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理围合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2022)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LGDL2022000195-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坂田街道城中村物理围合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DL2022000195
四、项目名称:坂田街道城中村物理围合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
联系方式:13632791722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红头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木墩村新南区452栋201
联系方式:135345153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698000
合同金额:3698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8-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已签署合同文件:坂田街道城中村物理围合项目合同.pdf坂田街道城中村物理围合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坂田街道政府采购合同(公开招标货物类示范文本)项目名称:坂田街道城中村物理围合项目项目编号:LGDL2022000195采购单位(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红头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城中村物理围合建设指引》的文件要求对坂田街道城中村物理围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对坂田街道城中村物理围合双方按照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内容及标的围合主要内容:新建楼栋间隔围栏(高2m)、城中村出入卡口围栏(高2m)、城中村外围围栏(高2m)、新建铁艺围栏基础、弃方等,具体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中标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玖万捌仟元整(¥3,698,000.00元),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标结果,本次项目合同价款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698000.00元)本合同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包装、运输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除非甲方对合同附件清单中项目作出调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相应增加或减少外,该合同价款不因其他因素而调整。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LGDL2022000195)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9)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合同补充条款或协议。第四条项目服务要求1、乙方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含现场安全文明设计)、工程进度计划表、工程应急抢险预案报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必须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措施。现场围挡外观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需经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工期节点进行施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适应;3、乙方应完善施工组织架构设想与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计划,绘制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管理部组织系统框图,并简述拟派驻本工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项目管理任职资格、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类似工程项目经验。对于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各相关专业技术责任人(工程师)、项目安全主任、质检负责人等,尚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个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和社保证明。乙方负责安排员工参加相应的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需持证上岗的员工,必须在到岗前获得从事相应岗位的证书;4、乙方应对本项目的施工做出总体部署,应包括:对工程范围进行合理的分片分区安排;对各片区的主要人员及机械设备进行配置;对各片区的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简要说明;对应工期安排和场地布置,简要说明总的施工流向、施工程序及施工顺序。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要求中标单位加配人员和设备,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及时按照甲方指令进行调整,确保满足项目需要;5、乙方按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原始记录、照片等资料),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本工程一切相关资料,形式包括影视文件、现场照片、电子文件、纸质文档等,由乙方收集并整理并上配合采购单位整理备案;6、乙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所用材料须符合甲方要求。承包人需保证基础浇筑前地基夯实平整稳固、不会沉降,以保证栏杆/围挡整体水平度、垂直度保持一致,栏杆/围挡水平、垂直误差不超过2cm。焊条规格型号满足要求,所有焊缝均为满焊,焊缝高度不小于较薄连接件的厚度;所有构件表面应先清除焊渣、铁锈等,然后涂防腐蚀漆两边。7、材料进场以及隐蔽工程施工时,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相关资料。浇筑所用混凝土标号需满足甲方的要求;混凝土、镀锌板、角钢以及成品栏杆/围挡等材料和构配件,需提供出场检测报告及合格证;8、对于甲方需要回收的PVC围挡,需有妥善措施保证保护性拆除,损耗率不超过5%,装车、押送到甲方指定存放处,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卸货。如甲方有要求进行回收登记的,乙方必须配合完善。9、承担本合同余泥渣土运输任务的专业运输单位及其营运的余泥渣土运输车辆需要具备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深圳市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同时承担本合同余泥渣土运输任务的车辆还需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取得车辆保险单。10、乙方进驻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深圳市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方必须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符合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车辆运行通畅和施工安全。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需要妥善处置,完工后清理出场。乙方施工应严格执行招标要求、现行质量标准、规范;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对施工成品负责保护至最终验收。第五条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2)技术负责人1人;(3)安全员1人;(4)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工程师等各1名。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项目的验收办法,并有权采取日常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整改意见2、甲方有权对乙方落实本项目承诺情况和安全生产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不符合服务要求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不达标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处理。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项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情况,如存在拖欠薪资或其他严重违法情形,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处理。4、甲方应提供乙方开展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必要条件,保证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2、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和材料等,承担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施费等一切费用。3、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考核等要求。4、乙方负责安排员工参加相应的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员工需持证上岗,必须在到岗前获得从事相应岗位的证书。5、乙方应为其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保护用品,要求按规定统一着装,保障安全。6、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需求内容,依照《劳动法》合法用工,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和乙方投标报价水平)、按国家及深圳市规定的缴交比例为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安排好员工的生活、生产、培训及管理等工作。如乙方或其员工发生违法事件,或因用工劳务合同、劳资等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7、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合同的规定开展服务内容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分包、转包给第三方。9、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服务的行为,及为实施本项目服务提供的技术、材料、设施均不会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或引起第三方索赔,否则如有第三方因乙方之服务行为而向采购单位索赔,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均应由乙方予以赔偿。10、在合同期内,如果因项目的需要调整需求方案时,乙方要服从大局和甲方意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应指定固定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甲方监管人员能够随时联系。12、乙方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监管安全施工作业。第八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包装和运输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负责。第十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等规定的标准。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广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十一条履约保函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日起10天内向甲方提交由甲方认可的国有银行开具无条件担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款5%。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函,甲方有权申请废除乙方中标结果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2、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向乙方无息退回履约保函。3、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除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支取全部金额4、乙方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拖欠工资导致劳资纠纷)、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承担赔偿(补偿)责任或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产生费用(如中标单位人员罢工、歇工等事件时,甲方临时指定其他单位负责相应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支付相关费用。5、乙方损坏采购单位的设施设备且不按规定赔偿,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支取相应赔偿费用。6、在发生第4、5点情况时,乙方应在10天内补足履约保函。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废除乙方中标结果并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二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所有设备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设备客备件及其维修人工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质保期从中标方最终验收日算起。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在保修期内,一且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3、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在售后服务方案内详细阐述售后制度与响应时间。第十三条付款方式项目按相关规定程序向乙方办理付款,支付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1.本预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的30%,即:大写:壹佰壹拾万零玖仟肆佰元,(¥119,400.00元)。2.项目验收合格并经街道财务审批流程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付至合同款100%,即:大写贰佰伍拾捌万捌仟陆佰元(¥2,588600.00元)。同时投标人需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该经济事项的合法有效发票。3.合同款的付款方式:转帐结算,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合同金额一致的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乙方承诺1、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2、乙方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乙方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乙方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设备总价的10%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1%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0%,但因财务审批流程导致逾期付款的除外。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未履行合同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送达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8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免责条款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第十七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以下附件及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供货一览表(加盖公章);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其他约定条款: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原招、投标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文件也未规定的,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贰份。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两份及一份中标成交通知书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备案合同。饭田街饭甲方:乙方:深圳市红头船建设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55-2319813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帐号:帐号:44250100010000002234签约时间:2022年8月23日签约地址:附件、供货一览表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此表仅作接收货物签收用,不能视为甲方确认质量验收合格)序号支出项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楼栋间隔围栏(高2m)1120m9901108800不含基础2城中村出入卡口围栏(高2m)340m922313480不含基础3城中村外围围栏(高2m)1620m7781260360不含基础4新建铁艺围栏基础(人工拆除及新建,规格0.3x0.3×0.4m,覆土厚15cm)1680个210352800基础按2m间距1个5保护性拆除现状PVC围挡并运送到街道办存放处3080m2886240拆除现状破损的甲型护栏并外弃540m1264807拆除现状透水砖地面并恢复(围栏立柱基础施工时需破除并恢复)127m2270342908拆除现状水泥砼地面并恢复(围栏立柱基础施工时需破除并恢复+现状破损的路面修复)1125m24084590009路栏50个904500,10施工警示灯30个45135011弃方505m314070700投标总价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投标总价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投标总价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3698000.006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日期:2022年,8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理围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