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地坝建设 土建工程 水利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嵩县水利局2022)



一、合同编号:嵩政采公开-2022-62-B

二、合同名称:嵩县水利局嵩县2022年长庄、铁犁沟淤地坝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嵩政采公开-2022-62

四、项目名称:嵩县水利局嵩县2022年长庄、铁犁沟淤地坝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嵩县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1号

联系人:贺丽娜

联系方式:15937994910

2.供应商(乙方):中祥豫安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安阳市

联系人:高新强

联系方式:188380203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366288.16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120天,工程地点嵩县大坪乡竹园村、白疙瘩村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按照合同约定
120天
张云云
豫24119204898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9月9日

2标合同.pdf2标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嵩县水利局嵩县2022年长庄、铁型沟游地坝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项目二标段工程地点:嵩县大坪乡竹园村、白疙瘩村合同编号:SXSLSB-2022-019发包人: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承包人:中祥豫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09.07合同协议书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嵩县水利局嵩县2022年长庄、铁型沟游地坝建设项且土建工程项目二标段,己接受中祥豫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_壹佰叁拾陆万陆任贰佰捌拾捌元壹角陆分(¥1366288.16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张云云(证号:豫24119204898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0日历天。9.本合同壹式捌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六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旅特水场发包人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承包人:中祥豫安建设有限公司福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凯印单位地址:河南省嵩县城关镇真单位地址:白云大道1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嵩县水利局签订时间:2022年9月7日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1.1.2.3承包人:中祥豫安建设有限公司。1.1.2.6监理人: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澄清文件;(4)投标报价书;(5)补充文件:(6)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条款;(9)图纸;(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场地范围图为:发包人不提供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协调承包人工程范围施工用地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4承包人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的规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但确需分包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上级水行政监督部门批准。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本款补充:承包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向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经理,签订合同时须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在施工期间由发包人保管。项目经理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且驻工地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2天,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进行更换,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不得低于原来的资质、职称等。违反以上约定,则对承包人处罚壹万元(¥10000)。4.6承包人人员管理4.6.3本款补充:承包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向施工现场派驻技术负责人,签订合同时须向发包人提交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在施工期间由发包人保管。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且驻工地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2天,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进行更换,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不得低于原来的资质、职称等。违反以上约定,则对承包人处罚壹万元(¥10000)。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应对其采购和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修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且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主办理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以下条款9.2.14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无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跨(塌)事故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发包人指导,承包人具体实施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风力八级以上、最高气温大于40℃、最低气温小于-10℃。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000元/天(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1本款补充: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将各项材料试验交第三方实验室检查,承包人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效合格证明。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由监理人确定15变更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工程不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进行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工程开工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0%(需乙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担保函),并按进度付款情况进行扣回。17.3工程进度款付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该工程按进度付款,工程开工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0%(需乙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担保函),进度款根据完成工程实际进度付款,进度款为完成工程价款的70%;工程完工通过验收,支付至完成工程总价款的100%(以审计结果为准),并签订补充协议,待保修期满后协议自动解除。本招标图纸以内(含隐蔽工程)的所有工程量都由承包人完成,招标图纸以外的工程按设计变更,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设计单位和发包人予以确认后计量。17.4质量保证金17.4.1不收取质量保证金。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2)经社会中介造价机构审核,审减额超过送审造价10%以上的(不含10%),超出部分按照审减工程造价的5%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6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确定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政府验收包括: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二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写明的完工日起1年20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按照相关规定确定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工程开工14天内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签约后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后确定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签约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补充说明1.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如果承包人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一经核实,发包人可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或采取其他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措施。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用工备案。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不按照设计、质量等方面要求执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或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或克扣工程材料款、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如果因拖欠或克扣引起集体或个人到发包方诉求时,一经核实,发包人可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以支付相关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淤地坝建设 土建工程 水利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