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2)
红寺堡区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合同(二标段)
一、合同编号:20220831HT(WZ)000006
二、合同名称:红寺堡区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合同(二标段)
三、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8566
四、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003号
联系方式:0953-5098081
供应商(乙方):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光彩村绿科组125号
联系方式:189095300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红寺堡区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噻虫.高氯氟:规格:1000克/瓶, 阿维.甲氰:规格:1000克/瓶, 虫螨腈.虱螨脲:规格:1000克/瓶, 农药减量降残助剂:规格:1000克/瓶, 防治费:规格:亩
主要标的数量:噻虫.高氯氟:数量:870 kg, 阿维.甲氰:数量:580kg, 虫螨腈.虱螨脲:数量:1160kg, 农药减量降残助剂:数量:290kg, 防治费:数量:29000 亩
主要标的单价:噻虫.高氯氟:单价:100元, 阿维.甲氰:单价:140元, 虫螨腈.虱螨脲:单价:190元, 农药减量降残助剂:单价:300元, 防治费:单价:8元
合同金额:70.7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货物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防治:在 6 月至 8 月开展防治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7-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红寺堡区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合同(二标段)合同编号:NXBFHJ-HSB20220531甲方(采购方):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乙方(供货方):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07月19日在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红寺堡区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二标段)的公开招标采购中,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获得项目实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方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名称、规格、数量、价款等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虫高氯氟1000克瓶870kg100元87000元阿维甲氨1000克/瓶580kg140元81200元1000克瓶1160kg190元220400元农药减量降残助剂1000克瓶290kg300元87000元防治费1000克瓶29000亩8元232000元合同总金额(¥7076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柒仟陆佰元整-1二、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三、交货方式、期限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单位,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运费、装卸费、检验费、税金及损耗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交付期限: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四、交货地点、验收方法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验收方式: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安排人员清点数量、查验外包装等,并根据采购参数验收货物。甲方对货物规格、数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在完成防治作业后,甲方对农作物病虫防治基地面积和农户满意度进行验收,农户满意度按照项目总户数10%进行抽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为合格。五、统防统治1、合同签订后第7个工作日内所有的防治设备全部到位,开始对作物展开统防统治作业,7个工作日完成所有打药任务。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农作物病虫防治面积29000亩进行防治。3、项目实施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和新庄集乡。4、防治需要的水、电乙方自理5、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由乙方收回。六、安全-2-乙方在防治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机械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农药中毒等安全事件,若发生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七、付款方式当乙方忠实的履行了合同,并向甲方提供了付款所必需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及无人机航班图,甲方及有关部门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无人机防治面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八、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应向甲方一次性偿付总货款2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2、凡乙方所供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标准或自行调整的,按不能履行合同处理。3、若乙方不按期完成供货,每逾期1天,向甲方偿付总货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4、所需物资按期供应,符合质量要求,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验收及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应向乙方偿付总货款20%的违约金5、甲方若逾期付款,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总货款5%的违约金。九、不可抗力若其中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并经有关机关证明确实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说明,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延期、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科技发十、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业村方乙方单位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农业单位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003号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镇光彩村绿科组12负责人T电话0953-509808118909530019开户银行宁夏银行红寺堡支行帐号250801401000024722022年7月22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