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村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2022)



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DTCG2022313
二、合同名称
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
三、项目编号
DTCG2022313
四、项目名称
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392569766
供应商(乙方): 广东大筑建工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东方城B39栋1层06号
联系方式:152206948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
1(项)
2,953,923.19
2,953,923.19

合同金额: 2,953,923.19元,大写金额:贰佰玖拾伍万叁仟玖佰贰拾叁元壹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9月12日
履约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东胜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中标通知书.pdf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中标通知书.pdf
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08月31日

广东德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示(成交)通知书广东大筑建工有限公司:广东德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编号:DTCG2022313)进行竞争性碳商,经碳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953923.19元(大写:贰佰玖拾伍万叁仟玖佰贰拾叁元壹角玖分)请贵公司接此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特此通知。广东德天项自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7月7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广东大筑建工有限公司工程名称: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签订日期:2022年7月12日工程承发包合同发包单位(甲方):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乙方):广东大筑建工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工程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工程名称:芦洲镇东胜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村道巷道提升工程)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东胜村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本合同约定的建设范围为村道局部破损道路修复、村道铺设5cm或8cm厚度沥青混凝土路面、村道两侧进行耐活植物美化、村道一侧排水沟改造为人行绿道等。具体以确定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为准。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60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2022年07月_13_日开工,2022年09月_12_日竣工。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重做,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五条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乙方需要的建设材料均须经甲方人员、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不予竣工验收。第六条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合同价为(¥2953923.19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8225.83元。第七条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1)施工期间,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有关问题处理工作;(2)加快敲定设计方案以便施工单位推进建设进度。第八条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1)乙方按时间要求加快推进项目施工建设;(2)乙方及时向甲方或有关参建单位施工现场的相关问题;(3)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安排有关单位对该工程隐蔽验收工作。第九条甲方派工作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压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第十条,工程结算:1.本工程不计算赶工措施费。2.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结算,以施工图内容施工,措施项目费按中标单位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3.清单漏项、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及设计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4.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形式包干,该固定单价为中标单位在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算。5.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包干。第十一条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工程备料预付款: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102天内按该工程合同价的30%拨付。2期:支付比例50%,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按照形象进度的工程款的50%拨付(预付款不扣回),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3期:支付比例17%,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7%。4期:支付比例3%,本招标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和审计审核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七天内付清。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12.1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导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12.1.1承包人报价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若承包人所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超过审定的预算中对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10%时,按审定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确定;其它情况按承包人所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12.1.2承包人报价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承包人有报价的,若承包人所报材料单价超过审定的预算的相应材料单价的10%时,按审定预算的材料单价进行调整;其他情况按承包人所报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12.1.3审定的预算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清单包含的材料承包人没有报价的,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资料(或漏项签证)、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期间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投标价格下浮率提出变更(或漏项)工程单价或总价,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12.2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调整:承包人报价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若承包人所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低于审定的预算中对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90%时,按审定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确定;其它情况按承包人所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12.3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的10%时,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超过10%部分的综合单价可按经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单价及投标价格下浮率重新确定。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交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隐蔽工程由乙方通知监理方到场检查,监理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工程竣工前5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15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的符合要求,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第十四条工程保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道路工程保修期为1年。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建设施工,非不可预测条件或非甲方方面的问题,超过工期30日历天未完成施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根据区农水局或财政部门安排工程项目资金的情况,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关工程款项,因财政资金不到位或因征地拆迁影响工程进度,引起工程进度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发包人不承担因工程款延期拨付给承包人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若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3)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期的第三天起,按中标价每日0.3%的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本工程全部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第十六条其他事项及补充条款:(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5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旋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夜间照明施工,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第十七条争议解决(调解)方式: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各分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武区芦洲上市惠城区甲方:方:广东大筑建工有限乙方:广东大筑建工有限茂洲镇人民政府公司张水念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日期:2022年7月12日日期:2022年7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品村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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