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2022)
高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项目
合同编号
ZB066022M80814
合同名称
高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
ZB066022M80814
项目名称
高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2022-03-30
采购人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供应商
南京众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2-03-31
合同总金额
68万元
高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项目合同0814.pdf高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项目合同0814.pdf
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高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项目甲方(委托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乙方(受托人):南京众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单位:扬州市景泰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叁月甲方: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浮分局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96号法定代表人:乙方:南京众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郊区乐山路190号法定代表人:张其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共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标结果,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地块规划条件编制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价款(经费)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乙方成交价即为合同价.对合同综合单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因甲方要求导致服务量发生变动,可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原则对合同结算总价予以调整,按实结算。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服务量增加,总价不予调整。本合同中标合同价为(大写)(含税价):陆拾捌万元整(Y:680000.00元)(二)付款方式及时间1、乙方账户名称:南京众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税号:91320106558854881H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郊区乐山路190号电话:02584730102乙方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建郊支行账号:811050101230096624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税费①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②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程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扣,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提交中期结果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合同额的30%;(2)完成最终结果,通过专家评审,甲方支付合同须的30%:(3)完成上报备案后,甲方支付合同额的40%二项目清单序号项目二项目清单序号项目二项目清单序号项目详细内容资料获取与整理不少于5名技术人员在各部门资料收集与多次对接:全区三调数据、土地利用数据、矿山地质数据、水文水资源数据、林业数据等基础数据的获取与技术分析:全区遇感影像资料获取与解译。2实地调查不少于10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区生态系统现状全面摸底调查、走访3专题研究包括生态现状评价专题研究:规划目标指标专题研究:生态保护修复分区与重大工程部署专题研究。成果编制包括规划大纲、文本及说明、图集等成果的编制费用以及4套成果资料、生态保护修复监测数据库创建技术服务规划论证与审查包括规划工作方案论证、中期论证、专家审查、多方征求意见、规划听证等成果审查协调三、保密条款乙方在高淳区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项目以及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接触、采集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个人信息均予以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侵犯个人隐私。四、件随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除合同中所附服务的其他件随服务:(3)件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五、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2)根据考核结果或当地相关部门检验结果,如果提供的服务与合同不符,包括潜在的缺陷,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弥补缺陷.(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六、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或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甲方应补管由该索赔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有权就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乙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使用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使用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变更计划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基础资料及发展需求,若提交时间超过约定期限,乙方可相应分别延迟提交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甲方需对提供的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甲方变更计划或未按期提供规划必须的材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规划的返工或修改,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增加的工作量(以乙方提供的成果为准)支付乙方增加工作量的费用,由此拖延的规划周期应由甲方负责2.非乙方原因甲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的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仅只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信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相应部分工作经费的千分之0.5计算.3.乙方迟完成服务(1)乙方应按照承诺的时间提供服务,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期限,将受到以下制载: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和鉴证方。甲方、鉴证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的情延长服务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上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载的权力。4.误期赔信除合同条款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将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每天按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和使用方可考虑终止合同。5.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展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鉴证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鉴证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6.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共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7.破产中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8.转让除甲方和鉴证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服务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鉴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公章):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96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乙方(公章):南京众城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郊区乐山路190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印其签约日期:年月日鉴证方(单位盖章):地址:代表签字联系电话:经办人科宾负责人政地法规市核人分管领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