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贵南县教育局2022)


贵南县沙沟乡德茫幼儿园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QHRY-2022-056
二、合同名称:贵南县沙沟乡德茫幼儿园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瑞源竞磋(工程)2022-056
四、项目名称:贵南县沙沟乡德茫幼儿园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南县教育局
地 址: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
联系方式:0974-8502205
供应商(乙方):青海宇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2号楼2单元21123室
联系方式:189970636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南县沙沟乡德茫幼儿园建设项目 数量:/ 单价(元):115924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15924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贵南县沙沟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Doc1(1).pdf合同Doc1(1).pdf2.7 M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工程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贵南县沙沟乡德范幼儿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源竞碳(工程)2022-056采购合同编号:QHRY-2022-056合同金额(人民币):1159245.00元(盖章)采购单位(委托方):贵南县教育局成交供应商(受托方):香海宇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签订日期:发包人(采购人):贵南县教育局承包人(成交供应商):青海宇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2022年月_日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贵南县沙沟乡德范幼儿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碰商结果和碰商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版)规范文本制定,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同时适用于该文本。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贵南县沙沟乡德范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地点:贵南县沙沟乡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承包人项目经理: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大写):壹佰壹拾伍万玖仟贰佰肆拾伍元整¥:159245.00元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与甲方自行约定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文本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成交通知书;5、碰商响应文件及附件;6、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七、保修责任工程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保修办法》按规定办理质量保修手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完成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支付给承包人,八、竣工验收不成共识时由发包人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载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停裁裁决4、谈判过程中,碰商文件、碰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即生效;2、碰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碳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工程量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4、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二份,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查四份:发包人(全称)(签章)承包人(全()地址:贵南县范曲镇文化西路213号地址:月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2号楼2单元21123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974-8501570电话:18997063631电传:0974-8502578电传: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账号:63050137363700000917合同签约时间:2022年8月26日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贵南县教育局甲方(全称):乙方(全称):青海宇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熔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施工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交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中法定代表人:法定代来人:地址:贵南县北曲镇文化西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213号路76号2号楼2单元21123室电话:0974-8501570电话:189970636312022年8月26日2022年8月26贵南县教育局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甲方:贵南县教育局乙方:青海宇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合同履约,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双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配合,使工程按时,优质的全面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特签本责任书责任范围本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工期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本工程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程施工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工期目标:截止年月日,完成基础工程,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工程于年月日竣工(根据上报进度计划)并交付使用。质量目标:符合施工验评标准,施工资料齐全;工程主体达到优质结构。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无轻伤事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县级文明工地要求。工作目标:无拖欠农民工资现象发生。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标示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合同签订积极配合工地办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办理各项备案手续和关系协调,办理好各项相关建设手续督促检查各项目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方案及时解决,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的相关资料,及时检查相关资料的完成情况。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项目建设合同)中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建设目标,切实完成各项任务。抓好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妥善解决因工期与质量,工期与安全内部存在的相互矛盾关系,使工程得以在预控范围内进行调整。确保工程在规定的时间竣工,并投入使用。逾期不能投入使用,每天处1万元罚款。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派代表进行监督,确保发到每一个农民工手中,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打架,上访等不稳定问题,每次上访一次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3万元罚款。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即生效;2、碰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碰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工程量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4、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二份,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查四份。承包人(全称):(签章)发包人(全称:(签章)监地址:造导省政公市地西区西川也址:贵南县楚镇文化西路地路76号2号楼2单元21123室213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ee电话:0974-8501570电话:18997063631电传:0974-8502578电传: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账号:63050137363700000917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甲方(全称):贵南县教育局乙方(全称):青海宇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施工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交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后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i(盖章)乙方:(益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融斌胜地址:地址清海行列市城西乐马川路76售2项)电话:电话:2022年年8月26日2022年8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