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2022)
【初始合同】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NSDL2022000132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NSDL2022000132
四、项目名称: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联系方式:18312877940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52719357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以合同约限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82000
合同金额:982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南山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9-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9-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1)(1).pdf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1)(1).pdf
合同编号(甲方):129009202200036合同编号(乙方)课题研究合同课题名称: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委托方(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本合同共21页(含封面)甲方(委托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法定代表人:庄达宇合同联系人:刘奕波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563431058@qq.com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邮政编码:518054电话:18312877940传真: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00015897601乙方(受托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法定代表人:司马晓合同联系人:宋庆倒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455072718@qq.com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邮政编码:518028电话:传真:15271935790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燕南支行银行账号:4430661200120150097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据日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NSDL2022000132)日其他批准文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2022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深规划资源南纪202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研究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遵守并切实履行下列条款第一条课题基本情况1.1课题名称: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1.2课题采购方式为(7)(1)单一来源采购(2)邀请招标(最低价法)((3)询价(最低价法)(4)抽签(定价)(5)抽签(均价)(7)公开招标(6)直接委托(7)公开招标采购依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2022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深规划资源南纪202218号)1.3课题类别为(1)(1)城乡规划类(2)土地类(3)房地产类(4)测绘类(5)矿产地质资源类(6)海洋类(7)政策法律制度类(8)其他1.4课题设计研究范围:深圳市南山区辖区范围(不包含前海自贸区范围)1.5本合同签订前,合同项下课题已取得下列材料区计划批复;日中标通知书(详见附件1)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2022年第1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深规划资源南纪202218号):区市政府文件;区区政府文件;区其它第二条课题研究要求和内容2.1研究要求2.1.1符合城市规划及土地相关政策法规2.2研究内容2.2.1民生设施规划前期专题研究。预计本项目将包含4项民生项目研究专题。研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公共项目规划选址及交通条件分析研究,结合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专项规划和部门诉求,提出对公共项目规划备选方案并逐个核查分析,筛选出建议选址方案。后续进行现场调研、深入分析,综合评价后选出推荐方案,并提出相关实施保障建议。针对公共设施项目选址进行交通需求预测和交通影响分析,并对其开发规模提出调整建议。二是公共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在开展调查研究和规划解读的基础上,核查公共项目的规模和建筑分项指标等规划建设需求,对其公共空间及慢行系统、城市设计、交通条件、海绵城市控制等方面提出规划设计条件。2.2.2民生设施规划前期技术咨询。预计本项目将包含10项民生设施规划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需从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规划延续和衔接、成果表达和内容完整度等方面对公共设施项目涉及的各层次各阶段的规划成果进行技术论证,并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2.2.32022年度公共设施实施台账更新依托现有南山区公共设施及市政交通设施的数据平台,按照最新的规划进展和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和维护,并依据相关部门需求,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课题费用参照中规协《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中规协《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规划咨询标准取费(收费标准,具体描述见附件2),并结合课题实际情况,合同中标价格(暂定价)总计为人民币玖拾捌万贰仟零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含税价),小写¥982000.00元,该合同价款包括完成本课题研究所有工作量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乙方专业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办公用品购置费用;研究资料购置费用;区专业问题咨询费用;口成果文本印刷费用;区成果论证、评审费;区成果公开展示费用;区其它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4.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之日止,预期履行时间为1年。4.2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延长履行期限,应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第五条课题研究进度及阶段成果要求5.1乙方组成课题项目组(项目组成员见附件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工作,于合同到期前提交最终成果。各工作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如下:序号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和重点数量成果提交时间成果验收方式第一阶段:单个项目研究阶段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单个项目规划研究,预计完成2项民生设施规划前期专题研究和2项民生设施规划前期技术咨询,实际完成项目数量和类型以科室工作要求为准。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科室审查心第二阶段:中期成果按照甲方要求完成10个研究项目及2022年度公共设施实施台账更新,预计完成3项民生设施规划前期专题研究和7项民生设施规划前期技术咨询,实际完成项目数量和类型以科室实际工作要求为准。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科室审查3第三阶段:最终成果预计完成4项民生设施规划前期专题研究和10项民生设施规划前期技术咨询,实际完成项目数量和类型以科室工作要求为准。将已开展的单个项目研究成果汇总,形成最终结题成果。3套预期时间为1年通过专家评审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业务会审查。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第六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取得合同项下课题研究的审批(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对乙方在课题项目研究进行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提供支持。甲方应于单个研究项目书面委托之日起1周内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及开展现场调研。(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4)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检查、督促乙方工作情况,同时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和征询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5)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交付项目成果(7)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时,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8)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凶收到定金后,开始本合同项下课题工作。卤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预定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课题开展时间,并相应顺延课题成果交付时间。(2)乙方应接受甲方合理的检查、督促,并在甲方的组织下,及时向甲方汇报各阶段的工作,接受甲方审查。(3)乙方应按有关法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4)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本课题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5)本合同项下课题成果通过本合同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最终成果验收程序后1年以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6)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7)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经双方约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见附件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8)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第三方委托的本项目研究范围内的其他项目时,应书面告知甲方:对可能与甲方利益冲突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避。(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10)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阶段和成果提交时间及时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11)乙方保证提交的研究报告、工作成果等服务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确认上述研究报告、工作成果等服务成果的,不免除乙方的保证责任。(12)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的时间,或协助乙方开展现场调研的时间,超过本合同第6.1条约定的期限时,乙方交付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顺延。(13)乙方在项目进行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理的配合。甲方未提供必要合理的配合,乙方有权要求交付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第七条课题最终成果7.1本项目最终成果为:(1)《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报告文本;(2)《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汇报PPT。7.2乙方应以纸质材料并附电子数据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7.3成果份数:三份第八条成果验收8.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组织评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要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项目最终成果。甲方如需乙方增加交付成果的数量,应由双方协商解决。8.3最终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志为:区国务院或其组成部门审查批准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区深圳市政府审查批准区深圳市区政府审查批准区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批准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业务会审查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区其它:第九条合同价款支付9.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均通过本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9.2本合同暂定总价款分3期付款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并出具与付款金额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零仟零佰叁拾玖万叁仟壹佰贰拾零元整,小写¥393,120.00元第2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10个研究项目及2022年度公共设施实施台账更新,研究成果经主办科室审查通过后,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并出具与付款金额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零仟零佰贰拾玖万肆仟捌佰肆拾零元整,小写¥294,840.00元。末期款: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专家评审会通过及南山管理局局业务会审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项目成果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结算价,结算价高于合同暂定价时以合同暂定价为上限,多出部分费用不另行计取,低于合同价则以结算价为准。凶9.3乙方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构代理接收甲方付款。乙方应于首期款支付前日向甲方提交乙方与该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委托代理合同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的代理机构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9.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9.2条约定期限,将合同价款转入乙方在本合同首部指定的对公账户,在合同价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合同价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供发票或不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责任。因政府内部工作、财政拨付等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的,方应给予最大程度的谅解,免除甲方违约责任。第十条成果权属10.1日本合同项下中间和最终成果的权属归甲方所有(①单独②非单独);回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10.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0未书面告知甲方的,一经发现,无论合同正在履行或己履行完毕,甲方均有权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解除与第三方的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第十三条合同解除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回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课题项目取消的;回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课题项目长期暂停,超过课题研究250工作日:区其它情形: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甲方。1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不满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3)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4)乙方虽如期提交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但连续3次未能通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验收程序的(5)如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附件3规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且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但按照相关规定为获取专业数据与第三方合作的除外。13(8)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区其它情形: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预付的所有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13.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审查本项目成果或暂停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30个工作日:但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与付款金额相应的发票或者因政府内部工作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除外。(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区其它情形: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未开始课题项目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或定金;已开始课题项目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全部支付。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并同时发出书面通知。与此同时,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设法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如不可抗力持续1个月后一方仍无法克服,则双方应立即商议应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商议的结果,应以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一部分。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合同条款,双方应继续努力执行。1414.2如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须提前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须在1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提前终止要求。合同须提前终止的,双方须签署提前终止协议,规定终止日期。第十五条合同终止15.1如未出现合同解除、不可抗力情形,本合同至履行期届满时终止。15.2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乙方按照约定进行项目后续服务。第十六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一切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排除冲突法规则的适用。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区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其他条款18.1本合同共3份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立即生效。18.3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3份。如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需要修订文件、补充文件,或任何附件的,均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4调研课题项目必须编制推进计划书(作为研究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双方履)约的依据),并要与合同一起报“区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备案。18.5本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则以对乙方义务要求最为严格的文件执行。以下内容空白,无正文。委托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222年09月0日受托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2022年0月05日1附件1:中标通知书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SANFANGCHENGXINTENDERINGCO.,LTD三方诚信(2022】316号中标通知书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南山区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招标编号:NSDL2022000132)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和采购人确认,贵单位被确定为中标单位:计划编号采购单位委托金额中标金额PLAN-2022-440305000-805001-0882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人民币伍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589,680.00)人民币伍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589,200.00)PLAN-2022-44030500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人民币叁拾玖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93.120.00)人民币参拾玖万贰仟捌佰元移(¥392,800.00)合计合计人民币玖拾捌万贰仟捌佰元整(¥982.800.00)人民币玖拾捌万贰仟元整(¥982.000.00)请尽快与采购单位联系,并据此通知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订合同事宜(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工,电话:0755-26972165;中标单位联系人:刘泓贝,电话:0755-83619596,18824236704)三方诚信招标有2022年8月抄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山区有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邮政编码:51804公司网址:电话:传典:8280002217附件2:合同价款计算方法本项目包含专题研究、专业咨询两部分工作内容,分别采用不同的计费方式。1.专题研究项目取费根据项目成果深度要求,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准取费。依据中规协《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中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标准取费,具体标准如下: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由于南山区均属于城市重点地段,计费单价为16000元/公顷,如若按照深度要求需提供修建性总平面设计,按标准需增加50%规划费用。同时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内容第二条:“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由于深圳市属于经济特区,且本项目位于南山区,属于城市战略发展地区,调整系数取1.3。综上,本项目单个专题研究计费标准如下:参照往年项目经验,大部分专题研究项目用地面积超过3.75公坝(如月亮湾山庄公共设施问题及人大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研究项目研究范围面积约13.74公顷;南山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统筹规划选址研究,选址方案面积约13公顷)。因此,按用地面积6公项估算项目预算金额,单个研究专题项目计费=1.6万元/公顷×6公顷×1.5(修建性总平面设计费用增加系数)×1.3(调整系数)=18.72万元。82.专业咨询类项目取费针对专业咨询类项目,由于中规协《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中没有相关计费说明,依据中规协《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中第十三条规划咨询中的“2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公共项目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咨询根据工作要求,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咨询标准取费。即每项咨询费用计费标准如下当地块用地面积≤3.75公顷时:项目计费=6万元(基价)×1.3(调整系数)×30%(咨询计费系数)=2.34万元;当地块用地面积》3.75公项时:项目计费=1.6万元/公顷(单价)×公顷数×1.3(调整系数)×30%(咨询计费系数)。参照往年项目经验,大部分专业技术咨询项目用地面积均小于3.75公顷(如深圳大学城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用地选址规划咨询,用地面积约1.6公顷)。因此单个专业技术咨询项目预算金额按2.34万元估算项目预算金额。3.总计费根据《南山区区“十四五”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南山区将大力推进教育医疗等民生设施的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包括新建及改扩建33所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处医疗设施、2处养老设施、16处文体设施),未来5年内将有大量民生设施的规划前期研究和相关技术咨询工作。19因此,预计2022年本项目将包含中小学、医院、保障房、城市道路等4项民生项目研究专题以及相关的10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预计总费用=4×18.72万元(专题研究费用估算)+10×2.34(专业咨询费用估算)=98.28万元。最终项目费用按照实际项目数量和产生工作量依据上述计费方法结算。本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中标价格为98.20万元。20附件3: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为了使项目能够按时、高效、优质地完成,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抽调技术骨干成立项目组。项目人员计划表承担任务姓名职务职称项目负责人单棵副总经理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陈红叶高级主任规划师工程师刘力主创规划师工程师宋庆倒主创规划师余伏音主创规划师城市规划助理工程师陈凌芳政府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孙久迪规划师陈艺主创规划师翟欣欣规划师穆艺璇规划助理任心欣专业总工程师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生设施规划前期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