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 标识牌 学雷锋志愿服务岗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喀什市委宣传部2022)
喀什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5457046420223601
二、合同名称:喀什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KSMYZFCG2022--30
四、项目名称:喀什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喀什市委宣传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51号
联系方式:0998-2849763
供应商(乙方):新疆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班超社区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小区二期)一幢A区4层1042号
联系方式:150030010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标识牌 数量:27.00 单价(元):424.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新疆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0*220cm,不锈钢丝网印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学**志愿服务岗(牌子) 数量:149.00 单价(元):159.3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新疆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0*80cm,12毫米PVC加亚克力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学**志愿服务站管 理制度 数量:149.00 单价(元):141.6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新疆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规格型号: 60*90cm,铝合金边框展板
2.合同金额(元):103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发包人指定地点,项目施工期从2022年9月17日到2022年9月26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pdf合同.pdf
合同编号:喀什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项目施工承揽合同项目名称:略什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项目项目编号:KSMYZFCG2022--30发包人:中共什市委宣传部承包人:新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喀什市签订日期:2月16日22年2月16日2022年9月6日中共喀什市委宣传部以竞争性谈判对喀什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项目进行了采购。谈判小组评定,新疆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中共喀什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发包人)和新疆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项目清单1.2中标通知书1.3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喀什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项目(招标编号:KSMYZFCG2022--30)结果,新疆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中共喀什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发包人)和新疆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2.1施工承揽内容(标的数量或质量等)具体详见项目清单(见附件)2.2施工承揽价款工程总价款:人民币(大写)10340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肆仟元)含税。2.3施工项目履约(交付、交货)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2.4施工项目完工期项目的施工期从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26日。2.5付款期限及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将项目清单中各项目的完成品样品交发包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承包人施工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完成竣工备案并结算审核后按审计金额支付至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满1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从凌工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计算。2.6项目验收标准及方式由中共喀什市委宣传部组织验收,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清单标准,且不低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三、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1发包人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立即整改,如果不整改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3.2发包人可根据事实情况的变化变更项目清单中项目,提前3日内告知。四、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4.1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将项目清单的完成品样品经发包人同意确认后正式施工。4.2承包人自备施工工具、自行承担水电暖等费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和项目清单的工程.4.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施工监督,按照发包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施工意见施工。4.4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验收、结算及项目档案共管资料的备案备审工作。4.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发包人及时沟通工程进度,接受发包人的监督。4.6承包人负责项目清单中施工项目的设计、采购、制作、运输、安装及垃圾清运等配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4.7承包人要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合规施工,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4.8承包人应保证施工人员的工资足额发放,由此产生的纠纷应由承包人承担。4.9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5.1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按照合同价的15%承担违约责任:工期不得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损失按照未完成施工部分的两倍计算。5.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喀什市人民法院起诉。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渝健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在天(答章)或投权代表:海三或投权代表联系方式:4909982663联系方式:1190062722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升及所、站、点 标识牌 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