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竣工试验检测项目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2)
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 竣(交)工试验检测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1258798920221001
二、合同名称: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 竣(交)工试验检测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绍柯企[2022]128号
四、项目名称: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 竣(交)工试验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柯北大道961号
联系方式:0575-85626505
供应商(乙方):浙江爱丽智能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289号3幢一楼
联系方式:0571-648178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 竣(交)工试验检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99809.2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所有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机电工程等的竣(交)工质量检测,并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 号文件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发包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699809.2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52、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竣(交)工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pdf52、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竣(交)工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pdf
合同编号:ALJT202202091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凌(交)工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浙江爱丽智能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项目编号为绍柯企[20221128号的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凌(交)工试验检测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西起柯海线,东至闸前大桥西侧桥坡,全长约2341米,宽50米,为老路拼宽、改建,本工程总造价约:17509万元,按一级公路双向八车道标准设计建设,设计速度80km/h。主要检测内容:所有的路基、路面、桥涵(含桥梁动、静载试验)、交安设施、机电工程等的凌(交)工质量检测,并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184号文件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服务价格本合同的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玖仟捌佰零玖元贰角(¥699809.2元),项目负责人:赵亮明、技术负责人:李佳。检测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第1页共4页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乙方认证参数不全的内容允许进行专业分包,分包须符合相应资质要求,同时分包单位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证书且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内容项目。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后满(一)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发包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2.实施地点:绍兴柯桥八、付款付款方式:甲方按半年一次向乙方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乙方于每半年将试验检测服务费支付申请上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试验检测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乙方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1)正常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按半年支付,检测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2)附加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3)报价清单100章费用的支付约定为:交工检测阶段首次支付时支付100章费用总额的30%,交工检测阶段末次支付时支付100章费用总额的30%,凌工检测阶段首次支付时支付100章费用总额的20%,凌工检测阶段末次支付时支付100章费用总额的20%。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变更1.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十一、结算原则第2页共4页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2.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招标人分级审批认可的数量增减,在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总价。十二、附加试验检测服务的费用计算方法1.涉及试验检测内容或项目增减的,已标价报清单中有适用于该检测内容或项目单价的,采用该内容或项目单价;2.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中没有检测内容或增减项目单价的,按照《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131264号)中所列单价乘以0.65进行计算;3.若浙价服[20131264号文中仍无相关内容可参照的,则双方协商解决。4.涉及检测服务时间增加或减少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3页共4页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乙方:浙江爱丽智能检测技术集团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有限公司(盖章)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北大道961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289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县支行开户账号:19075201040046306法定(授权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签名日期:209年4月1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竣工试验检测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