杭州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2)


一、合同编号:11N77080426720222603
二、合同名称: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TYZFCG2022-033
四、项目名称: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5号楼7楼
联系方式:0571-86223009
供应商(乙方):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47号1号楼602室
联系方式:1508866624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 数量:1.00 单价(元):489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489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项目合同.pdf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项目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项目服务内容:余杭区288家可燃爆粉尘喷涂企业持续进行隐患排查、风险辨识和浙江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信息录入。甲方(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乙方(中标单位):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2年05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要求:(1)组织对全区可燃爆粉尘喷涂企业开展2轮专家诊断社会化服务,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指导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提交服务报告。(2)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企业清单再核查。(3)对企业是否“安全评价+整改确认”进行核查。(4)在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中录入信息核实,核实企业在省工业企业在线系统中进行隐患自查以及风险普查常普常新情况。(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开展相关服务工作。(6)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同时承接被排查企业的咨询服务工作。2.服务时间要求:(1)2022年7月20日前,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第一轮服务,在此期间当日向属地镇街(开发区)及被服务企业反馈现场检查记录,每周一向区应急管理局提交上一周服务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服务中发现有存在重大隐患的,当天反馈至区应急管理局,并按照服务内容要求将第一轮服务情况形成服务报告。(2)2022年7月21日至8月30日、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第二轮服务,同时对第一轮服务中企业隐患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确认闭环,并按照服务内容要求将前两轮服务情况形成服务报告。二、合同金额及结算:1.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489600元(大写:肆拾捌万玖仟陆佰元)。(因涉及部分企业搬迁或关停,最终按实际服务结算)2.结算依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等作为结算依据。3.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三、履行合同方式和履行期限:1.现场安全技术服务,向甲方递交工作成果,成果按照我局提供的三场所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及管控体系建设隐患排查目录清单,具体如下:(1)服务企业的汇总表;(2)安全技术服务报告。2.履行期限: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8月30日。四、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五、专利权乙方应承诺保护甲方在使用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考核办法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及成效进行监督管理,社会化服务完成后,将企业和属地满意度、绩效情况作为对乙方综合考核依据。2.如被服务企业在服务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扣除乙方为该被服务企业服务费用:(1)企业发生因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其他事故;(2)企业发生因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被服务企业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3)企业发生因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而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4)乙方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被服务企业进行抽查,被抽查企业被发现因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5)乙方服务人员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推销产品或其他服务项目的;(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具不符合自身资质要求或能力的证明的。3.发现乙方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查报告、泄露企业技术秘密等行为,一经查实确认,全额扣除乙方为该被服务企业技术服务费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进行处理。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根据本合同要求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4)负责处理好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工作。2.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2)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3)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4)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改项目实施人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争议处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方有权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4.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uatl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西路1500号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347号电话:86223359电话:0571-85269061传真:传真:0571-8526905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钱塘支行帐号:帐号:73322101826000171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