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程 街巷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



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合同信息公开

Report

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合同信息公开

合同名称:
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人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608MB2D464425

中标人名称:
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H2HC58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关文强、吴桂洲
合同金额:
4505158.58元

合同单位(甲方):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合同单位:
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
50
合同签署时间:
2022/8/24 0:00:00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标准。

合同主要内容:
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位于丹霞路以南、祥福路以东、跃华路以北、泰华路以西。该工程主要对区域内约2.2万平方米的道路加铺沥青面层,修复破损路面约2200平方米,划设消防通道、停车泊位,根据道路空间合理设置休闲、文体设施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标准。本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发包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未能达到前述标准,则发包人不予以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示).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示).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资讯报价请点击

CUF2022008SG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AV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以下称“本项且”。2工程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2022)68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概况: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位于丹霞路以南、祥福路以东、跃华路以北、泰华路以西。该工程主要对区域内约2.2万平方米的道路加铺沥青面层,修复破损路面约2200平方米,划设消防通道、停车泊位,根据道路空间合理设置休闲、文体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6.工程承包范围:道路加铺沥青面层,修复破损路面,划设消防通道、停车泊位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施工前准备、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备案。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_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台风、洪水及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较大或以上工程变更等因紫而延长。承包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支付违约金30000.00元,逾期超过七天的,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标准。本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发包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未能达到前述标准,则发包人不予以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万零伍仟壹佰伍拾捌元伍角捌分(¥4505158.58元);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叁仟玖佰陆拾玖元捌角玖分(¥133969.89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陈果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202年08月2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佛山市高明区二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所有条款履行完成终止。皮十三、合同份数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承包人:广东惠建设程有限公司(公章)三其委托代法定代表人:果经办人:经办人(签字佛山市商明区荷城行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联沙沙墩地址:东华路86号胡村八街十四巷1号五层507室0757-8266179电话: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MA5GH2HC58传真:/邮政编码:528216电话:0757-81275432传真:0757-81275432公司电子信箱:3387962802@qq.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账号:4405016686010000142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他合同文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及工程变更等相关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I.1.2.4监理人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联系电话:020-8356080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1.1.2.5设计人:名称: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联系电话:010-6330778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第16号楼2层C1005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ML.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务院、省、市、地方现行相关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同时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规范、标准等文件及本合同履约期间提供的工程管理、计划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临时用水及用电管理以及为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工作等方面的规定、规章、办法、程序。除发包人提供的规范、标准文件外,本项目工程适用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质量、计价等标准,均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如该图纸不影响承包人开工或施工的,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及时提供或补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2套图纸,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人向设计人购买,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方案、现场施工安全用电方案及其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在收到施工设计图纸之日起七天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各2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及电子版。有限公司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有关书面函件出具之日起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陈果。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冯志豪。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和授权,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2场外交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和设施按现状,发包人将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或具体条件,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修建场外设施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承担,已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违反有关规定相应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承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场外交通道路或设施损毁的,由承包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施工现场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范围内的施工便道及交通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所需费用已包在本合同总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以下约定进行。1、工程量清单已视为包含设计图纸中所有工程内容,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的子目,不予计量,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之中。2、承包人应在投标前对工程量清单与工程图纸的工程量进行复核。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工作必须在投标前完成,否则认为承包人同意该清单的工程量,不再调整。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不调整。4、因施工过程出现不可预见情况或发包人根据实际施工调整工程量、施工工艺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致就_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限为:2年。三、缺陷贵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2、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M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项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需要承包人书面确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的任何责任。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4、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工程质量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质量保修期间本项目工程出现工程质量缺陷等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并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公用事业程有限发包人承包人(公章)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镇联沙沙墩胡村地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八街里四巷1号五层57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美桂州或委托代理人:(签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07s7188266179电话:电话:0757-81275432传真:传真:0757-8127543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1账号:账号:4405016686010000142757950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8216有限公司附件2:廉政合同发包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全称)承包人: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乘公办事,不准营私舞,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财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3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贵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承包人: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22022.8.24签订日期:2022.8.24图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高明区内街巷改造工程(2022年度第三片区)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宜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足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根据情况的严重性,有权扣减本项目相应数额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追究乙方其他责任。本合同由双女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程有甲方(方(盖章):广东耀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文了法定代表改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变经办人(签名)经办人2022.8.2422.8.2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自服公司附件4: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措施协议,双方遵守。1.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方式与途径等信息张贴在施工围挡外围,接受社会监督;(2)在施工现场配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人员,按日做好包括覆盖面积、出入洗车次数及持续时间、酒水次数及持续时间等内容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记录;(3)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位于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两百五十厘米;其余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一百八十厘米。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三十厘米的硬质防溢座。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拆除围挡、围墙及防溢座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不具备条件设置围挡或者围墙的,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4)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混凝上挠揭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鹅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5)按时对作业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四十八小时内不作业的裸露地面采取定时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超过四十八小时不作业的,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6)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7),在施工工地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酒水;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土王石方、地下工程、拆除和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8)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不溢流:(9)在施工工地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采取封闭、降尘等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高空抛挪、扬撒;(10)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密自防尘网(布)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设施;(11)建(构)筑物拆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符合本条例第(1)(2)(3)(4)(7)(8)(10)的规定;(12)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待建工地,需要移交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应当及时移交:未能及时移交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开工建设的,应当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中管甲方蓝乙方(盖章)广东耀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男桂州(或委托代费人委名):类法定代表楼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签订日期:2022.8.24签订日期:2022.8.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 街巷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