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2)

一、合同编号: XASW-ZFCG2022-006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SZT2022-SN-ZY-ZC-FW-0453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联系方式:029-88461002
供应商(乙方):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449号丽融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158292097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法律咨询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法律咨询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6000
合同金额: 19.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时间、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9-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9-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法律服务合同.pdf 法律服务合同.pdf法律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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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编号:XASW-ZFCG2022-006甲方: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乙方: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碳商采购确定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XASW-ZFCG2022-006,以下简称: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报价表;(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4)其他。2.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2022年度常年法律服务1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咨询:信访事项:合同文本或规章制度等文件审查:参加会议或谈判:出具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审查及重大决策法律服务:日常法律支持:健全制度及机制:纠纷调解:行政复议、重案审理协助等法律服务;仲裁、诉讼案件,需另行签订协议,另行收取费用。具体内容见碳商文件及响应文件。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96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任元整)。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签订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西安市税务局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叁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局西安7H甲方:国欧税务总局西安查税务局2陕西法法定代人或其投乐表签生法定传模或其电表盖章:盖章:日期:日期:3年0113693919、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日合同编号:XASW-ZFCG2022-006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甲方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甲方联系人:夏工电话:88461002乙方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449号丽融大厦三层3乙方名称: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3乙方联系人:陈土电话:1593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建行西安八里村支行账号:61C24台同金额:人民币196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5服务时间、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指定地点。6服务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验收方式及标准:两次付款前先对供应商根据常年法律服务标准进行打分,得分在80(含)分-90(不含)分,扣除当期付款金额的10%;得分在70(含)分-80(不含)分,扣除当期付款金额的20%;得分在60(含)分-70(不含)分,扣除当期付款金额的30%;得分在60分以下,采购人可拒绝支付费用并终止合同。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转账2.供应商持台同、发票与采购人结算8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履行第七个月,且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给中标人,支付金额为总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付款:为合同签订届满后,且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项给中标人,支付金额为总合同金额的50%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无10口违约金约定: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和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每次支付0.2万元的违约金,此违约金,甲方可从应付乙方当月服务费中扣除: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或对下达两次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进或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付费的,每延期一日,应承担年服务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并有权停止相关服务。口损失赔偿约定: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利益受到侵害或造成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子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在乙方进行服务期间,因乙方履行义务不到位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或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国人员约定:乙方提供服务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所载明人员保持一致。乙方提供服务期间,服务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293方面解除合同1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付款金额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12合同履行期限:白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口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仲裁地)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厂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采购人2“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1.2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1.5“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1.6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服务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服务3.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4.2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窃、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总(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1)携带出甲方场所(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5)甲方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服务质量保证6.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6.2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6.3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7.履约保证金无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8.1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8.2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8.3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9.违约责任9.1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9.2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9.3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2)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10.不可抗力10.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诉讼11.2诉讼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2.合同修改或变更12.1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2.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3.合同中止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维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4.违约终止合同14.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4.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14.1.2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4.1.3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14.1.4不能满足本项日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4.1.5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14.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台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5.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6.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3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2除经甲方事先书而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9.合同语言19.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9.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1.合同效力21.1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22.检查和审计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22.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以下无正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