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led大屏采购合同公告(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2022)
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LED大屏采购项目合同书
一、合同编号:20220905HT(YC)000015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LED大屏采购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2022年薄弱学校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LED大屏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金城巷第八小学
联系方式:09515683386
供应商(乙方):宁夏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南街立达国际建材五金家居博览城26号商铺103室
联系方式:131950845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LED显示屏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P2.5
主要标的数量:20
主要标的单价:7206
合同金额:14.412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质保期三年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8-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无
十一、合同附件: 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LED大屏采购项目合同书.pdf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LED大屏采购项目合同书.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LED大屏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4053订单编号:20220202DD(YC)000009采购方式:宁夏政府采购网上直购项目采购单位: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供货单位:宁夏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期:2022年8月23日日西夏区第八小学LED大屏采购项目为了做好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LED大屏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4053)的供应工作,保证设备的质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设备参数、规格及数量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清单执行(详见附件)。二、本合同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144120.00元。以上价款包括设备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服务、培训等等在验收合格之前及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上价款为本合同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以上款项之外的其他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义务;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会同学校及时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清点和初验(初验仅限于对货品的数量、种类、外观和外包装是否完好进行验收,而非项目验收)。一旦发现乙方所供的货物与网上直购参数要求不一致,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全部无条件退货,并终止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给乙方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价款。4、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若有质量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甲方和使用学校将不予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政府直购项目中的货物报价表(内容包括参数和成交单价及总价)。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正规发票,以便甲方结算货款,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顺延。3、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培训服务;4、乙方所供货物到达现场后,申请甲方组织初验,初验不合格,乙方无条件将货物返回,不得运送到项目学校。5、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叁年.五、供货时间和验收标准1、交货时间、地点: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于二十八个日历日内将合同清单中的设备包装好,统一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属制造厂家包装的货物,卖方须得到买方同意方能拆封。2、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双方清点、初验后,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安装、调试并使其正常运行。3、根据乙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检验报告,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招标文件不符,或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其它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4、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在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满意的性能。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产品的所有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售后服务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等)负全责,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故障、事故、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也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在不晚于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时,向甲方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等。六、付款当乙方全面履行了合同,货物安装到位后,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及安装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交了相关资料及付款所必须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学校清点后,安装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100%,即大写:壹拾肆万肆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144120.00元。七、违约责任:1、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拒付价款,如甲方已支付价款的,乙方须无条件退还。2、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承诺交货日期交货并完成安装、运行,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八、争议解决方式买卖双方对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应向西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他人。十、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印章后生效。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对可能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式贰份,乙方一式贰份。附件:1、供货清单2、供货详细清单甲方:银川市西乙方:宁夏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N委托代理单位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55号丽景街东侧立达国际建材、五金、家居博览城68号块地39号仓储楼307仓储日期:2022年8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led大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