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气象保障建设预报 系统建设 交通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气象台2022)
一、合同编号: GZSQXT201609
二、合同名称: 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三、项目编号: CLPSP16GZ00ZC93
四、项目名称: 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气象台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植村工业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20-66619574
供应商(乙方):广州数鹏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26号禾田大厦703-706室
联系方式:020-856421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0万元
合同金额: 109.9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广州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16-05-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9-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GZSQXT201609-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合同.pdf
GZSQXT201609-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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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项目编号:CLPSP16GZ0OZC93委托方(甲方):广州市气象台受托方(乙方):广州数鹏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6年签订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效期限:2016年05月~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市气象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南大路工业一路68号电话:020-66619574传专真:020-66619704受托方(乙方):广州数鹏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26号禾田大厦703-706室电话:020-85642192传真:020-85642192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项目,编号:CLPSP16GZ00ZC93,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1.委托事项1.1.甲方委托乙方就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项目提供建设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海浪、风暴潮数值模式的引进及本地化应用:2、水上交通精细化网格天气制作业务建设。具体工作事项及项目要求以《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一工作范围说明书(附件一)为准。2:完成期限、工作方式及成果提交2.1.服务期:自2016年05月至2016年11月。2.2.乙方提供服务的具体方式:以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工作范围说明书》(附件一)及双方的另行约定为准。2.3.乙方应按《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工作范围说明书》(附件一)及双方的另行约定提交成果。2.4.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的具体要求,经双方协商,采用不限于以上所列的服务方式和人员完成服务。3.合同金额及支付时间、方式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玖仟捌佰元整(¥1099800.00元)。3.2.合同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首期预付款为合同款80%,即人民币879840.00,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玖仟佰肆拾元整,于合同签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后支付尾款,金额为合同款20%,即人民币2199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3.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3.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3.5.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总如下:账户名称:广州数鹏通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账号:386801880001113964,验收4.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限出具平台建设成果,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项目成果的验收标准按附件一规定执行。如成果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则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调整,修改调整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再次验收。如成果通过甲方的验收,则双方应签署项目成果验收合格报告。5.甲方职责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5.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3.甲方对项目如有修改意见,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5.4.甲方负责审定验收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并及时告知乙方验收意见5.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过程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6.乙方职责6.1.乙方应严格依据本合同及甲方合理的要求开展项目工作,提供研究成果,出具项日报告。6.2.甲方决定修改项目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修改通知后3日内与甲方共同协商对项目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尽量保证将对项目成果交付日期可能造成的影响降至最小。因项目修改而需要对合同金额进行增减的,双方应另行协商。6.3.甲方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更换项目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更换相关人员的通知后5日内更换相关人员。6.4.乙方保证已经完全理解甲方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依据甲方的要求完成项目工作。6.5.乙方应保证其具有承接本合同项目的法定资质,因乙方缺乏相应资质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6.6.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如项目需要进行审批的,应由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审批手续6.7.乙方应遵守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6.8.乙方须在签署本合同后立即向甲方提供其所需资料的清单。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文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它目的。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交还甲方6.9.乙方应保证其项目成果科学、客观、真实、有效,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6.10.乙方自行承担应本合同项下项目产生的一切税费7.保密7.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何技术信总(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只能由乙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批露给任何“第三方”。本条款中的“第三方”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7.2.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乙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乙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7.3.乙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乙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7.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乙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该乙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总披露前做出,并且乙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7.5.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7.6.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7.6.1.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乙方的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它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7.6.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乙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问接来自甲方7.6.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7.7.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甲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7.8.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报告、项目成果或其他该等资料(下称“资料”)。甲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该等资料仅供其内部使用,除了本条中所列的个人和实体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资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提供给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甲方可以向其关联公司的董事、主管和员工(及受其聘请提供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特定服务相关的服务的法律顾问、会计师和投资银行)提供资料,但前提是任一该等人员(i)需要知道该等信息;(ii被告知资料的保密性质:并(iii同意遵守本条中所列限制条件。甲方进一步同意,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其任何外部沟通中,包括但不限于在新闻稿、网站、招股说明书及与分析师的交谈中,为任何目的提及乙方或声称任何信息是来源于乙方的。8.违约责任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2.如乙方的项目成果经两次调整仍无法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同时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8.3.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反本台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8.4.如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8.5.本台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8.6.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对另外一方的收入和利润等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方对另一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以本合同总价款的15%为限9.知识产权9.1.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以前已经存在的知识产权仍归双方各自所有。9.2.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作为本合同项下提交物的咨询及研究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及软件著作权归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9.3.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9.4.乙方保留所有对乙方工具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乙方工具”包括乙方在其业务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中使用的所有系统、软件、工具、框架、模型和行业信息。“乙方工具”不包括甲方已有的或可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10.不可抗力10.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0.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10.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10.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10.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10.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1.通知和送达1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截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各方为收件人11.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第11.4条款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第11.3条款规定时间视为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11.3.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A)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B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C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它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D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它地区的,邮寄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五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七日为视为送达11.4.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如致甲方:广州市气象台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南大路工业一路68号邮编:511430如致乙方广州数鹏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26号禾田大厦703-706室邮编:51066511.5.本合同项下的通知自送达之日发生效力12.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12.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12.4.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它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12.5.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12.6.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它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它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它文件的权利。12.7.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章依然有效。13.文本和效力、变更、解除及其它13.1.新闻发布及公告。除非法律规定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或经由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应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任何一方不应对本合同或任何相关事项予以发布或公告。13.2.第三方不受益。除各自的维任人和允许的受让人以外,本合同不应向任何个人或实体赋子权利或救济13.3.整体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它协议和文件。13.4.转让。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13.5.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6.标题。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13.7.弃权。一方未强制执行本合同的一条或若干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选择权或其它权利,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均不应被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有关条款,或者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或该方强制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权利,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采取其原本有权采取的其它任何行动。13.8.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它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13.9.费用。本合同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自身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开支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13.10.无中间代理。双方确认,没有任何代理人、中间人或中介人直接或间接就本合同或本合同拟定的交易为任何一方行事,并且没有任何人基于任何一方做出的或代表任何一方做出的合同、安排而有权收取与本交易有关的任何代理费、中介费、中间人佣金或类似的佣金。13.11.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13.12.签署授权。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13.13.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13.14.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13.15.合同终止。任何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应提前至少十天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赔偿因此给协议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发生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任何终止情况时,甲方只需支付截至终止日期前乙方已挣得或已发生的相关费用。13.16.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14.合同附件14.1.附件一:《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一一工作范围说明书【签字页】甲方:广州市气象台(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张拉日期:201乙方:广州数鹏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016.05.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设之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工作范围说明书建设目标基于多源观测资料,引进高分辨率的海浪、风暴潮数值模式,研发精细化网格预报制作系统,建立GIS引擎、智能转换规则引擎、图形引擎,利用气象大数据平台、电子政务云和多源数据融合技术,按照数据源——数据处理——数据存储一一数据可视化分析——预报制作——保障服务的整体思路进行设计,打造广州水上交通气象保障体系。二、功能需求1.引进高分率的广州港海浪、风暴潮数值模式构建珠江口高分区域的海浪风暴潮等海洋数值预报模式,通过运行WaveWatch1II、Swan海浪和风暴潮预测模型,生成未来72小时珠江口的海浪和风暴潮预报产品,为水上交通气象预报和预警提供客观预报依据。为此,需要对以下三个模式的引进与本地化改良:高分辨率区域海浪模式:采用第三代海浪模式WAVEWATCHIII3.14为动力框架,以波作用量平衡方程作为模式的基本控制方程,在水平空间上采用经纬度网格点,在波数和频率的二维谱空间,采用频率分段方法,由频率和频散关系换算出波数的各个格点值,波数空间的网格随水深变化,克服了水深变浅带来的谱空间分辨率降低的问题。模式浪谱水平传播选择三阶精度的QUICKEST方案,波数空间上的差分格式为QUICKEST方案,时间积分方案采用半隐式格式。预报产品输出有效波高和平均周期,水平分辨率9km,范围100°E-135°E,0-30°N,预报时效72小时,时间分率6小时高分辨率近岸海浪模式:基于荷兰Delft大学开发的第三代波浪模式SWAN(SimulatingWavesNearshore),考虑波一流相互作用,SWAN基于谱作用平衡方程而非能量平衡方程,波浪在地理空间的传播采用隐式传播方案,因此在时间步长的选取上不受Courant准则的限制,保证了在模拟近岸波浪时计算时效上的可行性,输入风场采用Grapes驱动风场,考虑四组波一波相互作用、白冠效应、底摩擦耗散,SWAN还考虑了海浪靠岸所伴随的过程如水深引起的波浪破碎、折射和频率空间的频移、三组波一波相互作用,对行射过程只做近似处理。预报产品输出有效波高和平均周期预报,共水平分辨率3km,范围105°E-125E15°-30°N:时间分辨率1小时,预报时效72小时。高分率风暴潮模式:基于浅水波方程的二维线性正压JMA风暴潮模式,预报由于风搅拌和气压抽吸引起的水位增量,水平方向采用经纬度网格点。采用两种方法驱动风暴潮数值模式,一种是利用台风预报的路径、强度、大风半径、移动速度等台风资料,采用JMA风暴潮数值模式自带的Fujita气压模型和人造台风Bogus技术获得台风地面风场和气压场,驱动风暴潮模式:另一种是直接将高分率大气模式Grapes模式的地面风和气压预报值引入模式,驱动风暴潮模式。预报产品输出台风增水和沿岸水位预报,其水平分率3km,范围100°E-135°E,15°-30°N:预报时效72小时,时间分辨率1小时。2.精细化网格天气制作业务水上交通气象精细化网格预报预警产品制作发布平台为预报员提供基于精细化网格的方便快捷的预报制作和发布工具,精细化网格预报采用5km×5km的网格,区别于传统的基于离散点预报制作方式,预报点增加了成千上百倍,基于离散点的预报制作方法满足不了精细化网格预报的制作需求水上交通气象预报预警制作发布平台系统结构图水上交通气象预报预警制作发布平台数据加载模块气象大数据平台站点观测雷达反时率风、海浪、风暴潮数值G1S地理信息站点实况GIS地图引拳雷达产品海浪数值预报预报制作风暴潮数值预报精细化网格常规预报制作预报预警品保存预报产品精细化网格灾害天气预警制作预警产品预报预警产品智慧发布多媒体终端水上交通气象预报预警制作发布平台主要包括GIS地图引擎、数据加载、精细化网格常水上交通气象预报预警制作发布平台主要包括GIS地图引擎、数据加载、精细化网格常规预报制作、精细化网格灾害天气预警制作和预报预警产品智慧发布等主要功能。规预报制作、精细化网格灾害天气预警制作和预报预警产品智慧发布等主要功能。水上交通气象预报预警制作发布平台通过数据加载模块从广州市气象大数据平台中读取站点观测、雷达基本反射率和风浪风暴潮数值预报产品等数据,在GIS地图引擎上进行可视化,通过一系列组合工具在GIS地图上制作精细化网格的风、降水、温度、海浪常规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产品,保存到气象大数据平台中,最终通过发布模块,将预报预警产品发布到网站、短信、电子邮件、显示屏等多媒体终端。GIS地图引擎加载广东省高分辨率的地图,从地市、区县、乡镇、村庄、河流、湖泊等Shape文件中数据加载数据加载(1)读取点、线、面和标签等地理信息对象,通过设定地理对象的绘制属性,绘制成地图进行显示,提供地图的缩放、漫游和图层叠加。2)从气象大数据平台中加载多源异构的站点实况观测数据、雷达基本发射率、GiftZD风力风向网格产品、近海海浪网格产品和风暴潮网格产品等数据,通过填图、等值线追踪和色斑图消染算法,绘制成客观产品图层,叠加在GIS地图上显示。(3)精细化网格常规预报制作根据客观分析产品,为预报提供精细化网格预报模板数据,利用等值线多边形区域或者手工绘制区域,提供一组方便快捷、科学客观的工具,实现对选定区域格点数据的插值修改,最终生成主观修正后的预报产品。(4)精细化网格灾害天气预警制作根据叠加的客观预报产品,通过阅值识别方法,从数值预报产品中识别出不同等级(蓝、黄、橙和红)的灾害性天气,生成预警多边形区域,通过一系列工具对选定区域进行修改,快速的制作出灾害性天气预警产品。(5)预报预警产品智慧发布根据Max、Min、Avg、Sum和Most等宏函数,从预报产品中提取出最大、最小和平局值等,插入在设定的预报报文指定位置上,启动预报逻辑业务流程序,将生成的html、word、pdf和txt等格式文档发布到多媒体终端。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免费保修1年: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象保障建设预报 系统建设 交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