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防工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2022)
发布时间:2022-09-02 15:09:50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3733 预算金额:1151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001011-20220076
二、合同名称
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
三、项目编号
C001011-20220076
四、项目名称
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20-39091474
供应商(乙方): 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滨路167号13楼1304-1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93918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服务
1(项)
1,150,000.00
1,150,000.00
合同金额: 1,15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8月30日至2023年08月29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合同.pdf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合同.pdf
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合同.pdf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合同.pdf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2022年09月02日
合同编号:NSHRD-WB-2022-129项目外包合同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乙方: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8月30日合同签署地:广州市南沙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大楼联系人:电话:乙方: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13楼1304-1房(仅限办公)联系人:张峻熙、黎嘉伟电话:020-39391869甲方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项目外包给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外包事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项目内容及地点1.项目内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及因工作涉及的地方。第二条本合同期限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8月29日止。第三条项目外包费用和支付方式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项目外包费用(含税)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本合同金额包含一切为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费用,如有遗漏则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内。2.项目外包费用分四期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第一1期甲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给乙方;合同签订起计满4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第二期甲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的20%,即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给乙方;合同签订起计满8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第三期甲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的30%,即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给乙方;第四期乙方出具年度服务评价报告并经甲方评价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年度服务评价与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支付服务费余款。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应收款项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已经完成支付义务。甲方开票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578605187XM发票抬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发票内容:业务外包服务费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4银行账号:712072243063第四条保密责任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甲乙任一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第三方。3.乙方必须与派驻至合同约定工作地点负责完成本项目内容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投入项自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将项目的详细内容、要求、风险防范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并就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要求、给予建议。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3.甲方应按照项目的实施流程和需要,向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完成项目必要的工作条件。4.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5.甲方应对投入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人身安全、业务的培训。甲方负责对投入项目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6.项目用工需依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入项目服务人员除有以下情况外,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撤换,但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失职或有过错的情况除外(1)在工作期间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项目涉及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负责项目的执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2.乙方应当确保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是其合法聘用,并承担对投入项目-3服务人员的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对为甲方配置的外包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培训、专业培训等);及时发放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劳动报酬;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为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缴纳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尽力避免与投入项目服务人员产生劳动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相关业务的开展等。如乙方与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发生劳资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或甲方对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为处理纠纷争议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此造成项目延误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3.乙方应就甲方的要求与建议调整项目的实施,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一周内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或项目实施方案。若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调整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或实施方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应认真、严谨、负责地完成项目,与甲方沟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在3日内纠正或弥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5.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的安全、健康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项目内容的,双方重新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除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如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并结清相关费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合同解除。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泄密行为并赔偿对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承担一切责任,守约方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2.任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经对方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其他条款已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其他条款的约定执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工资,或支付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4.乙方因工资发放延迟等过错造成劳资纠纷导致业务开展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引致的各类纠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条第2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甲方为处理纠纷争议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6.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整改三次仍不符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争议解决关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所有关于合同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因此产生的诉讼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效力追湖至合同工期起始日,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实际发生的履约行为均受本合同条款约束。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确定于本合同约定的文件送达地址真实有效,如一方需变更送达地址,应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按约定方式告知另一方的,原文件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8月30日日期:2022年8月30日合同编号:NSHRD-WB-2022-129项目外包合同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乙方: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8月30日合同签署地:广州市南沙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大楼联系人:电话:乙方: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13楼1304-1房(仅限办公)联系人:张峻熙、黎嘉伟电话:020-39391869甲方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项目外包给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外包事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项目内容及地点1.项目内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南沙街道2022年消防工作服务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及因工作涉及的地方。第二条本合同期限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8月29日止。第三条项目外包费用和支付方式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项目外包费用(含税)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本合同金额包含一切为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费用,如有遗漏则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内。2.项目外包费用分四期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第一1期甲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给乙方;合同签订起计满4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第二期甲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的20%,即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给乙方;合同签订起计满8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第三期甲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的30%,即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给乙方;第四期乙方出具年度服务评价报告并经甲方评价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年度服务评价与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支付服务费余款。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应收款项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已经完成支付义务。甲方开票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578605187XM发票抬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发票内容:业务外包服务费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4银行账号:712072243063第四条保密责任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甲乙任一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第三方。3.乙方必须与派驻至合同约定工作地点负责完成本项目内容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投入项自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将项目的详细内容、要求、风险防范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并就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要求、给予建议。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3.甲方应按照项目的实施流程和需要,向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完成项目必要的工作条件。4.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5.甲方应对投入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人身安全、业务的培训。甲方负责对投入项目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6.项目用工需依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入项目服务人员除有以下情况外,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撤换,但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失职或有过错的情况除外(1)在工作期间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项目涉及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负责项目的执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2.乙方应当确保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是其合法聘用,并承担对投入项目-3服务人员的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对为甲方配置的外包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培训、专业培训等);及时发放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劳动报酬;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为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缴纳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尽力避免与投入项目服务人员产生劳动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相关业务的开展等。如乙方与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发生劳资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或甲方对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为处理纠纷争议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此造成项目延误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3.乙方应就甲方的要求与建议调整项目的实施,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一周内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或项目实施方案。若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调整投入项目服务人员或实施方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应认真、严谨、负责地完成项目,与甲方沟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在3日内纠正或弥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5.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的安全、健康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项目内容的,双方重新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除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如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并结清相关费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合同解除。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泄密行为并赔偿对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承担一切责任,守约方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2.任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经对方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其他条款已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其他条款的约定执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工资,或支付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4.乙方因工资发放延迟等过错造成劳资纠纷导致业务开展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引致的各类纠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条第2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甲方为处理纠纷争议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6.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整改三次仍不符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争议解决关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所有关于合同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因此产生的诉讼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效力追湖至合同工期起始日,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实际发生的履约行为均受本合同条款约束。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确定于本合同约定的文件送达地址真实有效,如一方需变更送达地址,应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按约定方式告知另一方的,原文件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8月30日日期:2022年8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工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