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公告(竹溪县教育局2022)



竹溪县教育局竹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竹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资(冷鲜肉)供货合同
三、项目编号:JD2022012
四、项目名称:竹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竹溪县教育局
2、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
3、联系方式:0719-2726632
4、供应商(乙方):十堰竹叶山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28号东正国际17栋1单元901室
6、联系方式:0719-81252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竹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资(冷鲜肉)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3、主要标的数量:以实际产生的采购数量为准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5、合同金额:90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竹溪县教育局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8-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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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鲜肉供货合同.pdf冷鲜肉供货合同.pdf

竹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资(冷鲜肉)供货合同甲方:竹溪县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十堰竹叶山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对进入学校食堂的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以确保学校食品的质量安全,让师生能够充分享受到实惠,从而构建起安全、文明、和谐的学校消费市场体系。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公开、公平、公正招标,你公司被评定为中标企业,为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招标采购文书,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供货品种、规格、价格、质量要求品牌单位单价备注双汇/正大/牧原17.50元随车提供动检证明、质检报告、新冠报告双汇/正大/牧原斤16.00元随车提供动检证明、质检报告、新冠报告双汇/正大/牧原斤22.00元随车提供动检证明、质检报告、新冠报告和顺伊城斤42.00元随车提供动检证明、质检报告、新冠报告吴明斤9.00元随车提供动检证明、质检报告、新冠报告六和斤5.50元随车提供动检证明、质检报告、新冠报告注:为满足学校需求,可适当增加配送品类,具体由乙方申请,甲方核注:为满足学校需求,可适当增加配送品类,具体由乙方申请,甲方核商品名称冰鲜精瘦肉冰鲜五花肉冰鲜排骨冰鲜牛肉鲜冻鸡肉鲜冻鸭肉准后配送配送地点:竹溪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所有学校。二、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竹溪县政府采购竹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资(冷鲜肉)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三、价格:所配送食材按中标单价配送,单价应包括食材到校的所有费用。如乙方所供食材价格上下浮动达10%及以上,需调整食材价格,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经调价委员会市场调研、询价后,县后勤办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新的价格。四配送要求:1、配送时间要求:1、交通便利的中小学,在学校使用前一天或当天配送到学校:2、交通次便利的中小学,每一次配送量不能超过学校两天的使用量:3、其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与供应商商议为准。2、配送要求:1、配送食材必须配备有专用车辆实行专人送货;2、具有仓储能力,全程冷链车配送且必须证照齐全、清洁卫生;3、配送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并具备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健康证:4、不得利用学校所在地的货车带货;5、在配送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6、配送车辆到达校园时,应严格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出现超速、鸣笛等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及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7、乙方需按要求、按时送货,如不履行承诺,违背合同及条款的,须赔偿损失,并可终止合同。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存档,配送人员需出示健康证。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按照采购招标的要求,提供的鲜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供给甲方,要求:提供的猪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供给,瘦肉要求不带筋络和肥腺以及猪肉皮、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以瘦肉为主、肥肉不得大于20%,肥腺厚度2厘米以下,且无头、无二脖、无骨、无内脏、不带奶脯,块状,瘦肉色泽为肌肉呈淡红色或灰红色。排骨:以前夹肉部位和后座肉前面排骨为准,保证不含颈骨:含肉量以不见骨为准:每批次有质量检验报告和动检证明。牛肉:肌肉色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外表不粘手,肌肉结构紧绷,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不得带伤痕,血擦、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胶包、浮毛或其他杂质。每批次有质量检验报告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学校实际需要进行配送。鸡肉、鸭肉:肌肉指压后凹陷部位恢复较慢,不易完全恢复原状;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色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加热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滋味。每批次有质量检验报告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学校实际需要进行配送。如乙方所供食品导致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寻供应商,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所属学校、学生的一切损失赔偿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3、甲方学校有权拒绝收病、死猪肉、残剩猪肉、老母猪肉、种猪肉、注水猪肉等来路不明、感观异常的猪肉,并保留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的权利且不承担由此给对乙方带来的影响。双方对质量有异议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裁定。4、甲方学校收到乙方冰鲜肉后,学校安排相关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入库,并要求乙方向学校提供本批次动物检疫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证明及核酸检测。5、甲方有义务要求学校向乙方约定供货时间及用量计划。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时配送到校,由供应商与实地发生学校协商解决配送事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配送途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一切不良后果均乙方自行负责。8、学校如因特殊原因等需改变供餐供货时间时,应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并商议临时供货约定,乙方应在保证学校正常工作前提下送达学校。9、甲方负责全县所有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采购乙方提供的食品,不外购其他企业的同类食品。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约定时限收取货款。2、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按照甲方要求,将健康、安全、绿色合格的冰鲜肉按时配送到甲方指定学校。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拥有“C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学校监督。3、乙方第一次送货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学校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否则甲方所属学校有权拒收所送食品。证件内容变更(如年检)时应再次提供4、乙方必须按要求配备专用运输车辆及专职配送司机、搬运工,向学校配送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保质将货物送到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完善交接和存放工作手续,如果在运输途中和学校内发生交通及人员伤亡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产品,若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产品时,应提前一天征求甲方意见。乙方提供的食品需要提供《随货同行清单》,由学校保管员验收、过磅,签字备查。6、乙方有权要求学校提前提供采购配送计划,并按计划进行配送。乙方应按学校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食堂所需食品,杜绝短斤少两与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7、由于乙方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鉴定后为乙方的责任,则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在签订合同前要为服务学校辖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9、乙方与各服务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0、乙方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七、货款结算方式1、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按甲方要求与各学校经办人员如实填写《随货同行清单》《随货同行清单》内容应包括:品名、数量、羊价、金额等明细,随货同行清单》由乙方与学校各保存一份,此单据作为有关部门抽检、学校验货、资金结算的重要凭证。2、结算前乙方必须出具与配送食材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送达学校,学校收到发票后,与乙方在配送明细汇总单上共同签字确认,手续完备后,由乙方提交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由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据实向县级财政申请拨付相应金额的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到乙方对公账户。3专项资金每学期按两次申请拨付,学期中途实行控量预拨,学期结东据实结算划拨。八、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学校配送的产品,在经营期内能很好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若乙方不履行协议,出现下列情况则在供应商年度考核时不予合格:1、肉品以次充好。虽有合格标签,但从颜色、形状和气味上鉴别,凝似变质肉、劣质粮;2、包装短斤少两。肉实际数量与外包装标注数量允许误差±0.1公斤。3、肉质有严重异味、酸败。4、不遵纪守法。搞恶性竞争、虚开配送单、发票、赔略学校采购人员。5、无故不按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的。九、供货时间服务期为3年(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履约期(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31日)。合同履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同履约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履约合同,直至服务期截止。十、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余静代表人:(签字)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签订地点:湖北省·竹溪县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相关信息身份证号7通讯地址:市张江场目座8楼039-040堂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079-8125250电子邮箱:s6g091783049.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