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库 数据整合采购合同公告(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县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3212022000038
二、合同名称:荣县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3212022000038
四、项目名称:荣县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荣县旭阳镇光明路156号
联系方式:13990076357
供应商(乙方):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第5栋2单元5层2号
联系方式:150 8698 32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测绘服务
1(项)
¥3,920,000.00
¥3,920,000.00
功能要求:按上级要求,充分分析我县林权数据的资料现状,拟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将我县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发放林权证的林地小班档案进行扫描数字化处理,通过外业核查后进行矢量化处理,建立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档案资料之间的关联关系,实现林权登记存量数据“图-属-档”一体化,建立林权整合数据库;对退耕还林涉及林地小班档案进行重新清理,补充缺失部分再按上述办法处理整合入库。 质量要求:1.存量林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包括: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属性数据库,且一一对应,成果达到不动产登记的入库标准。 2.档案成果包括:符合不动产登记档案成果要求,达到关联入库标准,数字化资料以文件形式存放和交接,成果资料与档案目录一一对应,满足后期登记查询的相关要求。 3.项目文档成果:包括实施方案、技术细则、存量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成果质量检查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
合同金额: 3,9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林权数据整合合同9.21.pdf林权数据整合合同9.21.pdf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9月22日
荣县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合同书甲方: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扫描全能王创建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甲方: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荣县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工作(项目编号:N5103212022000038)的《竞争性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项目的《碳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背景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林权登记机构已将林权登记数据资料全部移交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移交的林权存量登记数据存在标准不一、信息不完善等问题,而整合林权发证存量数据,将林权数据按照统一标准融入不动产系统平台,是后续办理林权登记发证等一系列工作的重要支撑,因此,存量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工作尤为重要。同时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5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52号)等文件要求,在2022年底完成林权类的数据整合建库及汇交工作。扫描全能王创建第二条项目主要技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7.《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DB44/T2013-2019);8.《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9.《四川省集体林权勘界操作办法》;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实行》;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1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划(试行)》;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21010-2017);15.《LYT1955-2011林业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16.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第三条项目任务及服务内容1.按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分析我县林权数据的资料现状,拟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将我县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发放林权证的9.3万本,12万余个林地小班档案进行扫描数字化处理,通过外业核查后进行矢量化处理,建立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档案资料之间的关联关系,实现林权登记存量数据”图-属一档”一体化,建立林权整合数据库;对-2扫描全能王创建退耕还林4万余本,涉及林地小班8万余个档案进行重新清理,补充缺失部分再按上述办法处理整合达到入库标准。2.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建库和入库的要求,开展存量林权登记档案的扫描、整理、挂接、入库、移交等工作。3.完成林权登记数据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和台帐梳理工作,完成数据的建库工作。4.按照部、省的有关要求,完成整合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完成数据汇交及各级质量检查整改工作,并达到部、省数据汇交要求。5.将最终成果整合入库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库中,并做好后续售后服务工作。6.完成部、省、市及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第四条项目成果及要求1.存量林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包括: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属性数据库,且一一对应,成果达到不动产登记的入库标准。2.档案成果包括:符合不动产登记档案成果要求,达到关联入库标准,数字化资料以文件形式存放和交接,成果资料与档案目录一一对应,满足后期登记查询的相关要求。3.项目文档成果:包括实施方案、技术细则、存量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成果质量检查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4.部、省要求的其他相关成果。第五条履约时间及地点扫描全能王创建履约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如果部、省、市有其他安排部署,按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六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中标价(含税价)为¥3920000.00元(大写:叁佰玖拾贰万元整),单价为19.60元/宗(3920000.00元/200000宗),实际支付金额为19.60元乘以通过质检合格实际入库宗数,支付总金额控制在3920000.00元以内。支付费用包含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利润、保险、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2.服务费支付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完成林权数据整合建库和档案整理,且数据汇交自然资源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实际应支付总金额的80%;达到不动产登记成果要求及数据库标准,导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完成所有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实际应支付总金额的95%;剩余5%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第七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因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提供。第八条售后服务扫描全能王创建1.本项目应提供2年的免费服务期(自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算)。2.在服务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提出的技术问题与数据问题给予及时的解决与反馈,数据库维护和技术指导,对服务成果的缺陷修复,协助甲方对上级部门的回复等内容。3.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在甲方遇到技术问题时,在半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确定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技术人员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故障。第九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设备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扫描全能王创建3.按甲方的要求开展项目工作,按时提交质量合格的项目成果。若成果达不到技术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达标。4.乙方应自行组织人员和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工作。5.乙方应按要求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应及时归还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乙方应按相关的保密要求,保护甲方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扩散项目所涉及的数据、图件、档案和文件等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6.乙方对自行组织的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对由乙方原因产生的甲方和第三方的安全事故负责。7.乙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8.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9.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0.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一)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已完成的工作量全额支付乙方费用,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必需资料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延期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扫描全能王创建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无条件交出已完成部分成果数据及相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质量符合要求为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仍不能达到合格要求的,乙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扫描全能王创建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回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口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依法依规签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系本合同的组成内容,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履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扫描全能王创建(本页为签餐页,无合间正文内容)7甲方: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有限公司国地信息技乙方:四川0(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地址:荣县光明路156号360号第5栋2单元5层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红星中路支行账号:账号:4402259009006881907电话:电话:028-87311621签约时间:2022年9月20日签约时间:202年9月20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库 数据整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