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潮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
峡山街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峡山街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146175612542208080508
项目业主:
汕头市潮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州柳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峡山街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4405146175612542208080508
合同总金额:
¥84,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08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服务内容:
根据申请人要求编制峡山街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和验收。
合同附件
峡山街道管道水土保持服务合同.pdf
峡山街道管道水土保持服务合同.pdf
汕头市潮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9日
合同编号: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峡山街道管道工程委托方(甲方):汕头市潮南自来水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广州柳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签订日期:2022年8月1/6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汕头市潮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广州柳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负责建设的峡山街道管道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根据建设程序,需要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审批。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有关工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2本项目相关批准文件。1.3甲方的委托书。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2.1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2.1.1合同书。2.1.2甲方的要求及委托书。第三条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峡山街道管道工程2/63.2项目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0449.13万元第四条工作内容编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负责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和所有涉及水土保持验收所开展的事项。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签订本合同后3天内,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自供完成服务工作必须的各类基础资料。如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乙方有权相应延后交付成果文件的时间,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份数及时间6.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为:6.1.1《峡山街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3份;6.1.2《峡山街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3份;6.1.3《峡山街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备案证明》1份。6.2乙方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时间为:项目完工后,收到甲方提供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所需的全部资料,且现场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条件的前提下,30天内取得水务部门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证明。第七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术苔7.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的技术咨询服务费按原估算金额下浮30%后包干的形式结算,即合同价为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元)。该合同价包含报告编写费、报告打印费用、报告评审费用、竣工验收费用、公示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3/67.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元)。7.3乙方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水土保持验收费的50%,即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元)。7.4乙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收取甲方上述款项的账户并开具相应发票:账户名:广州柳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账号:36020285092018603397.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报告书编制所需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不得要求乙方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8.1.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与本项目的有关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否则乙方有权相应延后交付成果文件的时间,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8.1.3甲方须严格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款项。8.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提供服务,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必须满足水土保持验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8.2.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4/6方交付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8.2.3乙方进行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期间的各项工作须满足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8.2.4乙方应对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作及时的修改或补充,相关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时间以甲方发出的通知函为准。第九条双方确认:9.1技术服务期间,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9.2技术服务期间,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咨询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严格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如果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冰霉、特大暴雨、地震、战争、传染病和政策法规变化等)或政府行为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家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已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总价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总价款支付。5/6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13.1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汕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2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4.3双方的来往信息、微信、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_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康效力有以下无正受头市潮南自来水甲方:乙方:广州柳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地址:汕头市潮南区陈沙大道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91陇田镇地段旁号108单元法定代表人承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我(或授权代理人):签约日期:2022年8月22日签约日期:2022年8月22日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