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巴楚县教育局2022)



巴楚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40443920224802
二、合同名称:巴楚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KSBCX(GK)2022-29号
四、项目名称:巴楚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巴楚县教育局
地 址:巴楚县友谊北路
联系方式:13119983203
供应商(乙方):巴楚县园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多来提巴格乡库木切克勒(1)村3组336号
联系方式:176099801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巴楚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第二标段肉类) 数量:1.00 单价(元):6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新疆天仕达农业有限公司规格型号:绵羊屠宰后去除羊尾巴油羊肉、内脏,必须有动检合格证,优先使用本地区的新鲜羊肉,新鲜羊肉按照学校需求量并以学校(园)为单位单独包装配送到配送到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
2.合同金额(元):33445676.5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巴楚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每星期指定日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巴楚县2022年秋季学期教育系统食材购销合同.pdf巴楚县2022年秋季学期教育系统食材购销合同.pdf

巴楚县2022年秋季学期教育系统食材购销合同甲方:色楚县教育局乙方巴楚县园丰实业有限公甲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餐、、寄宿生、幼儿园伙食食材采购项目,于2022年8月25日,经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的公开招标采购中予以确定,中标单位为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政府采购中心协调,最终就供货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一、乙方所供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第二标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肉类食材)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规格羊肉公斤3542766322319388绵羊居宰后去除羊尾巴油羊肉、内脏,必须有动检合格证,优先使用本地区的新鲜羊肉,新鲜羊肉按照学校需求量并以学校(园为单位单独包装配送到配送到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个月配送8次.鲜鸡肉公斤37485515.55810252.5新鲜居宰(去头、净腔、去爪、去尾)、必须有检疫合格证,优先使用本地区的新鲜鸡肉,新鲜鸡肉按照学校需求量并以学校(园)为单位单独包装配送到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个月配送8次。3牛肉公斤77044695316036居宰后去除牛骨头(含牛腿骨、牛尾、脊椎骨等)、内脏,必须有动检合格证,优先使用本地区的新鲜牛肉,新鲜牛肉按照学校需求量并以学校(园)为单位单独包装配送到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一个月配送4次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小写:33445676.5元大写:叁仟叁佰肆拾肆万伍仟陆佰柒拾陆元伍角二、中标金额及所含费用乙方所供中标金额包含以下内容:1.所供货物价款;2.所有税金;三、供餐时间及学生数1.暂定供餐时间:具体供餐时间按照实际供餐天数为准。2.学校供餐学生数:中小学营养餐70040人,住校生37212人,幼儿园18344人,具体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3.在开学后学生数会有变动,食材质量不变,数量根据人数进行增减。4.供餐天数根据实际送餐天数为准,由于甲方客观或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供餐天数不足100天或超过100天等不视为违约。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经验收合格开始供货,按实际供餐学生人数、数量为准,乙方在每月初5-9号提交上月的汇总表、清单及相关票据,先由资助中心初审,再交由财务人员审核,最后财务审批程序完成后,款项按月支付(货物送达后并提供完整供货验货、收货资料凭证)。(特别注明:中标方必须提供全国统一开具的正规发票)。五、交货日期乙方签订合同后,按照教育局下发的订单进行配送,将货物全部运送至指定地点,每月由甲方验收。乙方对交货日期要求如有变更(非特殊情况),自下发订单之日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变更,否则将对乙方私自变更时间予以处罚。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指特殊天气、临时交通管制等。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与甲方联系,说明情况,以便于甲方及时解决问题。若乙方未及时说明情况,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原因(配送不符合标准、质量、数量指标要求),学校有权拒绝接收,导致未按约定时间送货,造成学生未能及时供餐(学校为保障学生供餐而采购的部分货款由乙方负责),第一次拒绝支付当批次的全部货款,第二次按照当批次的全部货款3倍扣除,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追究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六、交货地点乙方负责运输食材(肉类食材必须使用冷藏车)到甲方指定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装卸并在使用方的指挥下按规范摆放(特殊期间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执行)。甲方在乙方处订购的食材,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的地点,交付学校专人负责清点验收,并出具验收单,学校主要领导及食堂管理员同时验收合格并签字;如有不符合标准的食材,学校有权当面拒收运送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耗均由乙方承担。七、甲方责任1.每周周日至周四之间,将下一周配送计划交付给乙方,乙方按照配送计划进行配送。2.每月5号-9号,乙方要把送货凭证、明细表、汇总表交至资助中心进行审核(如乙方已完成当月供货,可提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方可提前结账)。3.如因学校单方面提出无理要求,甲方可进行核查确认后,协调处理。4.如学校故意拖延收货时间或无理由拒收,甲方调查追究有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5.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0998-6219051、6215122。6.甲方要求各学校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食材,乙方提供配送货物时间(明细到2个小时之内,明确到村级小学、幼儿园)配送时间为:9:00至22:30之内。八、乙方责任1.甲方每月对供应商配送过程中的肉类食材至少进行两次抽查或不定期检查。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所配送的肉类食材有腐烂变质、霉变等违规现象的。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如查证属实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2.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配送食材,学校拒绝接收并说明原因的,乙方必须立即更换。3.乙方必须每月5号至9号之间将送货凭证、明细表、汇总表交到资助中心审核。4.乙方未按照合同配送肉类食材(例如:规定一周两次配送,乙方私自与学校协商至-周一次)情况,经查实后,不予支付约定之外的货款。5.制定配送清单(四联单;核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各校园、供应商各一份),并由校(园)主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报账员或教师代表、供应商签字,不得代签、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6.乙方不得协同学校虚开发票或送货单,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并取消乙方当年的供货资格及今后参与教育局一切招投标资格。7.乙方提供配送食材时间(明细到2个小时之内,明确到村级小学、幼儿园)配送时间为:9:00至22:30之内。8.由于乙方所配送的食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辖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还将扣除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9.乙方配送食材时必须提供送货单,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时,配送单未签字或缺少部分成员签字的,将不予支付配送单食材数量的货款。10.学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11.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国家教育部下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甲方对乙方所送食材进行抽样,同时与教育局纪检室、乙方将样品送至符合条件的检测点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13.乙方不得以任何因素(如:资金不足、非不可抗因素货源短缺等)为由停止对甲方供货或更换供货品种;因乙方原因造成学生未能及时供餐(学校为保障学生供餐而采购的部分货款由乙方负责),第一次拒绝支付当批次的全部货款,第二次按照当批次的全部货款3倍扣除,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追究损失,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且顺延至下家侯选人进行供货。14.甲方在次学年或次学期招标过程中如若出现废标、流标等情形的,由乙方继续向甲方提供相关货物,在提供货物时必须与当时中标的规格、单价、质量等相关要求保持一致,直至甲方招标完毕确定下家供货企业后方可停止配送。九、产品质量保证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在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配置必须与投标书所列配置一致,不得随意更改。2.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与样品一致。十、技术资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1.食材检验报告单;2.企业资质;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十一、服务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如期交货。十二、数量如有增减,价格、规格、质量仍按本合同执行。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率。十四、食品安全保险(必须在喀什地区保险公司投保,保单承保为喀什地区义务教育学生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到本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巴楚县教育局乙已法人或授权代表人:法人或授权代表人:2022年8月29日2022年8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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