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医疗设备 药用冰箱 麻精药品智能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银川市中医医院2022)



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20916HT(YC)000037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1000141003912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中医医院 2022 年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中医医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31号
联系方式:0951-5065924
供应商(乙方):江西恒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店下镇店塘路59号
联系方式:15008370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麻精药品智能管理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YC-990L;M3;
主要标的数量:2
主要标的单价:238000
合同金额:74.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约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9-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1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否则买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赔偿,赔偿数额以买方核算的数据为准5、卖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相关费用,买方可于任何应付卖方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对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可向卖方追偿,卖方还应承担就此造成的包括对第三方赔偿等在内的其他损失。6、如卖方违约,买方为维护权益向卖方追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均由卖方承担九、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肆份、卖方壹份方:江西恒银医疗器械有限公买买方(盖章)银川市中医医院卖司盖章)法定代表人:陈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委托代理人:20年9月5日2022年9月1日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中标通知书江西恒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受银川市中医医院委托,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银川市中医医院2022年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Z/WX220718、包号:D6401000141003912-1)2022年8月16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标,银川市中医医院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7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元整)。请贵单位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银川市中医医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代银州市中医医院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16日温馨提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分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系统”了解详情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3870银川市中医医院2022年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3870、项目编号:D6401000141003912)采购项目合同书买方:银川市中医医院卖方:江西恒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2年8月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买方:银川市中医医院卖方:江西恒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电话:0951-5065914电话:15008370999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231号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店下镇店塘路59号2022年8月16日公开招标的编号“NZC/WX220718”的银川市中医医院2022年新院区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3870、项目编号:D6401000141003912)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由江西恒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卖方按照如下清单提交货物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药用冰箱(2C~8°℃)中科美菱YC-990L台14195002730002麻精药品智能管理系统江苏人先M3台2238000476000合同金额:小写:749000.00元大写:柒拾肆万玖千元整(含税)注:设备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上述合同总金额中包括产品的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伴随服务及因产品本身及供货相关的各种税金等全部费用。卖方确认,除非双方另有书面认可导致本合同总金额发生变化,否则卖方无须再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付款条件及方式(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80%,人民币:¥599200.00,正常使用满6个月且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金额10%,人民币:(¥74900.00,再正常使用满3个月且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合同金额10%,人民币:(¥74900.00)。买方向卖方付款前,卖方应提供买方认可的与付款额等额的发票,否则买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行户名:江西恒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账号:193248006012质量保证1、卖方按配置清单要求,提供原装全新设备,采用厂家原装包装,对该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换或包退),以确保其产品质量性能可靠稳定。若产品质量性能存在问题,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退换和索赔,索赔额以买方核算的数据为准,卖方予以认可。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真实有效,由此引起的责任或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因提供设备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卖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3、卖方为买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双方的协商安排。4、卖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卖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在经营上遭受的损失,买方根据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其相关费用)。5、买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如卖方设备性能、精度不合格或不达标,则校核费用由卖方承担。四、交货时间与交货地点卖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清单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的地点。交货地点:银川市中医医院新院(银川市金凤区金凤十七路南侧)五、产品的验收与安装1)合同所列的所有产品正式验收前必须在单位自行测试后进行。2)买方按照由卖方提供的相应资料中的技术要求和指标进行验收,产品数量和类型应与合同相符,在运输过程中无损坏,资料齐全。完成所有设备的自检之后,卖方工程师须对所有设备进行安装测试和联调,使其按技术要求正常工作,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卖方工程师和买方代表同时在场情况下,买方进行验收测试。3)安装过程中,若因卖方原因缺少某些部件而导致测试无法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设计指标,卖方应无偿提供这些部件,每发现一次需承担500元违约金。4)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的情况,卖方负责补齐、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每发现一次需承担500元违约金。【律师提示】请根据实际情况,将违约金补充完整。由买方和卖方共同验收清点货物后,经买方同意设备安装调试后,由我司工程师将设备安装至买方指定地点,并把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并须经买方验收合格。六、售后服务与培训(1)卖方同意此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日起,免费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设备如出现故障,卖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回应,4小时内到现场检修解决问题,如现场不能解决的,卖方应提供临时设备供买方使用,保障买方正常开展工作,并在7天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同时需承担修理调换费用及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数额以买方核算的数据为准。(2)保修期满后,由卖方负责实行终身优质服务,如若设备发生故障,需更换零配件,卖方只收取检修更换的零配件的费用,人工维修费用免费,零配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3)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工程师及技术人员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各操作人员熟练掌握。①培训方式,现场培训。2接受培训人员,相关临床科室人员、相关职能科室服务人员、用户指派的其他相关人员。接受培训人员人数,1-3人/台或按用户需求。培训时长,1-3天,可根据用户具体要求,可安排工程师再进行1-2天的加强培训。培训目标,经过培训,使每个用户能够达到对设备熟练地进行规范操作、对一般故障进行处理和对机器的日常维护及保养。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双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双方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责任,但是,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受消除原因影响的条款。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包括疫情。八、违约金及损失赔偿1、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自行承担费用提走合同货物,退回收取买方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数额以买方提供的核算数据为准。2、如卖方所供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则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逾期的,按逾期违约条款执行。买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自行承担费用提走合同货物,退回收取买方的款项,同时,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买方所受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其赔偿,该损失赔偿数额以买方提供的核算数据为准。楼3、如卖方所供设备调试后无法正常使用,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如超过该期限或调试后仍无法正常使用,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自行承担费用提走合同货物,退回收取买方的款项,同时,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买方所受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其赔偿,该损失赔偿数额以买方提供的核算数据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药用冰箱 麻精药品智能管理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