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更换 家具用具采购合同公告(中原工学院2022)



一、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658-A

二、合同名称: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南苑学生公寓楼家具更换项目

三、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658

四、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南苑学生公寓楼家具更换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中原工学院

地址:新郑市淮海路1号

联系人:成胜利

联系方式:62506800

2.供应商(乙方):洛阳科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李家村曹村东二组

联系人:段会杰

联系方式:136238876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098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按合同约定履约,龙湖校区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其他家具用具(集采品目)
*
*
1
1,098,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9月23日

豫财招标采购-2022-658(学生公寓家具更换项目包1).pdf豫财招标采购-2022-658(学生公寓家具更换项目包1).pdf

中原工学院货物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方(需方):中原工学院签订地点:中原工学院供应商(供方):洛阳科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根据(豫财招标采购-2022-658)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附件一)及供应商投标文件书,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豫财招标采购-2022-658)中的(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南苑学生公寓楼家具更换项目)货物一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名称及金额(一)货物名称:学生公寓楼家具。详见附件二(二)合同金额:¥1098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本合同金额包括合同货物(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本合同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不变价。二、质量条款供方提供的货物应满足需方的要求、规格、数量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出厂标准(见本合同附件及招投标文件)三、交货供方交付的货物包括附件二货物清单内中的所有货物。(一)2022年8月25日前,供方送货上门,负责将货物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货物运送、安装、调试等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二)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中原工学院中原校区(三)合同货物交货时,供方应向需方交付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供需方存档。(四)货物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通知供方一起到场,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规格进行开箱清点检验。经清点检验无误后,需方向供方签发接收单,供方在收到需方签发的接收单并出具回执时,视为该批货物已交付。合同货物所有权自合同货物交付时起由供方转移给需方。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货物交付之前由供方承担,交付之后由需方承担。如供方人员未按约定时间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清点检验,清点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五)清点检验时,供方所供的货物品种、规格以及其它外部质量不符合需方要求,需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交货时间延迟,按逾期交货处理。1.清点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货物,所有修理货物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2.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半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3.如双方代表在共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3日内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4.上述问题解决后,需方将向供方签发接收单,供方在收到需方签发的接收单并出具回执时,视为该批货物已由供方交付。(六)因需方原因造成供货延期的,供方交货日期可顺延。3四、货物安装调试遵循招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按照投标货物参数(附件三)完成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五、货款支付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全额支付合同款。六、售后服务(一)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二)供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三)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以适当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一)和(二)款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技术服务附件的内容。(四)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五)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供方与需方共同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技术协商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费用各自承担。(六)各次技术协商会议双方均应签订会议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有权代表签署,以修改后的条款为准。(七)双方在会议上确认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如有一方需要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另一方确认同意后方可修改。(八)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九)凡与本合同货物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十)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十一)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七、保证及索赔(一)本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后5年,质保期内,供方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二)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符合需方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交付的货物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内容准确,满足合同货物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要求。(三)本货物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货物报废、损坏,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10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且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货物报废、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四)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日内出具合同货物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的先决条件是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五)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货物,而使合同货物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六)如合同货物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严重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5年。(七)由于供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违约5金按天收取,每日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0.1%。供方支付违约金,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如供方未按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按时向需方提供技术资料的,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天收取,每日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0.1%。供方支付违约金,不解除其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的义务(八)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赔偿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后,需方出具验收合格书。(九)由于需方的原因,迟付货款,工期可获得相应延长。(十)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物价格的0.5%,同时需方应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供方发生违约行为,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_10_日内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等相关款项,需方也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十二)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方在接到供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需方认可后10日内向供方支付相关款项。八、知识产权(一)供方应保证需方不受由于使用了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而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产生侵权。(二)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需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供方,供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九、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七份。十一、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受1一方在提供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供、需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十二、联系方式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方指定祝栋梁19937677275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为需方项目联系人,供方指定段会杰电话:13623887665、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为供方项目联系人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和通讯地址也是双方发生纠纷时,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或仲裁法律文书的联系人和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由供、需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十四、其它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双方协商解决。十五、附件所列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附件一:中标(成交)通知书附件二:货物清单附件三:货物参数(本页以下无内容)合同供、需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其它规定如下:购方:(签章)中原工学院供应商:(签章)洛阳科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李家村曹村邮码:451191邮码:471933充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000415803956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694891919D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开户行:中信银行洛阳王城支行账号:1702020509014430296账号:8111101052101522525行号:102491002054行号:302493039414电话:0371-62506800电话:0379-67676788移动电话:13623887665项目负责人签字:大平19937677275项目负贵人移动电话:法定(授权)代表人:我法定(授权)代表人:附件二:货物清单2学品学习桌三人位组合习桌单人组合学床位组合公寓两联体三人床铺组合公寓两联体上下公寓床上下铺组设备名称科宁科宁科宁品牌名规格:1900mm*600mm*760m600*400*732mm储物柜规格:高1690mm*宽600mm*深700mm。规格:蚊帐杆高度)L4500mm*W900mm*H2950mm(含规格:蚊帐杆高度)L4500mm*W900mm*2950mm(含规格:L2000蚊帐杆高度)m*W900mm*H2950mm规格:(含规格型号有限公司办公家具洛阳科宁有限公司办公家具洛阳科宁有限公司办公家具洛阳科宁有限公司办公家具洛阳科宁有限公司办公家具洛阳科宁生产厂人位人位人位31333961350今投标单199800172800419136152448762248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规定,质保期从验收合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质量保证期5年,第七工作。有产品的安装、调试等合同约定期内完成所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规定,质保期从验收合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质量保证期5年,第七工作。有产品的安装、调试等合同约定期内完成所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规定,质保期从验收合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质量保证期5年,第七工作。有产品的安装、调试等合同约定期内完成所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规定,质保期从验收合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质量保证期5年,第七工作。有产品的安装、调试等合同约定期内完成所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规定,质保期从验收合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质量保证期5年,第七工作。有产品的安装、调试等合同约定期内完成所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学习椅科宁整体规格:W425mm*D470mm*1420mm/820mm座板规格:375mm*355mm*10mm靠背规格:320mm*180mm*10mm洛阳科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把73210677592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小写:1098000.00元小写:1098000.00元小写:1098000.00元小写:1098000.00元小写:1098000.00元小写:1098000.00元小写:1098000.00元小写:1098000.00元小写:1098000.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更换 家具用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