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2022)


一、合同编号:11NMB03904912022601
二、合同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032022CCS00011
四、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地 址:临汾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357-2223836
供应商(乙方):山西旭昇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3号楼9层902号
联系方式:1580359979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05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包括甘亭工业园区第二大道、第三大道、第七大道、南外环西延、北大街及第一大道道路工程,总面积约 356.33 亩。服务内容:包括土地勘测定界;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及配合办理;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护区核查及申报材料组卷上报。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2.合同金额(元):605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临汾经济开发区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合同.pdf临汾经济开发区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合同.pdf
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11NMB03904912022601).pdf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11NMB03904912022601).pdf

合同编号: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服务方(乙方1):山西旭异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服务方(乙方2):山西鑫盛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9月1日签订地点:临汾开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招标编号:1410032022CCS00011)的有关要求、采购结果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履行确定的各自权利和义务,共同遵照执行。、本合同定义(1)“甲方”指本项目委托单位。本合同甲方系指: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2)“乙方”指本项目服务单位。本合同乙方系指:以山西旭异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以山西鑫盛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联合体。二、服务条款本次服务范围包括包括甘亭工业园区第二大道、第三大道、第七大道、南外环西延、北大街及第一大道道路工程,总面积约356.33亩。服务内容为包括土地勘测定界: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及配合办理;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护区核查及申报材料组卷上报。项目名称服务条款单位数量项目勘测定界项目实地勘测、含测绘报告及图件项1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及配合办理对项目实际占地进行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完成现状调查表及社保审核表的盖章项1土地征收社会稳定性评估编制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备案文件项1保护区核查及建设用地的组卷资料编制和报批编制完成后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项11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伍仟捌佰元整(¥605800元)(含税价)。2、合同价格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等。四、资金支付方式本次项目资金支付将根据项目进度分三次支付。甲方仅付款给牵头单位即山西旭异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由牵头单位根据项目进度付款给联合体成员单位山西鑫盛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乙方完成本项目的实地勘测并出具测绘报告及图件给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壹仟柒佰肆拾元整(小写:¥181740元);(2)项目组件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后,支付合同总价4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242320元);(3)项目用地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壹仟柒佰肆拾元整(小写:¥181740元)。五、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1、质量要求:项目内容完成后上报主管部门通过审核批准,满足项目后续工作开展要求,乙方将审批后的各项成果(含主管部门审批及备案文件)提交甲方(含电子版)2、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3、服务时间:(1)服务期间为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2)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完成本次工作。六、服务具体事项1、项目勘测定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应符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地籍测量规范》CH5002-199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等要求,对项目占地进行实地勘测,并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及图件。2、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及配合:工作主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要求开展。a.结合确权发证相关数据,配合乡镇政府联系相关村委会、自然村、被征地农民进行社保摸底调查,填写《调查表》,并进行村委、乡镇盖章.b.结合当地低保标准,与村集体共同编制补贴方案,确定补贴标准,上报乡政府盖章确认。c.编制《审核表》,将资料报送自然资源、财政、人社、县政府会审并盖章确认。d会审后进行对名单和金额确定,安排用地单位缴费至财政部门专款账户,将最终成果资料报送市人社局最终盖章确认。3、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a.实地踏勘、调查并收集资料;b.相关村、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并召开基层座谈会议;c.编制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预测风险等级并制定化解和防范措施;d上报相关部门备案。4、服务(组卷报批)内容:a进行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保护区核查。b.编制征收土地“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3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请示文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报告、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情况汇总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征地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责任确认表等资料并逐级上报省厅,取得省政府批复文件。七、交验依据服务标准,取得核查文件,完成所有组卷资料内容,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相关部门备案资料,满足项目后续工作要求。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2、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变更乙方技术服务的内容。3、配合乙方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项目支付征地赔偿费、土地部门收取的耕地开垦、办证等各项费用、社保基金、耕地占用税等费用。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程、规范和合同及其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工作,提交的报告及资料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后认为合格、可行并予以批复,且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满足项目后续工作开展要求,并对提交的报告及资料负责2、负责组织报告评审,汇交资料,向甲方提交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文件,并负责支付专家评审、会议组织等相关费用。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并有权对甲方技术服务的变更内容另外加收相应的费用,具体按相关收费标准及双方共同协商确定。4、若因国家、省市政策或甲方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应相应顺延。十、技术和资料的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一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应偿付甲方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2、因甲方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十二、不可抗力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东力。(2)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组成要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合同无正文,为签章页)甲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人:开户银行:账号:乙方1(牵头单位):山西旭开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九层902号联系人:董克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账号:14050172850800000758乙方2(联合体单位):山西鑫盛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4#A座5层505号)联系人:邵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东城支行账号:145455238239合同编号: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服务方(乙方1):山西旭昇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服务方(乙方2):山西鑫盛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1日签订地点:临汾开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临汾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1410032022CCS00011)的有关要求、采购结果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履行确定的各自权利和义务,共同遵照执行。一、本合同定义(1)“甲方”指本项目委托单位。本合同甲方系指: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2)“乙方”指本项目服务单位。本合同乙方系指:以山西旭昇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以山西鑫盛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联合体。二、服务条款本次服务范围包括包括甘亭工业园区第二大道、第三大道、第七大道、南外环西延、北大街及第一大道道路工程,总面积约356.33亩。服务内容为包括土地勘测定界;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及配合办理;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护区核查及申报材料组卷上报。项目名称服务条款单位数量项目勘测定界项目实地勘测、含测绘报告及图件项1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及配合办理对项目实际占地进行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完成现状调查表及社保审核表的盖章项1土地征收社会稳定性评估编制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备案文件项1保护区核查及建设用地的组卷资料编制和报批编制完成后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项1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伍仟捌佰元整(¥605800元)(含税价)。2、合同价格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等。四、资金支付方式本次项目资金支付将根据项目进度分三次支付。甲方仅付款给牵头单位即山西旭昇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由牵头单位根据项目进度付款给联合体成员单位山西鑫盛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乙方完成本项目的实地勘测并出具测绘报告及图件给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壹仟柒佰肆拾元整(小写:¥181740元);(2)项目组件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后,支付合同总价4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242320元);(3)项目用地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壹仟柒佰肆拾元整(小写:¥181740元)。五、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1、质量要求:项目内容完成后上报主管部门通过审核批准,满足项目后续工作开展要求,乙方将审批后的各项成果(含主管部门审批及备案文件)提交甲方(含电子版)。2、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3、服务时间:(1)服务期间为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2)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完成本次工作。六、服务具体事项1、项目勘测定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应符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地籍测量规范》CH5002-199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等要求,对项目占地进行实地勘测,并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及图件。2、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及配合:工作主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要求开展。a.结合确权发证相关数据,配合乡镇政府联系相关村委会、自然村、被征地农民进行社保摸底调查,填写《调查表》,并进行村委、乡镇盖章.b.结合当地低保标准,与村集体共同编制补贴方案,确定补贴标准,上报乡政府盖章确认。c.编制《审核表》,将资料报送自然资源、财政、人社、县政府会审并盖章确认。d.会审后进行对名单和金额确定,安排用地单位缴费至财政部门专款账户,将最终成果资料报送市人社局最终盖章确认。3、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a.实地踏勘、调查并收集资料;b.相关村、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并召开基层座谈会议;c.编制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预测风险等级并制定化解和防范措施;d.上报相关部门备案。4、服务(组卷报批)内容:a.进行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保护区核查。b.编制征收土地“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请示文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报告、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情况汇总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征地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责任确认表等资料并逐级上报省厅,取得省政府批复文件。七、交验依据服务标准,取得核查文件,完成所有组卷资料内容,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相关部门备案资料,满足项目后续工作要求。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2、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变更乙方技术服务的内容。3、配合乙方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项目支付征地赔偿费、土地部门收取的耕地开垦、办证等各项费用、社保基金、耕地占用税等费用。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程、规范和合同及其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工作,提交的报告及资料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后认为合格、可行并予以批复,且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满足项目后续工作开展要求,并对提交的报告及资料负责。2、负责组织报告评审,汇交资料,向甲方提交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文件,并负责支付专家评审、会议组织等相关费用。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并有权对甲方技术服务的变更内容另外加收相应的费用,具体按相关收费标准及双方共同协商确定。4、若因国家、省市政策或甲方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应相应顺延。十、技术和资料的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一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应偿付甲方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2、因甲方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十二、不可抗力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组成要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合同无正文,为签章页)甲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人:开户银行:账号:乙方1(牵头单位):山西旭昇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九层902号联系人:董克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账号:14050172850800000758乙方2(联合体单位):山西鑫盛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4#A座5层505号)联系人:邵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东城支行账号:1454552382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报批综合技术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