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榆次区修文镇中心小学2022)
一、合同编号:11N40772606520221
二、合同名称: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7022022BCS00069
四、项目名称: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次区修文镇中心小学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修文镇修文村
联系方式:0354-2711981
供应商(乙方):山西宇润华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山西智慧科技城B1101号
联系方式:182340734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95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公告正文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经理:白雪娇执业证书信息:晋214121432935
2.合同金额(元):1095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的合同(11N40772606520221).pdf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的合同(11N40772606520221).pdf
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40772606520221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甲方(采购人):榆次区修文镇中心小学乙方(成交人):山西宇润华成建设有限公司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甲方(采购人):榆次区修文镇中心小学乙方(成交人):山西宇润华成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参加了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举办的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为:1407022022BCS00069采购活动,并成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了明确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1.2工程地点:陈侃小学校园内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4工程内容:本项目为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1.5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2.1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日。2.2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日。2.3工期总日历天数:3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标准3.1工程质量应符合合格标准。3.2除本条第一款约定标准外,工程质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四、工程价款4.1工程成交价为1095500元。工程完工后,经评审确定决算价进行结算。4.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付合同金额的70%,剩余的30%在工程结算评审后第三年内一次性付清。五、甲方权利义务5.1甲方有权提出装修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5.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对乙方及工人的违约行为有权及时纠正;5.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水、电并创造允许施工的条件;5.4甲方应当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及材料存放地点;5.5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影响施工的车辆停放及人员疏导问题。5.6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六、乙方权利义务6.1乙方有权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合理的设计及施工,并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合同价款;6.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艺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6.3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6.4乙方应当文明施工,清理当天施工垃圾,做到施工现场干净整洁。七、安全责任7.1乙方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施工中造成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7.2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施工中若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八、工程验收8.1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验收。8.2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8.3竣工验收不合格部分,乙方应当承担返修义务,甲方不再额外支付工程价款。8.4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为保修期。保修期内,若陈侃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有免费维修、重做的义务。九、违约责任9.1甲乙双方有如下行为的,属于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装修工程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工程总价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2保修期内,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在质保金范围内扣除违约金。十、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内容不得偏离以下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一)磋商文件;(二)乙方响应文件;(三)成交通知书;(四)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五)政府采购合同书。十一、争议解决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一)向晋中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榆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若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本仲裁条款效力及于甲乙双方因装修工程达成的其他合同(补充协议)。十二、其他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之间,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之间约定内容存在矛盾的,以生效在后的为准。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榆次区修文镇中心小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王宏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修文镇修文村电话:0354-2711981日期:2022年9月2日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山西宇润华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张丽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山西智慧科技城B11—01号电话:18234073405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经纬路支行账号:8850164862000013日期:2022年9月2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房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