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电信 网络诈骗 系统 网络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公安局2022)



深圳市公安局(本级)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应用系统项目合同公示

深圳市公安局(本级)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应用系统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本级)拟对深圳市公安局(本级)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应用系统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本级)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应用系统项目 合同金额(元):35995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壹账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付款方式调整: 1、本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人民币叁仟伍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35,995,000.00)。2、本合同签订后1周内,乙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并获得甲方书面盖章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即贰仟壹佰伍拾玖万柒仟元整(¥21,597,000.00)。3、项目初验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即伍佰叁拾玖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5,399,250.00)。4、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即伍佰叁拾玖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5,399,250.00)。5、项目12个月免费售后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即壹佰柒拾玖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1,799,750.00)。6、项目免费售后服务期满且完成审计决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决算审定结果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7、上述付款均需要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按照国库支付相关规定启动付款程序,甲方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财政支付申办手续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因甲方不可控的原因导致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支付的,不属于付款违约。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缓付合同约定的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切实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切实发挥财政对经济支撑作用,考虑到该项目中标供应商资信情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情况下,变更项目付款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0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3115号 联系电话:13924658531传真:0755-84464132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信 网络诈骗 系统 网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