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脑干诱发仪采购合同公告(祁阳市人民医院2022)


祁阳市人民医院听觉脑干诱发仪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祁阳市人民医院听觉脑干诱发仪采购
三、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HNCB-CGZB-20220185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祁财采计【2022】000027号
四、项目名称:祁阳市人民医院听觉脑干诱发仪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祁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祁阳市龙山街道办事处民生路168号
联系方式: 汤爱民 18974676058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信宜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学府路与前海路交汇处前海豪苑B-5B
联系方式: 夏娟181865056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祁阳市人民医院听觉脑干诱发仪采购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调试完毕、地点:甲方指定科室及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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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甲方:祁阳市人民医院地址:祁阳市龙山街道办事处民生路168号电话:0746-3241853乙方:深圳市信宜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学府路与前海路交汇处前海豪苑B-5B电话:18186505682签订地址:祁阳市人民医院经过湖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乙方深圳市信宜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祁阳市人民医院,听觉脑干诱发仪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祁财采计【2022】000027号,委托代理编号:HNCB-CGZB-20220185)的供货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所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价(元/台)数量合计(元)1客观听觉测试平台丹麦国际听力Eclipse420000.00元1套420000.00元合同总金额(含税价)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元(小写):420000.00元人民币元(小写):420000.00元人民币元(小写):420000.00元人民币元(小写):420000.00元人民币元(小写):420000.00元合同总金额(含税价)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人民币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人民币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人民币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人民币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2、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2.1货物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2.2货物的合格证、保修卡等:2.3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和详细介绍资料2.4有关货物的权威性检验报告2.5所有货物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2.6测试记录、测试报告、合格证等:祁阳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2.7技术培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的高级技术培训资料和甲方用户单位工作人员的操作使用培训教材。2.8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应当提供电子文档)3、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及其在响应文件中做的承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3.2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较高的标准为准。产品性能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并保证按产品产地、型号、交货期供货及安装调试。若为计量设备,安装后须经检测部门计量检定合格:若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3.3质量保证期起算时间:自甲方签署完验收单《祁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验收单》或其他甲方认可的验收单据时间起计算3.4质量保证期:货物整机制造商原厂免费质保期为2年(原则上以乙方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保期为准,若中标后甲乙双方经商务谈判延长质保期,则以延长的质保期为准)乙方提供制造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其他质保期证明材料)3.5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不能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或三台同种货物出现同类型故障,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甲方正常运行,相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3.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3.7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或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收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网上报修通知等),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详见第七条“售后服务”)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优先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3.8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3.9乙方应就所提供的产品与制造商签订享有完全质量保证及产品保修和维修权利的合同,并向甲方提供该合同文件的书面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甲方支持乙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乙方代替制2祁阳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造商承担全部责任。3.10由于设计问题或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第三方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11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货物,乙方有义务尽快通知甲方,并按双方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4、交货要求、时间与地点4.1交货要求:所交货物生产时间与交付甲方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4.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需求分批配送,接到采购方订单三个月内交货并调试完毕。4.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科室及地点4.4风险转移: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货物经乙方安装、调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丢失的法律风险转移给甲方。5、产品安装、调试与验收5.1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5.2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产品和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安装所需配件应由厂家免费提供,乙方应予协调、督促,以保证配件供给。5.3调试: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产品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5.4验收5.4.1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提供齐全的随货商品合格证明资料(涉及进口的货物,还需提供商检证明和报关单:涉及特种设备检测的货物,需提供特种设备备案或检测合格证等资料),甲方方可开箱验收。由甲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验收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甲方可要求乙方在验收前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5.4.2验收地点:设备安装地(甲方指定)5.4.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3祁阳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5.4.4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甲方指定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5.4.5乙方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甲方对产品的参数、质量、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进行验收,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验收时,若发现货物中存在技术指标与招投标文件要求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的,有权拒绝支付合同货款,并上报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处罚,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5.4.6验收结果以《祁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验收单》或其他甲方认可的验收单据为准。6、培训要求6.1乙方应在设备安装、检验、调试等阶段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临床操作培训,若有需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第二轮集中培训:乙方应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甲方受训人员的培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2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等。6.3培训地点:交货现场或集中培训地点6.4时间与人员:由乙方制定具体计划并经甲方书面确认。7、售后服务7.1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整机或零部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提供设备制造商原厂售后(7×24)+2(即7天×24小时服务+2小时内响应)服务,6小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2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的均价。7.3在保修期间,乙方应保证提供原厂商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本地服务等。对于设备的一般问题,如关于设备日常操作维护的咨询和非紧急情况下的故障处理,提供原厂商7×24小时电话热线支持或远程支持:对于严重问题,应在收到维护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派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乘坐当地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并对损坏的设备完成备品备件或备机的替换工作。祁阳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7.4乙方应制定售后服务措施并提交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作为合同附件。乙方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由此而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7.5乙方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8、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因知识产权瑕疯或权利争议所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9、包装要求与处理9.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9.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等。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如有)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9.3设备安装后,包装物应由乙方即时妥善处理,若乙方随意堆放,甲方可按次向乙方收取不少1000元/次的处置费,费用可在待支付合同金额中扣除。10、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0.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可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招投标文件若有载明验收具体事宜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办理10.2乙方供应的如为进口产品,则应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商品报关单复印件,资料不全或有误时,甲方应拒绝验收。10.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不符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祁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0.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11、出入库与资产管理11.1验收完成后,乙方应当主动配合甲方办理设备固定资产入出库,若因入出库延误造成的货款支付不及时,损失由乙方承担。5祁阳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11.2办理入出库时,乙方应当主动将合同相关资料扫描成电子档案,交由甲方做资产相关登记。12、支付12.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12.2支付凭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祁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验收单表单):固定资产入库单:合同全款发票(含发票真伪查询单)。12.3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0%,余下1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12.4因乙方不能提供支付凭证或支付凭证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支付迟延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知晓甲方的付款流程,若非因甲方过错发生付款迟延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3、违约责任13.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超过10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3.2乙方所交标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投标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数量、质量问题,经甲方验收确认不合格,需要重新补货、换货等其他情形,由此导致迟延交货的,不免除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按照13.1条执行。13.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收到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的10日内,仍然不予纠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3.4质保期内乙方未及时响应甲方的通知对产品进行维修的,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3.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4、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祁阳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同,并按照公平原则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因未及时通知另一方而给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一方违约后才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5、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应当交本合同约定的政府部门备案。16、破产终止合同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17、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保价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甲方若增加购买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不超过中标总金额10%),仍按本合同分项单价执行。19、其他事项本合同订立前,甲乙双方的招投标文件、乙方承诺书、成交通知书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纸质版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1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常兴支行银行帐号:11014542881003签订日期:2022年8月2P日祁阳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附件:设备配置清单乙方(盖章):序号设备或配置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数量/单位备注1客观听觉测试平台(主机)丹麦国际听力一台2前置放大器丹麦国际听力1个3插入耳机丹麦国际听力1个电极线丹麦国际听力1套数据库软件丹麦国际听力1套6测试模拟器丹麦国际听力1个7皮肤清洁膏套装丹麦国际听力1盒8品牌电脑戴尔台式电脑1台9品牌打印机惠普彩色喷墨打印机1台10电生理测试室南海听域2.0×1.5×2.0(内径:长×宽×高)1间A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听觉脑干诱发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