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灾体调查 自然灾害普查 设施承 房屋 建筑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B035247992022401
二、合同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杏花岭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072022CGK00071
四、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杏花岭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太原市胜利街99号
联系方式:13934619903
供应商(乙方):山西中讯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南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18035150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数量:1.00 单价(元):847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范围为城镇房屋建筑与农村房屋建筑2.市政设施普查内容包括市政桥梁、市政道路服务要求:1.编辑工作底图要求2.培训-考试-动态电子证件管理要求3.内业工作要求4.外业工作要求5.质检、修正、整改等服务要求6.市政设施普查服务要求7.成果汇交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全部排查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服务标准要求
2.合同金额(元):847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太原市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杏花岭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的合同(11NB035247992022401).pdf太原市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杏花岭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的合同(11NB035247992022401).pdf

杏花岭区第一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服务合同委托人(甲方):太原市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托人(乙方):山西中讯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8月245日本合同签约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杏花岭区第一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进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中标通知书》(编号:1401072022CGK0007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委托服务目的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61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21)51号)、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住建字[2021]190号)部署要求,为掌握详实准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桥梁数量、空间分布特征灾害属性特性,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成果分享,为非常态应急管理、常态灾害风险分析和防灾减灾、空间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全面完成杏花岭区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桥梁普查工作任务。二、委托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1、市政道路桥梁调查,按住建部下发的《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要求,采集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占地面积等基础空间信息,以及城市救灾生命线、路面桥梁宽度长度、路基宽度和挡土墙、桥梁结构及附属结构、桥梁抗震设防等属性信息,在调查软件APP上填报《市政道路普查信息采集表》和《市政桥梁普查信息采集表2、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按住建部下发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要求,采集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占地面积等基础空间信息,以及房屋基本信息、使用情况、抗震设防等属性信息,在调查软件APP上填报《城镇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和《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3、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按住建部下发《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要求,采集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占地面积等基础空间信息,以及房屋基本信息、房屋安全信息、使用情况、抗震设防等属性信息,在调查软件APP上填报《农村住宅建筑调查现场采集表》(包括独立住宅、集合住宅、辅助用房、圈舍柴棚)和《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现场信息采集表》4、项目范围:杏花岭区辖区内全部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桥梁5、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90天内完成。三、账户信息、费用计算及支付1、合同金额服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柒万叁仟元整,小写:¥8473000.00元;2、付款方式根据项目服务周期,分2次支付。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金额的40%,即¥3389200.00元(大写叁佰叁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调查结束汇交至市级平台审核通过后,30日内支付余款,即¥5083800.00元(大写:伍佰零捌万叁仟捌佰元整)。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因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造成甲方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3、乙方账户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识别号:91140100MAOGUKCA8X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实有效性负责。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甲方延迟支付项目款项超过10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2若合同期内甲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履行其责任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赔偿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财产损失和声誉不良影响。2.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2.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服务或提交服务成果,经双方协调,乙方仍不能完成的情况2.2.2乙方提供的某一项服务未达到甲方的合理要求,经改正后仍不能达到甲方合理要求的情况。2.2.3乙方安排的本项日服务人员在完成本项目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向第三人先行垫付赔偿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结算时子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维续追索。六、其它1、本合同须由双方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章。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开始至本合同约定服务全部完成时止,除非遇有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情形方可提前终止3、因战争、洪水、地震、政府主管机构指令等本协议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维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待不可抗力因素结束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若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方独自承担。4、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方为有效5、在合同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签约代表:签约签约时间222年8月25日南2层201室邮政编码:030000法定代表人:高鹏电话:0351-8371380开户名称:山西中讯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园区支行账号:14050182640800000898开户行号:105161005139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负责协调、配合完成杏花岭区辖区内全部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应当保证乙方的调查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1.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与委托项目有关的资料及依据1.3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足额支付服务费用。1.4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接受服务结果的调查追究,对服务结果的真实有效性负有监督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有义务合理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进行项目服务,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2.2乙方有义务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和个人安全,如服务人员发生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3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相关的保密信息。2.4乙方有义务主动配合接受服务结果的调查追究,对服务结果的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灾体调查 自然灾害普查 设施承 房屋 建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