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出资 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财政局2022)
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202000602 二、合同名称:淄博市财政出资企业人才库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202000602
四、项目名称:淄博市财政出资企业人才库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淄博市财政局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方式:0533-3887027 供应商:恒睿金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
联系方式:021-5286199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财政出资企业人才库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54.8万元(人民币)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9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人才库公示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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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淄博市财政出资企业人才库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2020006021_001计划编号:37030000000900120220039采购人:淄博市财政局供应商:恒睿金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竞争性磋商文件B.响应文件C.投标报价表等D.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等E.质疑澄清表及承诺F.成交通知书G.合同执行期间经备案部门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淄博市财政出资企业人才库咨询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2、服务内容及数量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在服务期限内为甲方引入高效人才管理体系,建立淄博市财政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并为甲方提供候选人入库面试测评等服务,以实现人才提前储备、开拓人才甄选的渠道、人才资源信息化管理、打通简历到面试的数据化管理的目标。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3、服务地点:山东省淄博市。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条服务内容及团队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具体如下: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淄博市财政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提供整体解决方案。(2)乙方通过需求调研分析,为甲方提供人才库管理架构设计,人才入库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人才档案分级分类管理和搜索机制,人才管理流程和表单,人才招聘渠道整合平台,人才培训计划和培训评估体系,培训课程管理平台等;(3)乙方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根据甲方需求,组织协调乙方自身内外部资源,筛选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提供人才库软件服务和人才测评服务等,并完成对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协调管理,包括需求对接,进度管控,质量管理等。(4)根据甲方需求,乙方组织完成人才库初始化设置和调整,提供上机培训、后续使用指导和技术维护。(5)乙方根据入库评估体系和标准,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对申请加入人才库的人才进行入库评估和建议;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候选人做岗位匹配评估,每年不超过【5】个岗位,每个岗位约【10】位候选人;2、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团队:项目经理卓佳,项目成员杨官橙、吴冠男。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含税为(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捌仟圆整(¥548,000)。序号项目单价小计1人才档案库采购费90,00090,0002云端账户租赁费200,000200,0003一次性实施费60,00060,0004持续性维护费49,000/年98,000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5入库面试测评费100,000100,000总金额(含税)总金额(含税)总金额(含税)548,0002、报价明细:(人民币单位:元)人才档案库采购费是对人才档案管理模块(本地化部署)的一次性采购费;云端账户租赁费是对招聘和培训的云端账号租赁费。一次性实施费包含了为乙方组织完成对人才库档案管理、招聘、培训的初始化设置和调整的费用,包含一次对甲方使用人员的上机培训。持续性维护费包含了乙方对甲方后续使用的指导,组织提供服务周期内的持续技术维护、更新和支持等。入库面试测评费包含了为淄博市财政局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建立人才入库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根据协议约定对来自社会招聘和内部竞聘的候选人做岗位匹配评估、人才库入库评估和建议等。第四条付款时间节点及金额结合甲方当前预算安排,服务费用甲方分两期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350,000),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前;第二期: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圆整(¥198,000),支付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乙方开户名称:恒睿金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银行帐号:1001262109216242349第五条验收方及验收程序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及肯耐珂萨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验收程序及标准:本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完成系统交付、部署和初始化,其余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持续开展。第六条标准及方法1、甲方根据项目特点和目标要求,和乙方共同制定具体的方案,明确标准和方法。2、乙方提供服务完成后,甲方按照方案组织对服务项目的验收。甲乙双方对经合理评议的验收结果应无异议接受。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如甲方对于乙方供应商肯耐阿萨涉及的服务事项不满意,应当以书面形式(微信、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协调整改。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但双方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乙方为履行本项目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可能向肯耐珂萨赔付的违约费用)结算合同费用。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但双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乙方为履行本项目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可能向肯耐珂萨赔付的违约费用)结算合同费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并有权根据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需要将必要的文件、资料披露给肯耐珂萨及其员工。(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4、服务期限届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乙方因自身原因调整服务人员,或服务人员因合理理由被退回,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人员补充到位。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对服务过程所有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密须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无正当理由要求乙方更换供应商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项目已经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向肯耐珂萨赔付的违约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的时间完成系统交付、部署和初始化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及其员工有义务保护乙方及肯耐珂萨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或因甲方原因导致肯耐珂萨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一条保密条款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鲁政办发〔2013〕35号规定的意向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合同因上述原因终止的,双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乙方为履行本项目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可能向肯耐珂萨赔付的违约费用)结算合同费用。第十五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双方各自负担。第十六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七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无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无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无第十八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山东省淄博市。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备案方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第十九条合同附件:无(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淄博市财政局单位名称:恒睿金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出资 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