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临时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购买服务 疫情防控管理人员采购合同公告(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2022)
一、合同编号:11N57291147520225408
二、合同名称:灵昆街道临时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购买服务
三、项目编号:ZJDO-20220714183
四、项目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本项目需招聘10名疫情防控管理人员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地 址:瓯江口
联系方式:13777761575
供应商(乙方):温州南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状元街道机场大道1606号二、三楼
联系方式:139688104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灵昆街道临时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购买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8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本项目需招聘10名疫情防控管理人员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8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SKM_36722092612180.pdfSKM_36722092612180.pdf
合同条款发包方(采购单位):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中标人):温州南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竞争性投标招标,甲方将乙方作为灵昆街道临时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购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灵昆街道临时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购买服务工作委托乙方实施。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开展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灵昆街道10名临时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购买服务二、服务区域:灵昆街道三、服务期限:2022年_9月上日起到2023年_8月31日止,在此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合同按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的服务达到甲方的各项考核目标,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服务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或达不到采购的考核目标,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项目负责人:张积尧,13968810418四、管理要求1、乙方负责与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2、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薪酬发放,社保、住房公积金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3、乙方负责处理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以及人身安全等事宜。4、乙方负责派遗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退休人员手续办理等。5、甲方制定考核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对派遣人员进行每月考核及日常管理。6、甲方制定工资薪酬及绩效管理指导意见,乙方据此制定工资薪酬具体发放方案,报甲方备案后制作工资表予以发放。甲方可不定期检查劳务公司薪酬发放情况。7、派遣人员工资发放表由甲方制定,乙方需严格按照此表发放人员薪酬。8、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派遗人员的去留,如甲方需要,中标供应商应更换替补派遣人员。五、服务质量要求1、甲方确定员工的名单后,由乙方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签订手续、派遗手续,及时向甲方派遣。2、乙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薪酬发放以灵昆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政策为准),社保、住房公积金办理、个税代扣代缴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3、由派遗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赔偿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任何关系。4、乙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5、乙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6、乙方与派遣员工确定聘用关系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须将该材料原件提供至甲方备案后方可成立。六、合同价款1、合同内承包费用总价为人民币80万元/年,费用包含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各种福利及乙方相关管理费,具体支付总价以实际在岗人数结算。(以灵昆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政策为准,若有调整,则支付给乙方的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各种福利费用做出相应调整)2、本项目的服务费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福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具体合同金专额则以实际人员按成交单价结算。00七、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为先服务后支付,由甲方根据前一个月的考核结果和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以便甲方确认务工人员劳动薪酬及管理费已经兑现)进行支付,对于满足合买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10日内结清(遇节假日顺延)。2、甲方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存在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及福利等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方道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32208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对乙方提供的人员的工作情况有权通过电话或书面向乙方反馈。2、在合同履行中,若因乙方的相关人员自身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毁或人身受到伤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或服务对象自身的过错造成的除外。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增加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但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4、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相关人员。协议期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1)有效证据证明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在本次项目服务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2)提出调换人员后,间隔5个工作日乙方累计3次以上无法选派新的人员到岗工作的;(3)根据乙方在服务期内被投诉的情况,甲方可根据投诉事件的情节严重性、投诉事件的数量及整改措施等情况做出对乙方是否解除协议的处理决定。(4)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上岗七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工作,且乙方先后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甲方所要求的相应服务标准的。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人员的人格尊严,并应为乙方的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人员,方可从事相关服务。2、乙方应为其人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六项社会保障保险。3、在合同履行中,乙方所派的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项目和工作。4、乙方所派的人员如对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1676处理提供必要的帮助。5、乙方派驻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6、乙方所派的人员如果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伤害或死亡的,应由乙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十一、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采购响应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十三、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四、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相关部门调解;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十五、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六、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一份,同等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温州南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25000电话:电话:0577-85505758传真:传真:0577-8550152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海滨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201000273764494签约时间:2022年月日签约时间:2022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购买服务 疫情防控管理人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