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



恒泰采单-2022001号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合同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恒泰采单-2022001号
二、合同名称: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合同
三、项目编号:恒泰采单-2022001号
四、项目名称: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方式:85682150
供应商(乙方):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东辅楼
联系方式:027-611861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淮泰常铁路规划方案研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单位提交的成果(包括内容、深度和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现有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审核或论证等,并配合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8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28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研究报告,并经相关部门或采购人审查后在1个月内形成最终稿。常州市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8-29 17:0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8-30 18:20:18
九、其他补充事宜:暂无

附件:

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合同.pdf
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合同.pdf

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委托方(甲方):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承接方(乙方):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方(丙方):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合同甲方(采购人):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吴晶单位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联系电话:0519-85686699乙方(联合体牵头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联系电话:027-51186181丙方(联合体成员):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波涛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联系电话:010-51871393依据甲方委托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的结果,确定乙方、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1项目名称: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1.2采购编号:恒泰采单-2022001号1.3主要工作内容等:淮泰常铁路是构建长三角中轴通道和京沪杭辅助通道的关键工程、“缺失环节”,是《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规划研究项目,其规划建设对于提升常州中轴纽定位、扩大苏锡常腹地,提升锡常泰板块的联系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规划研究工作的重点是明确项目功能定位、主要技术标准、线站位方案、工程投资等内容,确保规划方案科学合理,便于争取将本项目纳入有关上位规划。为进一步支撑常州打造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构筑江苏中轴全线统一、广域覆盖的高标准铁路通道、扩大苏锡常腹地,提升锡常泰板块的联系,统筹规划淮泰常铁路,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具体线路方案,推动项目纳入上位规划,特开展《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编制工作。1.4成果要求(1)成果质量:服务单位提交的成果(包括内容、深度和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现有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审核或论证等,并配合地方开展相关工作。(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文档采用A4或A3幅面竖开本装订,其中示意图宜采用A3幅面印制并折页装订;电子文档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其中文本可采用WPS、DOC、PDF等文本格式或图形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CAD、GIS等矢量文件格式存储。(3)成果数量:中间成果报告的份数按满足甲方审查需要提供,最终成果报告10套,最终成果报告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版汇报演示文件1份。若采购人要求对成果资料的数量进行补充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补充,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5合同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的费用,包括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费、调查费、规划报告及规划编制费(含印刷费)、咨询费、后续服务费、评审费、成交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1.6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中标)通知书(2)乙方、丙方的响应文件:(3)采购文件:(4)乙方、丙方在协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1.7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1.8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乙方:周家中,18062506953;丙方:伍杰源,18810321829.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步骤及方式2.1经甲乙丙三方商定,由乙丙方承担本项目工作的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800000.00元);其中,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2.2服务费按乙、丙方工作进度,由甲方分3_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金额为(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元(小写:840000元)作为启动资金。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840000.00元,乙方向丙方支付¥336000.00元(其中不含税价316981.13元,税率6%,增值税19018.87元)。(2)乙方、丙方提交初步成果经甲方组织审查通过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元(小写:840000元)。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840000.00元,乙方向丙方支付336000.00元(其中不含税价316981.13元,税率6%,增值税19018.87元)。(3)乙方、丙方提交评审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且向甲方出具最终成果报告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元(小写:1120000元)。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1120000.00元,乙方向丙方支付¥448000.00元(其中不含税价422641.51元,税率6%,增值税25358.49元)。(4)上述付款,甲方不代扣或代缴任何税金,直接将费用汇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三、责任与义务:3.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履行基本规划程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工作量及工作周期,并按合同有关规定支付编制费用。(2)甲方应向成交单位提供开展编制工作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和丙方与地**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乙方和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4)甲方应认真及时组织专家对成果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和整理会议纪要,对乙方和丙方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乙方和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保护乙方和丙方的响应文件、成果方案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和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和丙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3.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组成固定的工作团队,并将工作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以及资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明确项目负责人:乙方作为项目团队联合体牵头人,全程负责整体统筹、技术把关、成果统稿以及工作汇报,乙方应确保规划编制人员名单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如乙方参与规划编制的专业能力及协调能力等达不到规划编制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得到甲方签字确认,如乙方在未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2)乙方按规定向甲方交付成果。编制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本项目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2)编制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论证充分,成果可靠;3)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的要求:4)编制除符合上述1)-3)条的要求外,还应满足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3)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编制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4)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甲方组织的关于该项目的相关讨论、论证、评审、验收等会议活动,乙方必须做好汇报、收集意见、听取相关会议的意见和建议等工作。(5)乙方应在接到评审意见之日起,在评审意见所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编制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后,提交甲方审核:经再次审核,规划编制成果未获通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向乙方支付后续费用,乙方退还已支付合同价款。(6)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四方泄露、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等,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四方泄露、转让该规划编制成果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本合同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规划编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不变。(8)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侵犯专利权等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地**府部门的协调工作。(10)相关合同组成文件及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3.3丙方的责任与义务(1)丙方应组成固定的工作团队,并将工作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以及资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明确项目负责人:丙方应确保规划编制人员名单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如丙方参与规划编制的专业能力及协调能力等达不到规划编制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及时更换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丙方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得到甲方签字确认,如丙方在未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赔偿。(2)丙方按规定向甲方交付成果。编制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本项目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2)编制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论证充分,成果可靠;3)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的要求4)编制除符合上述1)-3)条的要求外,还应满足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3)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编制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4)丙方在项目过程中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甲方组织的关于该项目的相关讨论、论证、评审、验收等会议活动,丙方必须做好汇报、收集意见、听取相关会议的意见和建议等工作。(5)丙方应在接到评审意见之日起,在评审意见所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编制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后,提交甲方审核:经再次审核,规划编制成果未获通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向丙方支付后续费用,丙方退还已支付合同价款。(6)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四方泄露、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等,如发生上述情况,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7)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向第四方泄露、转让该规划编制成果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本合同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规划编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不变。(8)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侵犯专利权等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地**府部门的协调工作。(10)相关合同组成文件及补充协议中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四、违约责任4.1甲方的违约(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的,乙方、丙方有权将交付编制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擅自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丙方未开始编制工作的,不退回预付款:已开始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4.2乙方的违约(1)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经费的3%。超过_30个工作日(含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自动解除,延误成果文件交付的一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1)条的约定,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当支付相当于项目应收经费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3)乙方违反3.2(5)的规定,两次未通过甲方所组织的评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自动解除,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6)条的约定,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四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自动解除,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外的,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7)条的约定,向第四方泄露、转让该规划编制成果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自动解除,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外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经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7)乙方对编制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经费,并依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4.3丙方的违约(1)由于丙方原因,延误了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经费的3%。超过_30个工作日(含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丙方时自动解除,延误成果文件交付的一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3.3(2)条的约定,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当支付相当于应收经费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3)丙方违反3.3(5)的规定,两次未通过甲方所组织的评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丙方时自动解除,并要求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4)丙方违反本合同第3.3(6)条的约定,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四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丙方时自动解除,并要求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外的,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5)丙方违反本合同第3.3(7)条的约定,向第四方泄露、转让该规划编制成果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丙方时自动解除,并要求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外的,丙方应当赔偿损失并支付箱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6)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经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7)丙方对编制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经费,并依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4.4责任的期限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范围。五、不可抗力5.1如果发生签约时不能预见的事故,而甲乙丙三方又不能避免或克服其影响,该事故即构成不可抗力。这些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失火、洪水、恶劣天气造成超过正常设计标准的风暴等)和战争。5.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由于各方面都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约。5.3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害方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应积极采取措施,以消除或减少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5.4当不可抗力终止时,受害方同样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对方。六、其它6.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6.2乙方或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辩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上报设计成果的。6.3争端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甲乙丙三方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再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6.4保密性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和遵守适用法律以外,三方应将合同的详情视为秘密,乙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负保密责任。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任何商业或技术论文或其它场合发表或允许发表、或透露项目的任何细节。七、合同生效及其他7.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及见证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7.2本合同开展过程中经甲乙丙三方认可的工作大纲、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如与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以后形成的文件内容为准;7.3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以补充协议为准。7.4本合同一式玖份,其中正本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章):常州市交输局单位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号法定代表人10012或委托代理人:电话:2022.8、开户银行:工行常州典雅广场支行银行帐号:1105021929219502123乙方:单位名称(章):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建行湖北省武汉市杨园支行银行帐号:42001237036050007090丙方:单位名称(章):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建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银行帐号:11001013900053042265、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乙方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丙方名称,以下简称“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三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任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任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乙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丙方的义务(1)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乙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丙三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淮泰常铁路规划研究(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三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玖份,其中正本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章):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单位名称(章):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丙方:单位名称(章):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杨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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