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采购合同公告(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2022)
一、合同编号:11N68194378320223
二、合同名称: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42022CCS00110
四、项目名称: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小学)
地 址:洪洞县县城张家巷
联系方式:0357-5560100
供应商(乙方):山西众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华翔恒泰广场4号商业楼一层102室
联系方式:180357060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86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中心校下属10所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功能室、楼梯、操场、厕所的卫生清洁服务。2、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等服务。3、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共用部位(照明、供变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气能设备、体育器材等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4、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绿化带的修剪,清除杂草等。5、中心校下属1所学校宿舍管理服务。服务要求:1、中心校下属10所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功能室、楼梯、操场、厕所的卫生清洁服务。2、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等服务。3、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共用部位(照明、供变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气能设备、体育器材等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4、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绿化带的修剪,清除杂草等。5、中心校下属1所学校宿舍管理服务。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286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11N68194378320223).pdf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11N68194378320223).pdf
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68194378320223甲方:洪洞县大槐树镇中心校乙方:山西众鹏人力资有限公司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证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2.物业服务内容及数量:(1)中心校下属10所学校(西街小学、东永一小学、梗壁小学、李堡小学、涧桥小学校、秦壁小学校、姚庄小学校、西池小学校、南营小学校、南王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功能室、楼梯、操场、厕所的卫生清洁服务。(2)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等服务。(3)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共用部位(照明、供变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气能设备、体育器材等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4)中心校下属学校区域内绿化带的修剪,清除杂草等。(5)中心校下属1所学校宿舍管理服务。3.服务期限: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共计7个月。4.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第二条服务标准和要求:附件1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286500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伍佰元)人民币(¥元),本价格为含税价。(2)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款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绩效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绩效确认。2.验收程序及标准由购买主体负责参考行业标准制定并执行。第五条绩效评价标准及方法甲方应参考行业标准制定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第六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合同履行完成后,甲方牵头组织对项目的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甲乙双方应无异议接受。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知悉乙方拟定的相关服务制度。(2)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场所、物品。(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者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乙方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相关服务制度、方案,经甲方核定,开展服务活动。(2)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或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3%的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整改后仍不符合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3%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转包,则处本合同总服务费3%的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事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1.合同变更因政策法规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2.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市直机关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46号)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前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2年9月22日签订日期:2022年9月22日附件1:服务标准和要求(一)洪洞县大槐树镇西街小学,占地面积约11700.5平方米,位于洪洞县城西环路,教师138人,学生2433人。1.保洁:负责北楼后院存车棚、过道、厕所内地面、蹲坑、墙面、门窗清洁;学校操场地面、舞台地面、墙面、台阶及周边、升旗台、垃圾箱清理和南院操场地面、乒乓球台及周边、学生厕所卫生地面、墙面、便池坑及隔板清洁;楼道地面、楼梯及扶手、楼道窗户保洁、拖把池和卫生间地面、墙面、门窗、蹲坑及隔板清洁;前院地面、长廊保洁工作。负责学校垃圾的清运,垃圾桶清洁,保持整体干净,无积灰。2.绿化服务要求:根据季节、气候及植物生长状况,适时修剪、浇水、施肥和防治病虫害,确保良好的生长状态。3.负责校园内的照明、供变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体育器材和桌椅板凳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公共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校园区域内使用。巡视院落、楼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照明设施,并及时修复损坏的照明设施。4.负责化粪池清理。(二)洪洞县大槐树镇涧桥小学校,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位于洪洞县大槐树镇涧桥村,教师22人,学生428人。1.负责学校教学楼的楼道地面、门窗、楼梯、扶手清洁,操场地面的清洁,学生厕所内外地面、蹲坑、隔板卫生的清洁,保持校园区域整洁,干净。负责学校垃圾的清运,垃圾桶保持整体干净,无积灰。2.绿化服务要求:根据季节、气候及植物生长状况,适时修剪、浇水、施肥和防治病虫害,确保良好的生长状态。3.负责校园内的照明、供变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体育器材和桌椅板凳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巡视院落、楼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照明设施并及时修复损坏的照明设施。4.负责化粪池清理。(三)洪洞县大槐树镇东永一小学,位于大槐树镇东永一村西部,占地7330平方米,建筑面积3372平方米,绿化面积350平方米,教师23人,学生471人。1、负责组织管理学生洗漱、用餐、午休、晚休、检查宿舍等。2、负责宿舍、教学楼、操场、餐厅、楼道、卫生间、洗手间、洗澡间的地面清洁,楼梯、楼道、扶手、门窗清洁以及垃圾处理,化粪池清理等,要求学校干净整洁。(四)大槐树镇李堡小学,位于大槐树镇李堡村,占地9297平米,建筑面积5640平米,在校学生282人,专任教师14人。1、(1)负责教学楼楼道地面每天清扫、拖地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无烟头,保持地面材质原貌;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2)门、窗、窗台、楼梯扶手每天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3)公共厕所地面、墙面、尿池、便坑、拖布池、隔断清洁,做到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杂物,垃圾桶无外溢;洗手池台面、水池无污迹,镜子光洁,墩布池无异味、无污垢,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及室外垃圾的整理和清理(垃圾箱、垃圾桶每天擦拭,保持垃圾桶内干净;垃圾池每天清理,池周围无散落垃圾,每天消毒,无溢满,按时存放在指定地点);(4)负责学生公寓楼道地面每天清扫、拖地,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门、窗、窗台、楼梯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走廊、楼梯、墙壁、公共厕所和淋浴间的卫生清洁;和学生公寓周围环境卫生的垃圾整理和清理;(5)负责给无水供塔送水;(6)清理餐厅剩饭剩菜(泔水);4.爱岗敬业,保持良好精神面貌和仪容仪表整洁,工作中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迟到、不早退、不吸烟、不饮酒。5.人员配置充足、合理,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作息时间,招工用工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休息及福利待遇,避免工作人员出现消极、抱怨、怠工等现象。6.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学校形象,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维修养护1.日常巡视灯具、室外公共管道、路灯等电路公共设施设备,保障正常供电,公共照明灯能正常开启和关闭。2.每周巡视公共部位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突发停电时应及时告知校方,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3.每天巡视水龙头、大小便池等用水设施设备能正常用水,保障下水道疏通,下水管、水龙头等处于良好状态,保障正常供水。4.每周巡视公共部位用水设备不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遇有用水问题及时告知校方,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5.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机电设备、照明设备等开关时间,尽量节约能源。6.空气能维护及保养,确保正常取暖。绿化养护1.根据季节、植物、树龄、土壤干湿程度,适时、适量浇灌,保证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2.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肥。年普施基肥不少于2遍,复合肥2遍,充分满足植物生长需要,植物、草皮根部土壤保持疏松、无板结、呈馒头状。3.根据植物生长程度,修剪及时、适度,保证绿植造型雅观,有观赏性。4.每天清理绿化带卫生不少于1次,保持无杂物、无垃圾。5.预防为主、生态治理,各类病虫害发生低于防治指标。植物、草皮无病斑、无成虫。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虫囊、休眠虫体及越冬虫蛹。宿管员要求1.负责组织学生洗漱、用餐、午休、晚休、检查宿舍等。2.负责住宿学生内务整理,保证住宿学生下楼上课,查房清点登记住宿人数。3.负责对请假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核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登记,并即时打电话告知家长,保证住宿生留宿期间的安全,若住宿学生生病,要及时通报班主任或学生处,重大病情及时告之家长并及时送医院治疗;做好住宿学生的交接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4.负责组织学生午餐,午休等秩序的维持。清洁要求(一)洪洞县大槐树镇西街小学,占地面积约11700.5平方米,位于洪洞县城西环路,教师138人,学生2433人。1.楼道地面每天清扫、拖地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无烟头,保持地面材质原貌;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2.门、窗、窗台、楼梯扶手每天擦拭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3.玻璃干净透亮、无灰尘。4.墙面、屋顶无蜘蛛网、无灰尘。5.公共厕所每天清理不少于3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杂物,垃圾桶无外溢;楼内卫生间每天清理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尿渍、污垢、杂物,垃圾桶无外溢,洗手池台面、水池无污迹,镜子光洁,墩布池无异味、无污垢,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6.消防箱、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灯、扬声器及各类指引标识牌、版面、公告栏、立柱每天擦拭1次,保持表面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7.所有室内外垃圾箱、垃圾桶每天擦拭1次,保持垃圾不超桶体3/4;每天下午5点前将全校所有生活垃圾清运出校,并将垃圾桶存放在指定地点。8.公共道路、操场、停车位、存车棚每天清洁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无烟蒂。9.寒暑假期间,公共道路每周清洁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干净、无杂物;室外指引标识牌、版面、公告栏、立柱每周擦拭1次,保持表面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办公楼楼道地面每周清扫、拖地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无烟头,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窗、窗台、楼梯扶手每周擦拭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玻璃干净透亮、无灰尘;墙面、屋顶无蜘蛛网、无灰尘;卫生间每周清理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杂物,垃圾桶无外溢。10.负责化粪池清理。每年1-2次,化粪池内没有明显硬块,见清水。(二)洪洞县大槐树镇涧桥小学校,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位于洪洞县大槐树镇涧桥村,教师22人,学生428人。1.楼道地面每天清扫、拖地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无烟头,保持地面材质原貌;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2.门、窗、窗台、楼梯扶手每天擦拭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3.玻璃干净透亮、无灰尘。4.墙面、屋顶无蜘蛛网、无灰尘。5.公共厕所每天清理不少于3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杂物,垃圾桶无外溢;楼内卫生间每周天清理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尿渍、污垢、杂物,垃圾桶无外溢,水池无污迹,墩布池无异味、无污垢,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6.灭火器、应急灯、扬声器及各类指引标识牌、版面、公告栏每天擦拭1次,保持表面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7.所有室内外垃圾箱、垃圾桶每天擦拭1次,保持垃圾不超桶体3/4;每天下午5点前将全校所有生活垃圾清运出校,并将垃圾桶存放在指定地点。8.公共道路、操场、存车棚每天清洁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无烟蒂。9.寒暑假期间,公共道路每周清洁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干净、无杂物;室外指引标识牌、版面、公告栏、立柱每周擦拭1次,保持表面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教学楼楼道地面每周清扫、拖地不少于1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无烟头,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窗、窗台、楼梯扶手每周擦拭不少于1次,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玻璃干净透亮、无灰尘;墙面、屋顶无蜘蛛网、无灰尘;卫生间每周清理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杂物,垃圾桶无外溢。10.负责化粪池清理。每年1-2次,化粪池内没有明显硬块,见清水(三)洪洞县大槐树镇东永一小学,位于东永一村西部,占地7330平方米,建筑面积3372平方米,绿化面积350平方米,教师23人,学生471人。1.负责宿舍、教学楼、操场、餐厅、楼道、卫生间、洗手间、洗澡间的地面清洁,每天两次,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无烟头,保持地面材质原貌;2.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3.门、窗、窗台、楼梯扶手每天擦拭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玻璃干净透亮、无灰尘。4.墙面、屋顶无蜘蛛网、无灰尘。5.垃圾处理,每天及时清理,垃圾桶周围无污渍。6.化粪池清理,每月2次,便池无杂物,蹲坑无外溢。(四)大槐树镇李堡小学,位于大槐树镇李堡村,占地9297平米,建筑面积5640平米,在校学生282人,专任教师14人。(1)负责教学楼楼道地面每天清扫、拖地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无烟头,保持地面材质原貌;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每天2次。(2)门、窗、窗台、楼梯扶手每天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每天2次。(3)公共厕所地面、墙面、尿池、便坑、拖布池、隔断清洁,做到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杂物,垃圾桶无外溢;洗手池台面、水池无污迹,镜子光洁,墩布池无异味、无污垢,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及室外垃圾的整理和清理;每天2次。(4)负责学生公寓楼道地面每天清扫、拖地,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门、窗、窗台、楼梯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走廊、楼梯、墙壁、公共厕所和淋浴间的卫生清洁;和学生公寓周围环境卫生的垃圾整理和清理;(5)负责给无水供塔送水;(6)一天3次清理餐厅剩饭剩菜(泔水);(五)大槐树镇梗壁小学是一所双轨完全小学,占地4875平米,建筑面积1680平米,在校学生488人,专任教师24人。负责校区教学楼及办公楼的地面、门窗玻璃、楼梯、扶手、厕所等的清扫保洁,每天不少于两次,保持干净、整洁,无明显积尘、垃圾或积水;进行全面清理打扫及消杀;生活垃圾及垃圾桶每天清理1次,尤其疫情期间随时清理,做到日产日销。(六)南王学校位于洪洞县大槐树镇南王村,占地面积25625平米,建筑面积3665平米,教师44人,学生452人。1、地面每天清扫、拖地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拖痕、无乱纸、无痰迹、无固渍、无死角卫生、无烟头,保持地面材质原貌;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2.门、窗、窗台、楼梯扶手每天擦拭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3.玻璃干净透亮、无灰尘。4.墙面、屋顶无蜘蛛网、无灰尘。5.厕所每天清理不少于2次,随时巡视,保持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积水,便池无杂物,垃圾桶无外溢;便池无尿渍、污垢、杂物,垃圾桶无外溢,洗手池台面、水池无污迹,镜子光洁,墩布池无异味、无污垢,拖把、抹布等清洁工具摆放规范、整洁6、学校化粪池清理每月2次,学校宿舍厕所及男女厕所的化粪池废水及废物的清理。7、学校生活垃圾清理每月4次,负责学校垃圾的清理,清理要干净。(七)洪洞县大槐树镇秦壁小学校,位于洪洞县大槐树镇秦壁村,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535平方米,教师19人,学生232人。负责学校教学楼地面、楼道、楼梯、扶手、门窗的清洁,操场地面和学生厕所的地面、蹲坑、卫生清理;每天清洁两次,保持可见范围内无明显污渍。(八)姚庄小学校,占地3660,建筑面积900多,在校生93,在编教师12。保洁:学校教学楼、操场和学生厕所的卫生清理;每天早上清扫1次,保持校园区域整洁,干净;(九)大槐树镇西池小学校,学校位于西池村中心位置,占地5358平方米,建筑面积1021平方米,绿化面积980平方米,教师10人,学生162人。1、绿化带修剪及保养,要求学校绿化带整齐干净,无杂草,必须做到美化校园的作用,每月2次。2、空气能维护及保养一次,确保每年11月15日正常取暖,无安全隐患。3、学校排水系统维修疏通3次,要求下雨天排水畅通,无安全隐患。4、校园化粪池清理每月2次,要求保持厕所干净,无溢满。5、学校生活垃圾清理,要求校园卫生洁净,无纸片无生活垃圾,每月3次。(十)洪洞县大槐树镇南营小学校,位于大槐树镇南营村,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教师14人,学生110人。校园厕所清理,每月清理一次;达到标准:保持厕所整体干净,无溢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