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运维采购合同公告(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2)


一、合同编号:11N66832669220221001
二、合同名称:婺城区16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YN2021-ZFCG06
四、项目名称:婺城区16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宾虹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579-82398983
供应商(乙方):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菱湖大道200号C座
联系方式:0510-8857096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婺城区16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29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次采购内容是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16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三年运维服务,主要设备有PM2.5分析仪、O3分析仪、气象六参数分析仪。主要运维服务包括环境管理、站房巡检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质量控制等。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本部分要求作出相应应答,明确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等。服务时间:三年运维服务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79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空气站运维合同.pdf空气站运维合同.pdf

婺城区16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婺城区16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编号:YN2021-ZFCG06甲方(委托方):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乙方(受托方):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整城区16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期限:2022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1日进度:按业主要求。地点:业主指定的地点。履行方式:按业主要求。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服务计划的有关技术资料。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所有经费)(大写):贰佰柒拾玖万伍仟元(¥2795000元)人民币。(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第一年度运维服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年度运维服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剩余30%待第三年度运维服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3(三)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2.795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并须经招标人认可后30日内无息退还。五、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乙方所交的服务、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或投标承诺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处罚外,另可情扣减服务费,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报有关部门处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及时到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到位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2、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四条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处罚外,另可的情扣减服务费,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报有关部门处理,并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说明资料。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八、其它1、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事故发生,项目实施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并经浙江京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3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委托方: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受托方: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C座地址:婺城区宾虹西路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万学平签字日期:年目日签字日期:年月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