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险 车辆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2022)
【延续合同】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BACG2021172033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CG2021172033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号
联系方式:18138295858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1栋7楼
联系方式:136025101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保险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2160辆摩托车承保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31055
合同金额:2631055.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湖滨东路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9-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宝安分局车辆保险B包2021年备案合同.pdf宝安分局车辆保险B包2021年备案合同.pdf
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B包2022年度合同.pdf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B包2022年度合同.pdf
B包履约评价.pdfB包履约评价.pdf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BACG2021172033中标通知书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申报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BACG2021172033),经采购人确认,招标结果如下:采购预算中标价中标单位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元)(元)深圳市公安局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PLAN-2021-440306-安分局车辆保险2,860,000.002,631.055.00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0602032001-01008服务备注:1、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总金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请中标供应商(联系人:刘俊,电话:13686460801)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中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袁明,电话:84467192)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分公司)网站深圳安分公司)网站方或以上的竞价项(http://www.haoan.gov.cn/iyzx/index.html),进台同备案专用水印目),并上传完整的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PDF章”的合同及相关材料,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案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10月181购合同备采抄报: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抄送: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政府重要事项告知:安区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严格按法定期间投标文件确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全面履行义务,并接受采购人考核评价3、采购人应切实履行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监管及验收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展约考核验收及督促整改,及时报送验收报告及服约评价报告。4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i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p://www.szggzy.com)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5、此数字中标通知书需经验证才能讲别真伪和有效,验证方式为:查验码:69720dc7cd62(1)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并下载此中标通知书数字版,并且状态为有效(2)在电脑上点击公章,显示数字证书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所有,此文件未被修改,点击“有效性验证”链接,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家安分公司)网站中的此数字中标通知书,并且状态为有效。宝安公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合专用案日期合同备案专区政府采购书采购方(甲方):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宝安公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1172033)的招标结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宝安公安分局摩托车保险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平等自由协商,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一)服务概况乙方为甲方2160辆摩托车提供保险承保理赔及保险服务(不包括新购置车辆,以实际出单车辆数为准,保险费按实际实计算)本项目的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如专序号保险项目托车保险金额1摩托车第三者责任购合150万元2摩托车第三责任府附加医保15万元3车上人员责任险员10万元/座4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0万元/座5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万元6交强险按实际购买7车船税按实际购买实际投保险种由甲方确认后出单。摩托车商业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一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X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摩托车自主系数新旧车都不得高于1。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银保监局或保险同业公会颁发新的摩托车车辆保险条款、险别或费率,则按新规定执行,且执行最优惠的费率折扣。如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按中标上限金额为¥2.631,055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叁万壹仟零伍拾伍圆整执行。本合同上限金额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具体付款金额以保险单发生金额为准,全年总保单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的上限金额。2、付款方式根据保险同业工会“见费出单”要求,甲方根据区方提供的《保费交款通知书》及清单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到账后乙方必签发保险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保险正式发票和保险单送交至甲方乙方银行账号:19014513874008专用案.合同备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蛇口支行购合账号:19014513874008政府(三)服务期限经办区本年服务期限自2021年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甲方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乙方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各月评价均为“优”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月评价有一次为“一般”的,视为乙方违约,经整改验收“合格”的,下一个年度可续签合同。月评价有一次为“差”的,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解除或终止项目合同,取消乙方承保服务,且乙方应按该考核为“差”月份应收保险费总额的平均数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项目服务内容(一)承保服务1、指派服务专员提供服务,负责保险投保、定损、理赔、结算等全过程服务。2、根据车辆投保清单计算保费并出具保单,并在起保日7个工作日前将核对无误的保单递交采购人。3、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受理采购人咨询、各类事故报案。4、提供通过线上查询承保理赔数据服务,可通过该系统查询所投保的每辆车的投保、出险、理赔等数据。5、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月车辆的承保情况递交保险经纪人6、在宝安设立服务机构并指定专人服务,承担所有承保、理赔及其他增值服务。(二)理赔服务1、指定两名理赔专职服务人员处理定损、核赔等相关理赔专职服务人员须专职处理保险理赔事宜,确保事故发生时月够第一时间响应工作安排。)2、接到报案后,在5分钟内完成首车损事故,车辆能正同常行驶,通过线上完成查勘。3、修理厂出具估价单后,无论工休息期间,都优先安排定损人作员到修理厂进行定损,并4、采购人的车辆相互发生碰导致的事故,各车辆互相视为第三方,投标人负责赔偿。5、允许采购人自主选择维修厂进行事故车辆的维修,维修工时和配件价格参照相应车型生产商的市场指导价执行。6、允许采购人事故车辆维修更换全新零配件,并按照全新零配件的市场指导价定损、理赔。理赔。7、暂时无法提供索赔资料而明显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须应采购人的要求提供预赔服务。发生人伤事故,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对伤者的医疗费或其他赔偿进行垫付,免费提供全程保险咨询服务,并指定具有专业处理人伤事故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本项目核损专员。8、轻微人伤案件,责任无争议,双方现场协商赔付,提供协议调解书及其收据正常赔付,无须报交警。9、出险时驾驶证、行驶证过期、损失或遗失的,予以协商赔付。10、需进行现场查勘的,宝安区内30分钟内赶到现场,深圳市其他区域45分钟内赶到现场,广东省内其他市县应于3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外省应及时直接派人前去或委托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查勘;并派专人协助采购人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11、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中标人认可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视为及时报案并予以赔偿。上述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处置突发群体事件时,车辆被群众或他人打砸、烧等造成车辆损失、人员伤亡及相关费用;(2)在侦查、追逃、拦截、抓捕等过程中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规定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人员伤亡及产生的相关费用:(3)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情形下的执法过程中,成的车辆损失、人员伤亡及产生的相关费用:(4)因工作需要,导致车辆超载,且发辆损失、人员伤交通亡及产生的相关费用。传12、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按照下药(1)1万元以下,1个工作日内完分(2)1万元-3万元,3个工内(3)3万元-5万元,7个Y借色(4)特殊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未按约定时问定损,造成损失无法确定的,以采购人提供的损失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理赔依据。13、收到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后,承诺按下列约定时限支付赔款(1)1万元以下,1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2)5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3)20万元以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4)特殊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定。14、拖车服务。在深圳地区提供不限公里数、不限次数的免费拖车服务,在深圳地区外提供每次不超过50公里的免费拖车服务(接到通知后半小时以内赶到事发地点,拖车不能进入的场所除外。如高速公路等)。15、更换轮胎服务。车辆因爆胎或轮胎漏气而需要换备胎时,深圳市范围内,在接到通知半小时以内赶到事发地点提供更换备胎。16、委派具有丰富法律经验的律师作为本项目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三、权利和义务等其他约定(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享有乙方在本合同及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各项服务承诺及优惠服务、增值服务;(2)有权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主管部门投诉乙方的违约行为。2、甲方的义务:(1)甲方必须按银保监及保险同业工会的监管要求进行双录,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投保车辆的信息资料。(2)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甲方应及时的保险报案电话报案。(3)遵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专用章备案E(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司的府采购合同备福用。(2)有权要求甲方按银保监保险商业工会要求的规定提供车辆购买保险的资料。2、乙方的义务:(1)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优先为甲方的投保车辆提供保险服务;(2)主动协助指导甲方收集、整理索赔所需的各类单证、资料:(3)有义务帮甲方代缴车船税。(4)必须配合甲方实施监控管理。(三)特别约定乙方需按本合同、投保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增值服务承诺内容严格执行。四、履约服务考核评价合同期内,甲方将根据《宝安公安分局社会化服务监管工作意见》之《车辆维修和保险社会化服务监管办法》规定,每月对乙方履约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分为“优”(得分在90以上)“一般”(得分在90以下、70以上)、“差”(得分在70以下)三个等级(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一)各月评价均为“优”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二)月评价有一次为“一般”的,视为乙方违约,经整改验收“合格”的,下一个年度可续签合同,但要加强考核,视情况可半个月考核一次,并严格考核标准,且乙方应按该月(考核为“一般”的月份)应收保险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评价二次为“一般”的视为乙方违约,经整改验收“合格”的,下一个年度是否续签合同由甲方视乙方违约导致影响和损害的具体实际情形确定,并严格考核标准和频次,且乙方应按该考核为“一般”月份应收保险费总额的平均数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依次类推,每增加考核为“一般”,则违约金支付比例在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基础上增加期限内考核出现3次或以上为“一般”情形的,则甲方有权真接单项目合同,取消乙方承保服务。(三)月评价有一次为“差”的,电权余或终止项目合同,取消乙方承保服务,且乙方应按该考核为参差收保险费总额的平均数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政(四)乙方应支付的上述违从相关评价做出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项目费用(包括恒限于保费)中直接扣留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五)因乙方违约而致甲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商业险未履行部分费用无条件全部退回,乙方不得收取或扣除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五、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在服务期内,乙方有违反承诺行为且甲方认为损害其合法权利应子解除或终止项目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项目合同,取消乙方承保服务。六、争议的处理办法(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八、反虚假宣传条款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合同法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品牌、企业名称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A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事先的书面认可进行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对方提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合作事项:夸力合作范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国虚位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安区九、反商业赔赔条款反商业随赔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赔赔条款第一条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随略的法律规定,包括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赔略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赔赔和贪读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第二条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随赔或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赔赔。其中,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四)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问接利益关系、有影响力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与实现本合同相关的交易相对方以外第三人:其他手段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行为:(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二)索要、收受、提供、给予、介绍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第三条本公司(乙方)郑重声明: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赔账行为,都是违反乙方行为。甲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在业务合作中发现我司经办人员有任何此类行为,有义务第一城分八第四条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行为,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第五条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赠年十、合同生效及其他(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报送甲方行政主管部门和宝安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采购方):(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1年10月20日日期:2021年10月20专用案日期已备人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宝安公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合同书采购方(甲方):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宝安公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1172033)的招标结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宝安公安分局摩托车保险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平等自由协商,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一)服务概况乙方为甲方2160辆摩托车提供保险承保、理赔及其他保险服务(不包括新购置车辆,以实际出单车辆数为准,保险费按实际发生业务量据实计算)。动中图中本项目的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如下:序号保险项目摩托车保险金额1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元2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5万元3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10万元/座4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0万元/座5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万元6交强险按实际购买7车船税按实际购买实际投保险种由甲方确认后出单。摩托车商业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一附加费用率)×自主定价系数。摩托车自主系数新旧车都不得高于1。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银保监局或保险同业公会颁发新的摩托车车辆保险条款、险别或费率,则按新规定执行,且执行最优惠的费率折扣如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按中标上限金额为¥2.631.055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叁万壹仟零伍拾伍圆整执行。本合同上限金额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具体付款金额以保险单发生金额为准,全年总保单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的上限金额。2、付款方式根据保险同业工会“见费出单”要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保费交款通知书》及清单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到账后乙方必须立即签发保险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保险正式发票和保险单送交至甲方。乙方银行账号:19014513874008公司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蛇口支行合账号:19014513874008(三)服务期限本年服务期限自2022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甲方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乙方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各月评价均为“优”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月评价有一次为“一般”的,视为乙方违约,经整改验收“合格”的,下一个年度可续签合同。月评价有一次为“差”的,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解除或终止项目合同,取消乙方承保服务,且乙方应按该考核为“差”月份应收保险费总额的平均数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项目服务内容(一)承保服务1、指派服务专员提供服务,负责保险投保、定损、理赔、结算等全过程服务。2、根据车辆投保清单计算保费并出具保单,并在起保日7个工作日前将核对无误的保单递交采购人。3、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受理采购人咨询、各类事故报案。4、提供通过线上查询承保理赔数据服务,可通过该系统查询所投保的每辆车的投保、出险、理赔等数据。5、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月车辆的承保情况递交保险经纪人。6、在宝安设立服务机构并指定专人服务,承担所有承保、理赔及其他增值服务。(二)理赔服务1、指定两名理赔专职服务人员处理定损、核赔等相关事宜(注:理赔专职服务AR人员须专职处理保险理赔事宜,确保事故发生时专职服务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工作安排。)同2、接到报案后,在5分钟内完成首次查勘调度:单方纯车损事故,车辆能正常行驶,通过线上完成查勘。3、修理厂出具估价单后,无论工作日、节假日、休息期间,都优先安排定损人员到修理厂进行定损,并承诺时限。4、采购人的车辆相互发生碰撞导致的事故,各车辆互相视为第三方,投标人负责赔偿。5、允许采购人自主选择维修厂进行事故车辆的维修,维修工时和配件价格参照相应车型生产商的市场指导价执行。6、允许采购人事故车辆维修更换全新零配件,并按照全新零配件的市场指导价定损、理赔。7、暂时无法提供索赔资料而明显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须应采购人的要求提供预赔服务。发生人伤事故,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对伤者的医疗费或其他赔偿进行垫付,免费提供全程保险咨询服务,并指定具有专业处理人伤事故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本项目核损专员。8、轻微人伤案件,责任无争议,双方现场协商赔付,提供协议调解书及其收据正常赔付,无须报交警。9、出险时驾驶证、行驶证过期、损失或遗失的,予以协商赔付。10、需进行现场查勘的,宝安区内30分钟内赶到现场,深圳市其他区域45分钟内赶到现场,广东省内其他市县应于3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外省应及时直接派人前去或委托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查勘:并派专人协助采购人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11、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中标人认可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视为及时报案并予以赔偿。上述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处置突发群体事件时,车辆被群众或他人打砸、烧等造成车辆损失、人员伤亡及相关费用;(2)在侦查、追逃、拦截、抓捕等过程中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规定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人员伤亡及产生的相关费用:(3)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情形下的执法过程中,造成的车辆损失、人员伤亡及产生的相关费用(4)因工作需要,导致车辆超载,且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人员伤亡及产生的相关费用。12、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传(1)1万元以下,1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2)1万元-3万元,3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3)3万元-5万元,7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4)特殊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损失无法确定的,以采购人提供的损失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理赔依据。13、收到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后,承诺按下列约定时限支付赔款(1)1万元以下,1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2)5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3)20万元以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4)特殊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定。14、拖车服务。在深圳地区提供不限公里数、不限次数的免费拖车服务,在深圳地区外提供每次不超过50公里的免费拖车服务(接到通知后半小时以内赶到事发地点,拖车不能进入的场所除外。如高速公路等)。15、更换轮胎服务。车辆因爆胎或轮胎漏气而需要换备胎时,深圳市范围内,在接到通知半小时以内赶到事发地点提供更换备胎。16、委派具有丰富法律经验的律师作为本项目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三、权利和义务等其他约定(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享有乙方在本合同及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各项服务承诺及优惠服务、增值服务;(2)有权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主管部门投诉乙方的违约行为。2、甲方的义务:(1)甲方必须按银保监及保险同业工会的监管要求进行双录,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投保车辆的信息资料。(2)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的保险报案电话报案。(3)遵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用1、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支付保险费用。(2)有权要求甲方按银保监及保险同业工会要求的规定提供车辆购买保险的资料。2、乙方的义务:(1)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优先为甲方的投保车辆提供保险服务;(2)主动协助指导甲方收集、整理索赔所需的各类单证、资料:(3)有义务帮甲方代缴车船税。(4)必须配合甲方实施监控管理。(三)特别约定乙方需按本合同、投保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增值服务承诺内容严格执行。四、履约服务考核评价合同期内,甲方将根据《宝安公安分局社会化服务监管工作意见》之《车辆维修和保险社会化服务监管办法》规定,每月对乙方履约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分为“优”(得分在90以上)、“一般”(得分在90以下、70以上)、“差”(得分在70以下)三个等级(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一)各月评价均为“优”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二)月评价有一次为“一般”的,视为乙方违约,经整改验收“合格”的,下一个年度可续签合同,但要加强考核,视情况可半个月考核一次,并严格考核标准,且乙方应按该月(考核为“一般”的月份)应收保险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评价二次为“一般”的视为乙方违约,经整改验收“合格”的,下一个年度是否续签合同由甲方视乙方违约导致影响和损害的具体实际情形确定,并严格考核标准和频次,且乙方应按该考核为“一般”月份应收保险费总额的平均数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依次类推,每增加一个月考核为“一般”,则违约金支付比例在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基础上增加5%;在一个合同期限内考核出现3次或以上为“一般”情形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解除或终止项目合同,取消乙方承保服务。(三)月评价有一次为“差”的,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解除或终止项目合同,取消乙方承保服务,且乙方应按该考核为“差”月份应收保险费总额的平均数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乙方应支付的上述违约金应从相关评价做出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费)中直接扣留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五)因乙方违约而致甲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商业险未履行部分费用无条件全部退回,乙方不得收取或扣除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五、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在服务期内,乙方有违反承诺行为且甲方认为损害其合法权利应予解除或终止项目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项目合同,取消乙方承保服务。六、争议的处理办法(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6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八、反虚假宣传条款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合同法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企业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进行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对方提出的就合作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合作事项:夸大合作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九、反商业赔赔条款反商业赔赔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赔赔条款:第一条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赔赔的法律规定,包括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赔赔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赔赔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第二条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赔赔或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赔略。其中,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四)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有影响力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与实现本合同相关的交易相对方以外第三人:其他手段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行为:(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二)索要、收受、提供、给予、介绍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第三条本公司(乙方)郑重声明: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赔赔行为。甲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若您在业务合作中发现我司经办人员有任何此类行为,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我司。第四条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违反本条款第二条的行为,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第五条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十、合同生效及其他(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报送甲方行政主管部门和宝安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甲方(采购方):(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0年9月14日期:20原宝安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监管考核报告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编号BACG202112033BACG202112033BACG202112033BACG202112033BACG202112033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一年一年一年一年履约时间履约时间2021-10-19至2022-10-18中标价中标价中标价中标价2.631.055.00元2.631.055.00元2.631.055.00元2.631.055.00元2.631.055.00元序号合同履约监管考核项目合同履约监管考核项目合同履约监管考核项目合同履约监管考核项目合同履约监管考核项目A满意A满意B基本满意不满意1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货物及设备集成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货物及设备集成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货物及设备集成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货物及设备集成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货物及设备集成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货物及设备集成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货物及设备集成类)2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类)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类)√√3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需求方案进行合同履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需求方案进行合同履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需求方案进行合同履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需求方案进行合同履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需求方案进行合同履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需求方案进行合同履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需求方案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的措施和态度:服务的措施和态度:服务的措施和态度:服务的措施和态度:服务的措施和态度:服务的措施和态度:服务的措施和态度:√√5服务的技术和质量:服务的技术和质量:服务的技术和质量:服务的技术和质量:服务的技术和质量:服务的技术和质量:服务的技术和质量:√√6服务投诉或纠纷情况。服务投诉或纠纷情况。服务投诉或纠纷情况。服务投诉或纠纷情况。服务投诉或纠纷情况。服务投诉或纠纷情况。服务投诉或纠纷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情况说明定期(不定期)检查情况说明定期(不定期)检查情况说明定期(不定期)检查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考核结果:满意考核负责人: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采购验收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负责人签字(盖章):年负责人签字(盖章):年负责人签字(盖章):年供应商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CA夕本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区财政局、区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供应商各执一份。(可根据项目变更内容及增加附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险 车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