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定点施工服务 公路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
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小额工程定点施工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二、供应商名称: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小额工程定点施工订购单
四、采购项目编号:PR499198158202209TY0001
五、合同编号:1149919815820220010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公路工程
详见附件
个
1
857500.0
857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王高能
联系电话:18078301723
传真:/
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古龙街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773-7511322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件.pdf合同扫描件.pdf
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合同(1149919815820220010).pdf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合同(1149919815820220010).pdf
泗水乡潘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合同地点:桂林市龙胜县签订合同时间20年9月0日1/7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发包人):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乙方(承包人):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和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避循平等、自思、公平和试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酒水乡潘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泗水乡潘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2.工程地点:泗水乡潘内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戈政函【2022】128号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2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的批复。4.资金来源:市本级2022年第一批街接资金5.工程内容:产业硬化道路2公里,建设标准按照《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屯道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政办小红头(2022)13号)文件规定建设。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032年9月日。计划竣工日期702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氏。工期总日历天致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线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致为准。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1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不可抗力因素;(3)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4)甲方网意顺关工期的其他原因。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2.为保证施工质量,规定使用以下施工材料:(1)水泥:使用质量稳定、规模较大的水泥厂生产的P.042.5(普通硅酸盐42.5#)水泥;(2)砂子:使用洗过的大河河砂、洗过的机制砂,不允许用石粉、石屑代替砂子;(3)碑石:使用强度高、杂质少、粒径为20mm-40mm颗粒均匀的石子。(4)共余材料: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标明的质量要求采购合格的对应材料。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本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大写)拾万捌仟参树给参元伍角染分(¥878383.57)本项目根据(北政办小红头(2022)13号)文,产业硬化道路距县域30公里以内的,按35万元/公里进行计算。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7(大写)担拾万柒仟伍佰元整(¥857500,00),2、根据《中央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广西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签定合同并透场施工后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细则预拨不超过60%的工程款,往后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3、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由财政或发改、乡镇、项目受益地村干(不少于2名)和脱贫人口、边缘致贫人口(不少于3名)等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4、乙方完成工程,经验收,达到质量要求,且资料齐全,则拨付97%的资金(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款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五、合同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作为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进度、施工质量、投资进行严格控制,并对项目质量负主要责任,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并做好检查台账。(2)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验收项目,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格、保存工作(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4)及时解决乙方书面提出的合理要求,避免工期延误。(5)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对乙方不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观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或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更改,下达停工令,直到解除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不子验收或拒付工程款,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计方点及施工规范、施工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若乙方因不按规范施工或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包括管理、生产人员到位及相关设备的进场。如无特珠情况,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十五天内仍不进场施工的,视为自动放事该项目:乙方进场施工后无故停工超过三天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合同。(3)乙方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订完整的安全保障制度,特种生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教育施工人员安全大明施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全程封闭施工,保养期内,严禁行人车辆通行,并设立明显的安全生产标识牌和禁止行人车辆通行标志,若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夫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及对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4)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所有材料、设各和施工工艺,都应遵守国家或主管部门须发的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若乙方不按国家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或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将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工程转包。对乙方所确定的项目经理,须报甲方备案,如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6)施工期间,乙方须处理好与项目相关的关系,不得损客项目村屯及其他各方利益。施工期间注意做好用电、用水、用火及机械安全施工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7)在本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施工完毕的场地清理。(8)本工程必须在保养到期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付款时扣除工程总造价(结算价)3%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承担该工程一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各种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其质量保证金中子以扣除。如无问题,一年后上质量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9)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讲究卫生,凡因寻鲜滋亭、聚众猪博,扰乱社会治安等问题所引起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10)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调和使用农民工,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并为用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3/7项目经设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其他各方概不负责。六项目经理乙方(承包人)项目经理:周舟。七、工程变更(如有)1、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交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夏,因乙方控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子顺延,2、乙方承诺每月15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中报日期再中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价款,甲方均不受理。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1)增加的工程价款在被工结算时支付:(2)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3H4、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1)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合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3)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当期材料信息分产生单价执行。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通用条款3、其他相关资料在合同订立及展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河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九、承诺1.甲方(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包人)承诺本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前提下,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其他造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202.30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4/7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发包人)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甲方(发包人):(公章)乙方(承包人):(公章)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广西润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vian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5/7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股各族自治县村承包人(全称):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酒水乡活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通路硬化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园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攻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校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房建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诊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金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绿化工程为1个养护期:市政工程为1年;配电工程为1年;水利水电工程为1年;危岩治理工程为1年。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共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改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6/7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3%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校工保修期满后,由承包方申请退还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发包方则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仓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广西润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2022年9月20日7/7泗水乡潘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泗水乡潘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合同地点:桂林市龙胜县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1/7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发包人):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乙方(承包人):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和其它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泗水乡潘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泗水乡潘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2.工程地点:泗水乡潘内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龙政函【2022】128号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2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的批复。4.资金来源:市本级2022年第一批衔接资金5.工程内容:产业硬化道路2公里,建设标准按照《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屯道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龙政办小红头〔2022〕13号)文件规定建设。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1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3)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4)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2.为保证施工质量,规定使用以下施工材料:(1)水泥:使用质量稳定、规模较大的水泥厂生产的P.O42.5(普通硅酸盐42.5#)水泥;(2)砂子:使用洗过的大河河砂、洗过的机制砂,不允许用石粉、石屑代替砂子;(3)碎石:使用强度高、杂质少、粒径为20mm~40mm颗粒均匀的石子。(4)其余材料: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标明的质量要求采购合格的对应材料。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本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捌仟叁佰捌拾叁元伍角柒分(¥878383.57)。本项目根据(龙政办小红头〔2022〕13号)文,产业硬化道路距县城30公里以内的,按35万元/公里进行计算。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7(大写)捌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857500.00)。2、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签定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细则预拨不超过60%的的工程款,往后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3、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由财政或发改、乡镇、项目受益地村干(不少于2名)和脱贫人口、边缘致贫人口(不少于3名)等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4、乙方完成工程,经验收,达到质量要求,且资料齐全,则拨付97%的资金(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款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五、合同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作为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进度、施工质量、投资进行严格控制,并对项目质量负主要责任,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并做好检查台账。(2)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验收项目,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4)及时解决乙方书面提出的合理要求,避免工期延误。(5)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对乙方不按国家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或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更改,下达停工令,直到解除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不予验收或拒付工程款,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及施工规范、施工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若乙方因不按规范施工或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包括管理、生产人员到位及相关设备的进场。如无特殊情况,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十五天内仍不进场施工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乙方进场施工后无故停工超过三天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合同。(3)乙方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订完整的安全保障制度,特种生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教育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全程封闭施工,保养期内,严禁行人车辆通行,并设立明显的安全生产标识牌和禁止行人车辆通行标志。若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4)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都应遵守国家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若乙方不按国家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或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将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工程转包。对乙方所确定的项目经理,须报甲方备案,如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6)施工期间,乙方须处理好与项目相关的关系,不得损害项目村屯及其它各方利益。施工期间注意做好用电、用水、用火及机械安全施工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7)在本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施工完毕的场地清理。(8)本工程必须在保养到期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付款时扣除工程总造价(结算价)3%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承担该工程一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各种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其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无问题,一年后上质量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9)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讲究卫生,凡因寻衅滋事、聚众赌博、扰乱社会治安等问题所引起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10)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并为用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3/7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其他各方概不负责。六、项目经理乙方(承包人)项目经理:周舟。七、工程变更(如有如有)七、工程变更1、甲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甲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夏。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夏。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承诺每月、乙方承诺每月_15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价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价款,甲方均不受理。,款,甲方均不受理。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包含的所有工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1)增加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支付;,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增加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支付;(2)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4、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1)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合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合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3)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当期材料信息价产生单价,当期材料信息价产生单价执行。执行。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通用条款3、其他相关资料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九、承诺1.甲方(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包人)承诺本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前提下,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十、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4/7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发包人)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发包人):(公章)乙方(承包人):(公章)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5/7附件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承包人(全称):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泗水乡潘内村洞上组-对门山罗汉果种植产业道路硬化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房建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绿化工程为1个养护期;市政工程为1年;配电工程为1年;水利水电工程为1年;危岩治理工程为1年。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6/7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由承包方申请退还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发包方则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额工程定点施工服务 公路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