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 防护栏安装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
环江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Ⅰ(NO.1)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806550320226603
二、合同名称:环江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Ⅰ(NO.1)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HCZC2022-C2-260184-DCGC
四、项目名称:环江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环江县思恩镇桥西路198号
联系方式:0778-8872789
供应商(乙方):广西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环江县思恩镇民族路(外滩一号)2栋3-01、02号商铺
联系方式:159778222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环江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Ⅰ(NO.1) 数量:1.00 单价(元):1656805.8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细采购内容见施工图及预算书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莫小耕执业证书信息:桂 245202106537
2.合同金额(元):1656805.8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环江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Ⅰ(NO.1).pdf环江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Ⅰ(NO.1).pdf
明伦镇八面村下洞崖至肯塘屯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建设单位(甲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施工单位(乙方):广西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送达的《NO.1明伦镇八面村下洞崖至肯塘屯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成交通知书》(编号:HCZC2022-C2-260184-DCGC),甲方确定广西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NO.1明伦镇八面村下洞崖至肯塘屯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1.1工程名称:明伦镇八面村下洞崖至肯塘屯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1.2结构型式:钢护栏(波形护栏)1.3工程地点:明伦镇八面村1.4工程量:748米。1.5承包范围和内容:(1)清单上全部工程量;(2)其它为实施本工程而增加的附属工程;(3)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工程。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零壹拾叁元零柒分(¥173013.07元)。本工程实行总价控制下的实际工程量计价方式(变更工程按变更签证计价)。1.6.1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工程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1.6.2工程承包总价为含税总价,税款由乙方向税务部门缴纳。1.6.3工程数量由甲方、乙方、监理方现场核实签认。如乙方不进行工程量签认,则以甲方和监理方核定工程量为准。1.6.4工程结算价款按《合同》所列的单价乘以完成的工程量计算。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第二章工程期限2.1开工日期:2022年9月26日2.2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6日2.3总日历天数:90天。如遇天气、工程重大变更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认可后相应延长工期。2.4甲方将不定期督查乙方施工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加快工程进度。2.5乙方要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监督。第三章技术标准及图纸3.1技术标准: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规范;3.2图纸:由甲方提供;3.3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第四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4.1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费为本项目采购控制价的1.5%,已经包含在本项目中招标价内。4.2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包括火灾、水灾、塌方等意外事故),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施工前要与甲方签订《安全合同》。4.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4.4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殿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否则后果自负。4.5工程施工期内,乙方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否则造成的所有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4.6严禁酒后作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五章双方职责5.1甲方职责5.1.1开工前1天,甲方必须把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现场向乙方说明清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技术交底、施工指导、质量检测、工程测量、进度督促等工作。5.1.2指派罩映同志为项目负责人,帮助乙方、监理单位、当地有关部门和群众建立良好关系,协调相关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条件。5.1.3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安全作业、保护环境、爱护公物”等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财产损毁、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责任。5.1.4依照《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5.1.5甲方驻工地代表或委派项目管理人员名单的职责及权限:负责对工程计量,隐蔽工程监督检查,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的签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险的购买、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5.1.6负责定制大理石工程标志碑。5.2乙方职责5.2.1开工前,乙方必须与甲方共同到现场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定。筑工5.2.2乙方负责编写开工、竣工报告和施工日记等。应由乙方提供相关报账、验收、审计结算等材料(按甲方资料清单提交)。5.2.3指派莫小耕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按工程建设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5.2.4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开工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生意外险(或参加“工程险”),否则不能进场施工。5.2.5必须到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为农民工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5.2.6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保证材料合格、工序合理、质量合规。5.2.7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垃圾。5.2.8工程未验收之前,负责对工程进行管护。5.2.9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做好工程总造价控制,如擅自变更工艺、工序、工量、工料等,所造成的超支由乙方自行承担。5.2.10服从甲方管理。5.2.1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和分包给第三方实施,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六章工程质量及验收6.1本工程以国家有关建筑技术标准规定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不得偷工减料,如需要变更,须经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6.2本工程验收质量要求:合格。6.3如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质按时完成。6.4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隐蔽工程的,甲方、乙方、监理方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实施结束后,如需独立验收隐蔽工程部分的,乙方自检合格后,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6.5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要组织相关人员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第七章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7.1乙方进场施工后,乙方可书面向甲方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经甲方驻地代表和监理方认定工程量后,可以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50%,途中再次需要申请工程款的,则按“计量工程费:预借款=1:0.7”的比例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在工程竣验收合格、资料完整、手续完善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决算。7.2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驻地代表和监理方根据工程进度和相关合同条款的规定,签署意有限公见后,交甲方负责人签字付款。7.3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甲方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后,才给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7.4本工程造价结算办法:以审核(5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审计)后的实际工程量及造价(含增加变更部分造价)进行结算。第八章违约责任8.1甲方的违约责任:8.1.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义务。除工期得以顺延外,对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赔偿。8.2乙方的违约责任:8.2.1未按本合同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按3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8.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超过7日仍未动工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人员)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2.3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场,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未履行规定的合同义务,乙方将按合同价的1-1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8.2.4不按期完成工程,逾期20天内,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21天以上,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从本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第九章质量保修期及保修责任9.1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9.2保修范围:合同所承包建设的工程项目范围。9.3在保修期内属于工程保修范围的项目一且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日内必须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果维护费超出预留的质保金,则由乙方负责支付。第十章保证金10.1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工程总造价的3%扣押,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任零壹拾叁元零集分(¥173013.07元),质量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玖拾元整(¥5190.00元)。10.2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必须对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核实,如果没有存在质量问题,在1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10.3本工程竣工后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因拖欠民工工资而被投诉的,甲方在公示期满后14天内,应出具证明给乙方到社保部门领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4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乙方提供项目竣工审计结算材料完整的前提下,甲方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审计结算工作,并退还项目竣工审计结算预留资金。第十一章特殊条款11.1本合同如对特殊情况不适用,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共同协商议定补充条款。11.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进行仲裁11.3双方有关工程的签定补充合同、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4合同附属文件11.4.1投标成果文件;11.4.2图纸;11.5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后自然终止。11.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凯建筑建设单位(甲方)盖章:环江毛南施工单位乙方)盖章广西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去人代表表(或委托人):分管领导(签字):项目经理(签字):草小项目股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江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9890100001241联系电话:0778-8872789联系电话:0778-88066692022年9月25日2022年9月25日明伦镇英豪村伟兰屯至中河屯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建设单位(甲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施工单位(乙方):广西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送达的《NO.1明伦镇英豪村伟兰屯至中河屯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成交通知书》(编号:HCZC2022-C2-260184-DCGC),甲方确定广西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NO.1明伦镇英豪村伟兰屯至中河屯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1.1工程名称:明伦镇英豪村伟兰屯至中河屯道路防护栏安装工程1.2结构型式:钢护栏(波形护栏)1.3工程地点:明伦镇英豪村1.4工程量:730米。1.5承包范围和内容:(1)清单上全部工程量:(2)其它为实施本工程而增加的附属工程;(3)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工程。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玖仟捌佰叁拾玖元贰角柒分(¥159839.27元)。本工程实行总价控制下的实际工程量计价方式(变更工程按变更签证计价)。1.6.1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工程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1.6.2工程承包总价为含税总价,税款由乙方向税务部门缴纳。1.6.3工程数量由甲方、乙方、监理方现场核实签认。如乙方不进行工程量签认,则以甲方和监理方核定工程量为准。1.6.4工程结算价款按《合同》所列的单价乘以完成的工程量计算。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第二章工程期限2.1开工日期:2022年9月26日2.2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6日2.3总日历天数:90天。如遇天气、工程重大变更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认可后相应延长工期2.4甲方将不定期督查乙方施工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加快工程进度。2.5乙方要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监督。第三章技术标准及图纸3.1技术标准: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规范;3.2图纸:由甲方提供;3.3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第四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4.1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费为本项目采购控制价的1.5%,已经包含在本项目中招标价内。4.2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包括火灾、水灾、塌方等意外事故),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施工前要与甲方签订《安全合同》4.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4.4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毁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否则后果自负。4.5工程施工期内,乙方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否则造成的所有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4.6严禁酒后作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五章双方职责5.1甲方职责5.1.1开工前1天,甲方必须把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现场向乙方说明清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技术交底施工指导、质量检测、工程测量、进度督促等工作。5.1.2指派谭远鹏同志为项目负责人,帮助乙方、监理单位、当地有关部门和群众建立良好关系,协调相关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条件。5.1.3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安全作业、保护环境、爱护公物”等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财产损毁、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责任。5.1.4依照《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5.1.5甲方驻工地代表或委派项目管理人员名单的职责及权限:负责对工程计量,隐蔽工程监督检查,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的签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险的购买、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5.1.6负责定制大理石工程标志碑。5.2乙方职责5.2.1开工前,乙方必须与甲方共同到现场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定。L5.2.2乙方负责编写开工、竣工报告和施工日记等。应由乙方提供相关报账、验收、审计结算等材料(按甲方资料清单提交)。5.2.3指派莫小耕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按工程建设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5.2.4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开工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生意外险(或参加“工程险”),否则不能进场施工。5.2.5必须到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为农民工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5.2.6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保证材料合格、工序合理、质量合规。5.2.7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垃圾。5.2.8工程未验收之前,负责对工程进行管护。5.2.9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做好工程总造价控制,如擅首变更工艺、工序、工量、工料等,所造成的超支由乙方自行承担。5.2.10服从甲方管理。5.2.1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和分包给第三方实施,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六章工程质量及验收6.1本工程以国家有关建筑技术标准规定施工,不得擅首更改图纸,不得偷工减料,如需要变更,须经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6.2本工程验收质量要求:合格。6.3如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质按时完成。6.4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隐蔽工程的,甲方、乙方、监理方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实施结束后,如需独立验收隐蔽工程部分的,乙方自检合格后,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6.5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要组织相关人员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第七章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7.1乙方进场施工后,乙方可书面向甲方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经甲方驻地代表和监理方认定工程量后,可以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50%,途中再次需要申请工程款的,则按“计量工程费:预借款=1:0.7”的比例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在工程竣验收合格、资料完整、手续完善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决算。7.2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驻地代表和监理方根据工程进度和相关合同条款的规定,签署意见后,交甲方负责人签字付款7.3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甲方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后,才给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7.4本工程造价结算办法:以审核(5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审计)后的实际工程量及造价(含增加变更部分造价)进行结算。第八章违约责任8.1甲方的违约责任:8.1.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义务。除工期得以顺延外,对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赔偿。8.2乙方的违约责任:8.2.1未按本合同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按3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8.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超过7日仍未动工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人员)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2.3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场,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未履行规定的合同义务,乙方将按合同价的1-1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8.2.4不按期完成工程,逾期20天内,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21天以上,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从本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第九章质量保修期及保修责任9.1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9.2保修范围:合同所承包建设的工程项目范围。9.3在保修期内属于工程保修范围的项目一且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日内必须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果维护费超出预留的质保金,则由乙方负责支付。第十章保证金10.1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工程总造价的3%扣押,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玖任捌佰叁拾玖元贰角集分(¥159839.27元),质量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大写)肆仟柒佰玖拾伍元整(¥4795.00元)。10.2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必须对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核实,如果没有存在质量问题,在1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10.3本工程竣工后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因拖欠民工工资而被投诉的,甲方在公示期满后14天内,应出具证明给乙方到社保部门领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4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乙方提供项目竣工审计结算材料完整的前提下,甲方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审计结算工作,并退还项目竣工审计结算预留资金。第十一章特殊条款11.1本合同如对特殊情况不适用,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共同协商议定补充条款。11.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进行仲裁。11.3双方有关工程的签定补充合同、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4合同附属文件11.4.1投标成果文件;11.4.2图纸;11.5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后自然终止。11.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工程建设单位(甲方)盖章:环江毛南施工单位(乙方)盖章西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冠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NP0320Y9Z法人代表(或委托去人代表(或委托人):分管领导(签字):项目经理(签字):草项目股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江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9890100001241联系电话:0778-8872789联系电话:0778-8806669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7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 防护栏安装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