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 设备采购合同公告(灵石县教育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0127702992022601
二、合同名称:灵石县教师电脑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7292022AGK00087
四、项目名称:灵石县教师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石县教育局
地 址:政务大厅东5层
联系方式:0354-7618620
供应商(乙方):山西方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26号动力港22层2204
联系方式:188351007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教师计算机 数量:195.00 单价(元):44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HP规格型号:主机:HP Pro Tower 288 G9 PCI Desktop PC-2A02500005A 显示器:P22va G4
2.合同金额(元):8716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静升中学、南关中学、段纯中学、灵石四小、道美小学、苏溪小学。,签订合同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灵石县教师电脑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11N0127702992022601).pdf灵石县教师电脑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11N0127702992022601).pdf
灵石县教师电脑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11N0127702992022601甲方(采购人):灵石县教育局乙方(供应商):山西方杰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1407292022AGK00087的灵石县教师电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1教师计算机HP规格型号:主机:HPProTower288G9PCIDesktopPC-2A02500005A显示器:P22vaG41954470合同总价大写:捌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871650元合同总价大写:捌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871650元合同总价大写:捌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871650元合同总价大写:捌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871650元合同总价大写:捌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871650元合同总价大写:捌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871650元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签订合同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交货方式:送货到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地点:静升中学、南关中学、段纯中学、灵石四小、道美小学、苏溪小学。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全部到货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90%,一年后支付余款。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采购中心各执一份。甲方(盖章):灵石县教育局地址:灵石县政务大厅东5层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2年8月29日乙方(盖章):山西方杰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26号动力港22层220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信支行开户帐号:1405018280080000043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2年8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脑 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