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容县容州镇中心学校2022)



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9939801020223001
二、合同名称: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YLZC2022-C2-210290-GXYH
四、项目名称: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容县容州镇中心学校
地 址:容县容州镇育才路1号
联系方式:0775-5321574
供应商(乙方):广西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容县容州镇新岭一巷1号
联系方式:136577296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167706.3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建设单位通知为准。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项目经理:滕春兰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
2.合同金额(元):1167706.38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pdf合同.pdf

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YLZC2022-C2-210290-GXYH发包人:容县容州镇中心学校承包人:广西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容县容州镇中心学校承包人(全称):广西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本工程为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及建设单位通知为准。6.工程承包范围: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业主要求对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进行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6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柒仟柒佰零陆元叁角捌分(¥1167706.38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陆佰肆拾肆元玖角整(¥47644.90元);(2)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贰万叁仟叁佰伍拾肆元壹角叁分(¥23354.13元);(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滕春兰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写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2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9月15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内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致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容县容州镇中承包人:广西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92149939801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81MA5PULG874地址:容县容州镇育才路1号地址:容县容州镇新岭一巷1号邮政编码:537500邮政编码:537500电话:0775-5322970电话:0775-5328588传真:传真:7电子信箱:zxxxkhxx@126.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西容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账号:账号:660000016677400019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四(9)其他合同协议文件(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wrtggggffdz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进场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二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三天内审定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开工前七天提供图纸叁套>7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围墙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至合同终止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执行《通用条款》第1.13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何小勤身份证号:>职务: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校长:>;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须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贰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滕春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13154605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L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14)0009629>联系电话:0775-5328588>;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广西玉林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仅限于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用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包括因项目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间,但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项目开工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5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50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七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2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2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2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200元人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过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通用条款第4.1款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发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10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7天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不能履行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16.1.2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16.1.2执行。2(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7)其他: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2.1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6.2.2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7.1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3其他保险22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无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按《通用条款》20.3执行。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20.3.1执行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0.3.1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20.3.1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2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表附件5:成交通知书24S289999I三集三/7银志三集日工开(全价回合然(米扬州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滕春兰项目经理中级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韦艳妮技术负责人中级质量管理张露萍质量员/材料管理毛宇材料员计划管理梁妙资料员安全管理杜世贞安全员/彭成旺施工员1宁惠萍见证取样人员/26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容县容州镇中心学校承包人(全称):广西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家规定要求二、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成交人)在接到发包人(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48小时修复。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7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2、质量保证金比例:工程结算价的3%。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及金额:发包人在工程整体保修期满1年后20天内将保证金返回给承包人(无息)。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容县容州镇中(公承包人:广西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10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92149939801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81MA5PULG874地址:容县容州镇育才路1号地址:容县容州镇新岭一巷1号邮政编码:537500邮政编码:537500电话:电话:0775-5322970电话:0775-5328588传真:传真:电子信箱:zxxxkhxx126.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西容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账号账号66000001667740001928附件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表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等文件精神,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计划。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工程造价1167706.38元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元)47644.90元47644.90元47644.90元47644.90元建设单位承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建设单位承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建设单位承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建设单位承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时间或进度支付额度百分比或金额支付额度百分比或金额支付额度百分比或金额施工准备阶段100%100%100%基础施工阶段111主体施工阶段111装饰装修阶段///附属施工阶段附属施工阶段111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附件5: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日期:2022年8月31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容县容州镇中心学校容县容州镇中心学校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广西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元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怡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怡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含改造工程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含改造工程项目编号项目编号YLZC2022-C2-210290-GXYHYLZC2022-C2-210290-GXYH成交范围成交范围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容县容州镇第三小学沿江市场二层校舍改造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成交主要条件成交价路登信会每陆万柒仟集佰零陆元叁角捌分(¥1167706.38元)路登信会每陆万柒仟集佰零陆元叁角捌分(¥1167706.38元)成交主要条件合同题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经营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经营理招标单位:容县谷运镇中心学校(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2年8月31日招标单位:容县谷运镇中心学校(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2年8月31日招标单位:容县谷运镇中心学校(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2年8月31日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怡海工程管理有限公(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海梁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印宝2022年8月31日备注备注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根据竞争性磁商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根据竞争性磁商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