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2022)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2-01881329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2-551140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昌教村中心公路74号
联系方式:29818296
供应商(乙方): 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清晖路12号顺港大厦8楼
联系方式:135099527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法律服务
1(宗)
10,000.00
10,000.00
合同金额: 1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01日至2023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 _佛山市_顺德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pdf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
2022年09月05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2-01881329甲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乙方: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1、为委托方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协助委托方草拟、审查、修改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文书;3、应邀为委托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见证须另签合同);4、协助委托方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完善学校内部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流程,制定、修改和完善学校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5、为委托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委托方制定相关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6、在委托方的对外民事、经济活动中协助委托方草拟、修改、审查相关法律文书;7、向委托方提供有关法律信息,代委托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8、根据委托方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9、为委托方与教职工发生的人事纠纷、劳动纠纷提供法律意见;10、为委托方处理学生伤害事件提供法律意见;11、协助委托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学校管理;12、参与处理委托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13、为委托方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14、为学校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学校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工作;15、参与委托方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事务谈判,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品目名称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需求描述采购数采购数量量计量单计量单位位单价单价其它服务内容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金额(元)C0801法律服务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法律服务1宗10,000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9月6日人员要求:1¥10,000合计¥1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第1页-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2.9.1~2023.8.31服务地点: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第2页-七、验收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甲方联系人:伍时贤联系电话:29818296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2-09-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3-08-31乙方(盖章):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第3页-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大良支行银行账号:44467001040016879乙方联系人:刘忠辉联系电话:13928202189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