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22)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350M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2000279
二、合同名称:350M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279
四、项目名称:350M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28-87595677
供应商(乙方):四川悦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文化路12号
联系方式:181804907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350M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
3(项)
¥245,000.00
¥735,000.00
DS-6250
合同金额: 7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0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350M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pdf350M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pdf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2年09月20日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350M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12年7月10日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供应商(乙方):四川悦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350M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彩购项目(项目编号:N5I000120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350M数字基站(双载频)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DS-6250套324.573.5标配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千元整元,即RB:¥735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公、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N四、交货及验收1、供应商合同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20日,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5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1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天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各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3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井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2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井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质保及运维:该项目整体运行维护期1年,所有设施设备质保3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维护期、质保期内提供维修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运行维护期内每季度巡检一次7、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8、供应商供货产品必须是原厂正品,拒绝仿冒伪劣产品。供货时,供应商厅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器19、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收取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合格及1年维护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款项:147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元整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20日内,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款项:588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七、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提供原厂技术支持服务,产品质保服务3、开展运行管理和维护技术(试运行)培训工作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3、乙方在运行维护期间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九、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十、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一份。甲方: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乙方:四川悦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文化路1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像寺支行账号:账号:607015700电话电话:18180490774传真传专真:(028)61484455签约日期:2022年7月10日签约日期:2022年7月10日经办:黄河酒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基站建设及安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