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802013720222403
二、合同名称: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BSZC2022-C2-270221-GXYX
四、项目名称: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凌云县新秀社区西溪小区338号
联系方式:0776-7612038
供应商(乙方):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五指山小区181号
联系方式:1997760288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 数量:1.00 单价(元):1386538.8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确保验收合格。项目经理:邓瑜慧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31331338
2.合同金额(元):1386538.8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pdf合同—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pdf

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项目编号:BSZC2022-C2-270221-GXYX施H合同发包人: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9月18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合同条款三、专用合同条款四、廉政合同五、工程质量保修书六、中标通知书a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2.工程地点:百色市凌云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凌发改发(2022)89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工程承包范围::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陆仟伍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1386538.89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邓瑜慧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中标通知书(如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9月1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参份。此页为签章页:发包人: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承包人: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五指山小区181地址:凌云县新秀社区西溪小区338号号法定代表人:李忠诚法定代表人:郑周军委托代理人:杨俊颖委托代理人:电话:0776-7612038电话:0776-2829772传真:传真:0776-282977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账号:6006120101277908622022年9月18日2022年9月18日二、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三、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称:详见监理合同名详见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厦门东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详细施工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建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且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李忠诚身份证号:******************职务:局长联系电话:0776-7612038电子信箱:gxlvisj0163.com:通信地址:凌云县新秀社区西溪小区338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本工程验收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②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③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民工围堵发包人等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并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包人要求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的,承包人应予无条件同意。承包人进入场地施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现场运输材料、堆放材料等造成的路面的污染,承包人应该有专人负责跟踪打扫:项目场地的绿化、市政等公用设施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工作:现场施工及生活产生的垃圾应该每天有人清除:不允许在道路上搅拌砼及砂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须探明具体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并承担所需费用,如果施工损坏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邓瑜慧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131331338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桂245131331338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13.2.2条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13.3.1条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3.3.3条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4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百色市相关政策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式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中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通过结算审核后5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2.4.2条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8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7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2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的规定,本项目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不预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扣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9(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延期付款协议须经财政部门认可(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8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2、承包人未按照程序报验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发包人履行书面告知程序(监理签发)后,于最近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赔偿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20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当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服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维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3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3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保险,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险等还本险。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21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合同条款20.3.1条执行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20.3.1条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20.3.1条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21.2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商定22四、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项目名称)的发包人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与竞标人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台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石(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7(四)不准向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购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23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子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监督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五、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质量问题,付清扣除的工程保修金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即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质量保修期为壹年四、保修费用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甲方在应付款中扣出的质量保修金,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将保修金(不计利息)退回乙方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书在5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甲方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25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保修金中扣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项目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物信私(签字)(签字)26成交通知书采购单位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单位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豪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广西优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优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优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优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优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凌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逻楼镇快村村桥边屯和店上屯)项目编号BSZC2022-C2-270221-GXYXBSZC2022-C2-270221-GXYXBSZC2022-C2-270221-GXYXBSZC2022-C2-270221-GXYXBSZC2022-C2-270221-GXYX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竞标范围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新建污水管道主干管约826米,管径为DN300;入户管道约2160米,管径为de150;以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包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邓瑜慧注册编号:桂245131331338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陆仟伍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1386538.89)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陆仟伍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1386538.89)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陆仟伍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1386538.89)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陆仟伍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1386538.89)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陆仟伍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1386538.89)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确保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确保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确保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确保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确保验收合格。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签订合同时间成交单位请接此通知书后在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竞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否则我方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成交单位请接此通知书后在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竞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否则我方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成交单位请接此通知书后在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竞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否则我方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成交单位请接此通知书后在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竞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否则我方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成交单位请接此通知书后在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竞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否则我方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采购单位: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2022年9月14日采购单位: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2022年9月14日采购单位: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2022年9月14日采购单位: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2022年9月14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优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2年9月14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优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2年9月14日备注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