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态 系统 浮标采购合同公告(上海海洋大学2022)
上海海洋大学生态综合浮标系统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2500627220222007
二、合同名称:上海海洋大学生态综合浮标系统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20801-1023
四、项目名称:上海海洋大学生态综合浮标系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海洋大学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联系方式:021-61900755
供应商(乙方):上海知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航鸣路25号3号仓北
联系方式:186160260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生态综合浮标系统
数量:4
单价(元):697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ZX3.0
2.合同金额(元):
27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08 14:56: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海洋大学生态综合浮标系统项目的合同(11N42500627220222007).pdf上海海洋大学生态综合浮标系统项目的合同(11N42500627220222007).pdf
上海海洋大学生态综合浮标系统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42500627220222007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乙方(卖方):上海知行环境科技有限公甲方(买方):上海海洋大学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地址:上海市航鸣路25号3号仓北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316电话:021-61900755,电话:18616026019传真:,传真:联系人:严海燕,联系人:朴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对上海海洋大学生态综合浮标系统项目的结果,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内容提供中标的货物:(单位:人民币元)1.1货物详细信息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本合同的合同价为2790000元整(贰佰柒拾玖万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二、供货时间: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将以上清单所列货物送至上海海洋大学指定地点,免费安装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三、安装及调试: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进行货物的安装,安装所需的相应配套设施及安装费用(如有)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用户提供必须的现场安装条件。如甲方因为基建施工等原因影响乙方进场安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完工期可适当顺延。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设备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另外,乙方在甲方安装设备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责任。四、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五、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份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等指控。甲方如果因第三方侵权索赔而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六、验收及货物所有权、风险转移:甲方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就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接受后,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灭失、损害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乙方在生产设备过程中,对于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功能测试、负载实验等非常重要的生产环节,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向甲方予以邮件或电话、微信方式予以邀约,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测试结果并予以视频记录测试最终结果。即使甲方参与了相关事项,并不能因此而免除或降低乙方的任何合同义务和责任,乙方仍需严格按照本合同及招标文件关于产品质量等条款执行。七、异议期:甲方若对与货物有关的事项提出异议,应在货物验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八、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生效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30%货款为预付款,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且验收合格后,在30天内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出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货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且无质量和售后问题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九、售后服务:自整体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质保服务,乙方应按照本次采购文件中有关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承诺执行,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十、索赔:1、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按被拒收货物的合同价格的金额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乙方和甲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4)如出现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而乙方不予修理或更换,及乙方不响应甲方报修等服务问题,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仍负有继续进行修理、更换的义务。甲方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更换,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3、乙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时,甲方有权利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自行决定扣除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届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金额。十一、双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按合同清单上的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并顺利通过海试功能验收后,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验收完毕,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不能及时付款,按国家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设备款30%违约金。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交付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款30%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5‰的违约金。十二、终止合同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合格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2、任何一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3、本合同于约定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而终止;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十三、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进口设备还需甲乙双方和进口代理方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十五、本合同各方地址均作为正式联系地址,也作为发生争议后的司法送达地址,并适用于一审、二审及执行程序。任何一方如有地址变更,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发来后果。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2-09-02,日期:2022-09-02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 系统 浮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