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南镇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2022)
发布时间:2022-09-23 10:40:05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2-01901 预算金额:2621845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高要区水南镇“四小园”建设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ZCJJ2022-G008C
二、合同名称
高要区水南镇“四小园”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ZCJJ2022-G008C
四、项目名称
高要区水南镇“四小园”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保民路51
联系方式:0758-8235338
供应商(乙方): 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西环二路35号城西市场综合楼2号楼二楼202室
联系方式:158202576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高要区水南镇“四小园”建设项目
1(项)
2,619,747.36
2,619,747.36
合同金额: 2,619,747.36元,大写金额:贰佰陆拾壹万玖仟柒佰肆拾柒元叁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10月09日
履约地点:高要区水南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高要区水南镇“四小园”建设项目.pdf高要区水南镇“四小园”建设项目.pdf
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09月23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高要区水南镇“四小园”建设项目工程地点: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发包人(全称):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高要区水南镇“四小园”建设项目工程地点: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1月10日2022年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7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施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签约合同金额(大写):贰佰陆拾壹万玖仟柒佰肆拾柒元叁角陆分(人民币)(小写)¥:2619747.36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合同订立地点:高要区水南镇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肇庆承包人:章)肇庆市高要区恒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有限公司住所:住要区南岸街肇庆西环二路35号城西市场综合楼2号楼二楼202室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C志恒委托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高要支行账号:账号:4400170710105001377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碳商文件、经合同签订双方商议的补充协议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L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设施。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通用条款。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①协议书;②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③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④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设计图纸;8工程量清单:9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_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与工程有关的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才可进入现场。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承包人享有署名权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商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五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按现场交付施工场地,若需要其他临时施工用地,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解决:(2)甲方提供动力(含水源、电源),在开工前5天接通。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与工程有关的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一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价的30%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经监理单位核实确认的工程完成进度的80%进行支付: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交请款申请并经发包人审核,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须与合同的中标人名称,银行账号一致:提交承包人按照现行的税务制度办理的缴税资料和相应额度的发票后,再行办理财务转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后三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以业主审批为准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24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照相关规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合同工期_。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一个月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后十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十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业主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L。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1(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肇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肇庆市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南镇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