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西溪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杭州西溪医院)2022)


一、合同编号:11N58988696620224401
二、合同名称:杭州市西溪医院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Y002-XXYY[2022]-003
四、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溪医院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西溪医院
地 址:杭州市留下街道横埠街2号(杭州市西溪医院)
联系方式:15958128136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黄岩双兔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黄岩区东城王西路233号
联系方式:138065825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杭州市西溪医院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214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214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已于2022年7月1日发布合同公告,公告链接为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794125&utm=web-government-front.2e418808.0.0.436f15202e7811eda304d9620d1a5e78,因当时发布选择不公开合同附件,此次发布公告为公开合同正本。

附件信息:

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合同.pdf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合同.pdf1.5 M

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采购合同甲方:杭州市西溪医院乙方:台州市黄岩双兔工贸有限公司根据2022年6月21日杭州市西溪医院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合同文件的组成双方的各种协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其他文件作为法律效力的先后解释顺序。排列在后的效力高于排列在前的。2、产品规格、价格及技术要求(1)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含盖,mm)单位综合单价1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60L(535*405*320)个29元2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100L(500*500*400)个35元注:综合单价指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址的交货价,该价格包括产品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税费、现场指导、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捡、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以及确认产品验收前的所有风险。(中标后将投标报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2)技术要求1、箱体含盖尺寸:60L(535*405*320mm)/100L(500*500*400mm)误差±5%;2、产品结构:箱体+盖子+两头手柄,箱体与箱盖前后开斜穿小扣,便于穿扎带,塑料箱的箱底和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底部不设滑轮,箱面有可扫描二维码;3、产品壁厚:>2.5mm;4、颜色要求:淡黄色或橙红色,符合GB/T3181中的Y06的要求;5、警示标志:侧面应印(贴)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符合医疗废物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HJ421-2008);6、产品材质:塑料箱整体应为防液体渗漏的注塑材质聚乙烯或聚丙烯,产品表面无气泡,无沙眼;7、耐油污、耐腐蚀、耐酸耐碱、无毒无味、抗冲击能力强、防冻能力强;8、正常使用情况下1年内不自然损坏,两年内不褪色;9、物理机械性能:箱底承重变形量下弯不超过10mm、收缩变形率:箱体对脚线变化率不大于1.0%、跌落强度:常温下负重20kg的实验从1.5m高度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三次,不允许产生裂纹,堆码强度:加在平板与重物的总质量为250kg,承压48h,箱体高度变化率不大于2.0%;10、转运箱应能进入我市涉疫医疗废物处置专线进料焚烧。3、合同期限2022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9日,一年。4、交货期(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按照要求的具体时间和需求数量供货,并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乙方逾期未把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甲方有权另行购买,所购货款由乙承担。(2)急需的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乙方应确保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如乙方逾期未把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甲方有权另行购买,所购货款由乙方承担,视情况严重程度,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所有货款或终止合同。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金额21450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6、结算方式(1)双方原则上采用“当月销售次月结算”的方式。月销售的起至日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次月的1日至7日为甲乙双方的对帐日(按照公历计算)。(2)每月结算款: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综合单价乘以实际供货量。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发票及清单,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在收到发票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若乙方超过时间送发票,甲方有权不付当月货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如若提供的发票为假发票,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若遇入库单、送货单遗失,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在商品保质期内提出质量疑义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同意放弃抗辩权,待质量问题解决后再予结算货款。(4)在合同期限内每月结算费用总和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贰佰壹拾肆万伍仟元整(2145000元),当费用用完后合同即止。7、质量保证乙方要确保产品符合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质量要求,且质保期在1年及以上。甲方在收货后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有权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并负责对有质量异议的产品包退包换8、乙方承诺(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2)按经营范围接受甲方的业务。(3)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和有效的投标报价计算费用(4)确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和供货管理。(5)做好产品品质管理工作。(6)根据甲方要求按时交货,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7)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8)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9、各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按合同要求凭乙方开具的税务票据,以支票(汇票)的方式及时支付货款。甲方必须做好合同的管理和执行工作。2.甲方在乙方产品配送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2)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按要求质量配送产品,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2.乙方送货车辆及专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医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责任自负。3.乙方在产品配送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等方式通知到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4.甲方在使用乙方产品的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涉疫垃圾泄漏所导致的连锁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5.因乙方所交产品的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拒收或在确认收货后要求退换或拒付货款,共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拒收货款、拒付货款或退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A、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执法机关查处取消经营资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B、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式和规定标准计价的:C、在合同实施期间,有弄虚作假、多计费用、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D、因自身原因拒绝承接履行合同义务或转包的;、未履行合同的约定;F、未履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承诺的。10、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次企业资格考评的参考依据。11、合同变更供应合同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如发生以下情形,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当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乙方出现供应产品质量无法达到甲方所需:合同期间,甲方因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物资供应对象改变等方面因素,提高所需物资质量要求,而乙方无法满足时,甲方有权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有合同变更或终止意向发生时,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2)乙方出现供应能力不足时,为保障甲方所需,甲方有权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有合同变更或终止意向发生时,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3)乙方供应质量问题,被甲方查出,或被主管部门、媒体等曝光时,甲方有权当即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12、义务转让与权利保留(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甲方给予乙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方、乙方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参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M202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疫垃圾专用塑料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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