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 违章建筑拆除 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采购合同公告(仙居县人民政府南峰街道办事处2022)
2022年仙居县南峰街道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68158320225003
二、合同名称:2022年仙居县南峰街道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CTZB-2022020187
四、项目名称:2022年仙居县南峰街道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仙居县人民政府南峰街道办事处
地 址:仙居县南峰街道南兴路188号
联系方式:15214750132
供应商(乙方):仙居瑞捷安房屋拆除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路120号
联系方式:153552778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2年仙居县南峰街道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标项三) 数量:1.00 单价(元):19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南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工期:拆除违法建筑服务的服务期为一年。项目经理:李幼执业证书信息:10375405
2.合同金额(元):19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7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20923104439894合同-标项三.pdf
20220923104439894合同-标项三.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2022年仙居县南峰街道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甲方:仙居县人民政府南峰街道办事处乙方:仙居瑞捷安房屋拆除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仙居县签订日期:2022年7月262022年仙居县南峰街道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采购合同发包方:仙居县人民政府南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仙居瑞捷安房屋拆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2022年仙居县度南峰街道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标项三的中标通知书,甲方将拆违、拆迁服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拆违、拆迁服务承包合同。第一条名称2022年仙居县度南峰街道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标项三采购承包合同。第二条服务内容标项序号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或内容标项名称或内容标项名称或内容数量单位单位预算(万元)备注备注标项标项东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东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东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1项项100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标项标项标项二标项二西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房屋拆迁等。1项项100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房屋拆迁等。西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房屋拆迁等。西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房屋拆迁等。1项项100标项标项南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南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南管理区的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三三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房屋拆迁等。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房屋拆迁等。除、违章户外广告和楼顶标识拆除以及房屋拆迁等。1项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项200第三条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022年7月26日-2003财政预算价已支付完毕,合同生效至本次财政预算价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财政预算价未使用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022年7月26日-2003财政预算价已支付完毕,合同生效至本次财政预算价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财政预算价未使用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022年7月26日-2003财政预算价已支付完毕,合同生效至本次财政预算价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财政预算价未使用完,年7月2日)。。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如服务期限未到,。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如服务期限未到,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包括城西片区征迁涉及到的下郭社区范围、下新屋村范围、船山村范围、石板路村范围。第四条服务经费第四条服务经费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毕止。中标全费用单价折扣率95%,如下表: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毕止。中标全费用单价折扣率95%,如下表: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毕止。中标全费用单价折扣率95%,如下表:序号项目单位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备注序号项目单位拆除含清运拆除不含清运备注1大面积拆除(W2000平方米)1.1临时棚m²13元/m11元/m恢复原状1.5元/m,清运费2元/m1.21.22层(含)及以下2层(含)及以下m26元/m215元/m1.31.33层(含)及以上3层(含)及以上m34元/m21元/m2三层以上原则用剪刀机2小面积拆除(小面积拆除(小面积拆除(小面积拆除(2.1人工天260元/天2.2小型运输车天680元/天2.3大型运输车天1020元/天2.4挖机70型号天1020元/天2.5挖机120型号天1700元/天2.6挖机200-300型号天2380元/天2.7挖机350型号以上天2975元/天2.8吊机(无论大小)天2125元/天2.9叉车小型天425元/天2.10叉车大型天850元/天2.11铲车小型天425元/天2.12铲车大型天1275元/天2.13氧气1组天680元/天2.14电锤(人工另算)天170元/天2.15板车小型天510元/天(原则上不付,如特殊情况另算)2.16板车大型天850元/天(原则上不付,如特殊情况另算)2.17剪刀机小型天13600元/天2.18剪刀机大型天17000元/天3单排轮拖拉机300一车,双排轮拖拉机400一车(纯清运)单排轮拖拉机300一车,双排轮拖拉机400一车(纯清运)单排轮拖拉机300一车,双排轮拖拉机400一车(纯清运)单排轮拖拉机300一车,双排轮拖拉机400一车(纯清运)注:清单上未列明的项目,单价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后确定,按照中标的折扣率按实结算。(一)人员服务费计算方式:当日服务时间小于等于4个小时的按半日计算,当日服务时间大于4个小时但小于等于8个小时的按全日计算。当日服务时间(午休及午餐时间不计入服务时间)大于8小时的,按1.5个全日计算。当日提供服务时间进行累积计算(上午、下午分别提供服务按全天计算)设备服务费计算方式:设备服务费已包括了设备使用费、操作人员人工费、燃油费、设备耗损费、保险费等设备使用有关的一切费用。具体拆违服务费计算方式:具体拆违项目的服务费除另有说明外,已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人员服务费和设备服务费。小面积拆除(≤2000平方米的渣土清运:拆除产生的渣土、垃圾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清运,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与符合要求的渣土运输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保符合垃圾处理相关规定,并承担一切费用。(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实际发生的拆除内容结算,结算单价以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全费用单价为合同结算单价*中标折扣率,按月付费,即每月服务结束后的次月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付清该月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必须开具100%的正式税务发票服务合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五条安全要求中标供应商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应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第七条质量及其他要求1.每次拆除质量要按国家和行业施工规范及采购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2.中标单位在采购方确定服务范围后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提出的进场时间及相关事务的衔接。3.每次拆除行动现场踏勘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并负责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第六条,履约保证金(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一)乙方须支付1.9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开给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二)服务合同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三)乙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拆违服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可相应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七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拆违服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直至终止本合同。2、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3、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4、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服务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服务经费。2、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4、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5、乙方负责作业过程中员工安全及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6、乙方应为服务人员提供与作业服务有关的一切保险,并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不得有弄虚作假及其不正当行为。8、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瑞安市的有关规定。9、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服务事项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0、如甲方需要多名工人(3人及以上)的,乙方必须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服从甲方的指挥。拆除违章广告的服务人员在作业服务过程中,不准损坏办公大楼整体结构、表面装修、顶部防水等,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11、拆违人员在作业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乙方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12、拆违人员需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该费用由乙方承担。13、拆违人员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车辆设备油费维护保养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4、乙方承诺在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15、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三)本拆违服务除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并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与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服务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四)乙方出现以下行为的:1.机械故障超过2小时,扣除当次机械费的50%;2.如拆违人员未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30%;3.如服务人员存在偷懒、消极急工等情况,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30%;4.如服务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第一次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30%;第二次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50%;出现第三次的直接解除合同。5.如服务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可另行安排人员,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6.如未按采购人要求的人数指派服务人员及车辆设备的,根据具体违规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20~100%;7.如出现违法违规等行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8.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第九条质量及其他要求1.每次拆除质量要按国家和行业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2.乙方在甲方购人确定服务范围后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提出的进场时间及相关事务的衔接。3.响应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指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4.签到制度: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自觉签到,不许他人代签,由甲方相关人员记录备注。第十条安全要求1.每一辆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除交强险外,还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险理赔时限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持续有效;2.拆除工作人员作业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为作业人员购买每人不少于100万元的意外人身险;3.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组成承包合同由《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情况,出现第三次的。(6)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3.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仙居县人民政府南峰街道办事处。第十五条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代理机构执一份,仙居县财政局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除有限公司出E住所:住所: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路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一农行仙居县支账号:账号:19945101040043808331024100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7300单位电话:单位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李幼联系人手机:联系人手机:13968547000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2月20日合同订立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理及拆除、土地平整工程 违章建筑拆除 违章建筑拆除、临时设施拆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