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工程 交通采购合同公告(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阳县城区新增交通设施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TZCGYS-C-G-220033

二、合同名称:固阳县城区新增交通设施工程

三、项目编号:BTZCGYS-C-G-220033

四、项目名称:固阳县城区新增交通设施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固阳县金山镇光荣街
联系方式:0472-8127370
供应商(乙方):山东宇顺交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徐园子乡人民政府西偏楼B-4号
联系方式:13754027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交通设施工程
1(项)
¥1,909,282.97
¥1,909,282.97


合同金额: 1,909,282.97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零玖仟贰佰捌拾贰元玖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2年06月10日至2024年06月10日
履约地点:包头市固阳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合同.pdf合同.pdf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8月29日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固阳县城区新增交通设施工程项目编号:BTZCGYS-C-G-220033合同编号:YS-2022-1588甲方: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山东宇顺交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扫描全能王创建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所需固阳县城区新增交通设施(项目名称)经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BTZCGYS-C-G-220033(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碳商评标委员会确定山东宇顺交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通知书(五)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09282.97元,大写:壹佰玖拾万玖仟贰佰捌拾贰元玖角柒分扫描全能王创建乙方开户单位:山东宇顺交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账号:9140114110142050008014开户银行: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五、付款途径口国库集中支付口甲方支付口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元口自筹资金元口财政性资金口自筹资金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工程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工期: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后_60天内完成所有要求工程量。七、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日期以财政实际拨款日期为准。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工地范围内与其他施工单位之协调工作。2、甲方免费提供工地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给乙方使用。3、按本合同规定方法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4、本合同设备运到安装现场后,甲方提供存放的场所,乙方自行负责设备、材料和工具的保管。扫描全能王创建5、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须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入使用。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和工具堆放场所,保管及责任由乙方负责。6、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九、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有工程质量缺陷,乙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合格后交付管理单位投入使用。十、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或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1、免除责任。对于乙方己开始施工的,甲方应按实际施工量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若乙方未按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或虽然完成施工但未达到合2、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减少支付工程款。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之间如有任何争议或歧见,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将有关争议或歧见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双方任何一方提交法律诉讼,即表明本协议终止,最终双扫描全能王创建方所承担的责任以法院裁决为准。十、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明确,补充条款1、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约束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2、生效。全部工程施工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22年6月10日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22年6月10日扫描全能王创建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固阳县城区新增交通设施工程项目编号:BTZCGYS-C-G-220033合同编号:YS-2022-1588甲方: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山东宇顺交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扫描全能王创建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所需固阳县城区新增交通设施(项目名称)经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BTZCGYS-C-G-220033(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碳商评标委员会确定山东宇顺交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通知书(五)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09282.97元,大写:壹佰玖拾万玖仟贰佰捌拾贰元玖角柒分扫描全能王创建乙方开户单位:山东宇顺交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账号:9140114110142050008014开户银行: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五、付款途径口国库集中支付口甲方支付口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元口自筹资金元口财政性资金口自筹资金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工程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工期: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后_60天内完成所有要求工程量。七、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日期以财政实际拨款日期为准。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工地范围内与其他施工单位之协调工作。2、甲方免费提供工地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给乙方使用。3、按本合同规定方法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4、本合同设备运到安装现场后,甲方提供存放的场所,乙方自行负责设备、材料和工具的保管。扫描全能王创建5、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须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入使用。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和工具堆放场所,保管及责任由乙方负责。6、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九、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有工程质量缺陷,乙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合格后交付管理单位投入使用。十、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或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1、免除责任。对于乙方己开始施工的,甲方应按实际施工量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若乙方未按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或虽然完成施工但未达到合2、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减少支付工程款。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之间如有任何争议或歧见,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将有关争议或歧见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双方任何一方提交法律诉讼,即表明本协议终止,最终双扫描全能王创建方所承担的责任以法院裁决为准。十、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明确,补充条款1、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约束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2、生效。全部工程施工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22年6月10日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22年6月10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工程 交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