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交车 公益宣传采购合同公告(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2022)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学习强国·斗门号”K4路公交车公益宣传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DYY2022FW038
二、合同名称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学习强国·斗门号”K4路公交车公益宣传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YY2022FW038
四、项目名称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学习强国·斗门号”K4路公交车公益宣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
联系方式:0756-2781199
供应商(乙方): 珠海公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吉柠路2号
联系方式:138256817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学习强国·斗门号”K4路公交车公益宣传项目
1(项)
999,800.00
999,800.00
合同金额: 999,800.00元,大写金额:玖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珠海市斗门区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公交传媒100万.pdf公交传媒100万.pdf
公交传媒100万.pdf公交传媒100万.pdf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
2022年09月27日
珠海公交传媒广告制作和发布合同发布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框架机甲方: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宜传部2k22b6联系人:谢文敏联系电话:0756-2781164关联合同乙方:珠海公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柠路2号联系人:吕晓娜联系电话:13928013160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公交候车亭广告制作和发布表单“学习强国·斗门号”K4路公交车公益宜传项目服务期公交路线要求数量(辆)服务内容区域(投放时间)对车身外观设计进行升级改造:车身、座椅、车内挂板、投币箱、车载互动K4212022年度珠海市屏幕等服务进行续期:增发800张学习强国斗门号公交卡。广告费合计:999800元付款日期:2022年11月30日前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以上费用为全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制作、运输、安装、发布及合同期内的维护等所需一切审批费用及税费等,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二部分广告制作维护服务条款一、乙方负责广告设计,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提供广告文字、图案或设计样等广告内容给乙方进行设计。乙方收妥上述广告内容资料及款项后5日内完成设计,设计完成后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设计样稿,甲方在最终确认的设计样稿上签名确认:二、甲方应对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及设计样稿不符合要求,致使该广告未能及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造成广告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完成设计制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三、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制作完成日期的5个工作日之前签字确认最终设计样稿。如最终设计样稿因甲方确认时间延误导致原约定制作期间迟延的,制作时间相应顺延四、在收到甲方最终确认的广告设计样稿及应付制作费款项之后,乙方应当及时制作安装,制作安装期限为甲方确认最终设计样稿后5日内。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进行广告发布确认,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派人验收、确认,逾期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整改完成后再次通知甲方进行广告发布确认。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制作、发布错误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正,影响甲方发布期间的,乙方责任限于无偿顺延甲方发布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广告制作、发布错误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广告发布期间,甲方如需调整更改广告内容,制作费用另行收取。六、在广告制作安装后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广告发布期间内,乙方负责免费对广告画面进行清洁、维护和保养,如因乙方制作原因或他人局部损害原因导致画面污损或毁坏的,乙方在甲方通知后72小时内免费修复(雷雨天顺延),补偿仅限于将修复所需的时间在广告发布时间中顺延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画面损毁的,乙方不承担修复责任。不可抗力定义与本制作合同对应的广告发布合同相同七、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八、上述付费时间均指甲方向财政部门递交付款申请的时间。由于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因资金审批等原因可能会延迟支付时间,乙方不能以此为理由进行索赔。第三部分广告发布条款一、广告发布费本合同表单中约定的广告发布费包括:报批费、媒体租赁费以及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广告发布费用、税金。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广告发布费用二、制作安装费及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按本合同表单约定之付款金额和时间支付制作安装费及广告发布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方式为(2)①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开具发票②本合同生效后,表单约定之每笔款项支付时间之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发票并送达给甲方,以便于甲方支付款项乙方账户名:珠海公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帐号:444000090018170008895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设计元素及供办理审查或审批手续的全部资料,如甲方逾期七个工作日不提供的,则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合同约定的线路(线路级别相当),甲方不能因此提出异议。2、在乙方按照本合同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准时足额付款3、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发布进行日常监督。甲方发现乙方的广告发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立即进行纠正4、甲方应对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保证广告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的情形,如因广告内容构成对他人侵权,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此被追责的,亦由甲方最终承担下5、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不真实、效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广告发布后相关部门在广告监管中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广告提前下刊的,双方据实结算广告发布费,制作费不子退还6、如因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广告样稿或者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及设计样稿不符合要求,致使该广告未能及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造成广告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发布造成广告发布延迟或广告位空置的,发布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专用7、如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非因乙方原因而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且甲方应付清已发布而未付广告费用,制作费按照全额收取并不予退还有限章8、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需要续约的,须在广告发布期满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就费用及发布期限等条款达成协议,签订新的续约合同。如在广告到期的30天前尚未签订新续约合同的,视为甲方已经自动放弃优先续约权,此广告位置乙方将不子保留。9、甲方确认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确认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样确认、验收发布确认及其他相关文件信函的签收确认等)有权签字人为李丛。有权签字人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10.甲方付清设计费用后,相关设计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发布时间、数量及形式完成广告发布。乙方确保安装稳固,在广告施工、发布过程中出现的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安全及侵权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广告制作维护及发布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税票。3、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甲方广告信息的内容、形式、位置及时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乙方负责根据国家法律、社会伦理标准对甲方广告内容履行相应审查义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甲方的广告内容须经广告管理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进行送审,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真实合法资料。如果广告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或者经乙方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背社会伦理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广告并单方解除本合同5、广告发布期自广告实际发布(上画上刊)之日起算,至下画、下刊之日止。乙方应于向甲方提交广告发布确认书之时,同时以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交广告上画/上刊照片。6、乙方必须保证设计均为原创,不得侵害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四、违约、赔偿责任1、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2、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广告画面发生损毁而需修复或因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等其它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连续一周以上广告发布时间损失的,乙方以广告发布时间顺延的方式补偿甲方。五、不可抗力及特别约定不可抗力: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包括未宣布的战争或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它政府干预行为以及合同双方所认可的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令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正履行达到3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终止的,双方据实结算已履行之广告期内应付广告发布费(乙方无需退还制作费)。特别约定1、在合同期内,如合同项下的公交线路因道路改造维修而做临时调整或因城市公交线路规划而做长期调整,或者合同项下的车辆因公交运行单位管理需要调至其他线路,双方认可该情形属于不可抗因素,不归责于乙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变更合同或者减少支付约定广告费;如该等调整率超过本合同约定广告发布车辆数20%,则双方再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2、广告发布期间,如遇政府征用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则按照征用的数量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发布期六、通知及送达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预留之联系人、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箱信息适用于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告知、公告等书面材料的送达。如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双方之间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除直接送达外,一方以本条款约定之地址、联系人、传真及电子邮箱发送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对方七、其他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补充合同内容。合同变更、补充之后以变更、补充后的合同为准。2、本合同签订之后及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关业务的保密义务。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相应授权委托书交对方留存。司I(以下无正文)甲方: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乙方:珠海公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字代表:签字代表日期:2022年5月20日日期:2022年5月20日合同签署地:珠海市珠海公交传媒广告制作和发布合同发布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框架机甲方: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宜传部2k22b6联系人:谢文敏联系电话:0756-2781164关联合同乙方:珠海公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柠路2号联系人:吕晓娜联系电话:13928013160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公交候车亭广告制作和发布表单“学习强国·斗门号”K4路公交车公益宜传项目服务期公交路线要求数量(辆)服务内容区域(投放时间)对车身外观设计进行升级改造:车身、座椅、车内挂板、投币箱、车载互动K4212022年度珠海市屏幕等服务进行续期:增发800张学习强国斗门号公交卡。广告费合计:999800元付款日期:2022年11月30日前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以上费用为全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制作、运输、安装、发布及合同期内的维护等所需一切审批费用及税费等,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二部分广告制作维护服务条款一、乙方负责广告设计,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提供广告文字、图案或设计样等广告内容给乙方进行设计。乙方收妥上述广告内容资料及款项后5日内完成设计,设计完成后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设计样稿,甲方在最终确认的设计样稿上签名确认:二、甲方应对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及设计样稿不符合要求,致使该广告未能及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造成广告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完成设计制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三、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制作完成日期的5个工作日之前签字确认最终设计样稿。如最终设计样稿因甲方确认时间延误导致原约定制作期间迟延的,制作时间相应顺延四、在收到甲方最终确认的广告设计样稿及应付制作费款项之后,乙方应当及时制作安装,制作安装期限为甲方确认最终设计样稿后5日内。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进行广告发布确认,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派人验收、确认,逾期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整改完成后再次通知甲方进行广告发布确认。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制作、发布错误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正,影响甲方发布期间的,乙方责任限于无偿顺延甲方发布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广告制作、发布错误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广告发布期间,甲方如需调整更改广告内容,制作费用另行收取。六、在广告制作安装后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广告发布期间内,乙方负责免费对广告画面进行清洁、维护和保养,如因乙方制作原因或他人局部损害原因导致画面污损或毁坏的,乙方在甲方通知后72小时内免费修复(雷雨天顺延),补偿仅限于将修复所需的时间在广告发布时间中顺延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画面损毁的,乙方不承担修复责任。不可抗力定义与本制作合同对应的广告发布合同相同七、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八、上述付费时间均指甲方向财政部门递交付款申请的时间。由于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因资金审批等原因可能会延迟支付时间,乙方不能以此为理由进行索赔。第三部分广告发布条款一、广告发布费本合同表单中约定的广告发布费包括:报批费、媒体租赁费以及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广告发布费用、税金。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广告发布费用二、制作安装费及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按本合同表单约定之付款金额和时间支付制作安装费及广告发布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方式为(2)①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开具发票②本合同生效后,表单约定之每笔款项支付时间之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发票并送达给甲方,以便于甲方支付款项乙方账户名:珠海公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帐号:444000090018170008895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设计元素及供办理审查或审批手续的全部资料,如甲方逾期七个工作日不提供的,则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合同约定的线路(线路级别相当),甲方不能因此提出异议。2、在乙方按照本合同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准时足额付款3、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发布进行日常监督。甲方发现乙方的广告发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立即进行纠正4、甲方应对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保证广告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的情形,如因广告内容构成对他人侵权,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此被追责的,亦由甲方最终承担下5、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不真实、效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广告发布后相关部门在广告监管中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广告提前下刊的,双方据实结算广告发布费,制作费不子退还6、如因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广告样稿或者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及设计样稿不符合要求,致使该广告未能及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造成广告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发布造成广告发布延迟或广告位空置的,发布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专用7、如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非因乙方原因而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且甲方应付清已发布而未付广告费用,制作费按照全额收取并不予退还有限章8、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需要续约的,须在广告发布期满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就费用及发布期限等条款达成协议,签订新的续约合同。如在广告到期的30天前尚未签订新续约合同的,视为甲方已经自动放弃优先续约权,此广告位置乙方将不子保留。9、甲方确认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确认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样确认、验收发布确认及其他相关文件信函的签收确认等)有权签字人为李丛。有权签字人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10.甲方付清设计费用后,相关设计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发布时间、数量及形式完成广告发布。乙方确保安装稳固,在广告施工、发布过程中出现的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安全及侵权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广告制作维护及发布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税票。3、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甲方广告信息的内容、形式、位置及时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乙方负责根据国家法律、社会伦理标准对甲方广告内容履行相应审查义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甲方的广告内容须经广告管理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进行送审,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真实合法资料。如果广告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或者经乙方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背社会伦理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广告并单方解除本合同5、广告发布期自广告实际发布(上画上刊)之日起算,至下画、下刊之日止。乙方应于向甲方提交广告发布确认书之时,同时以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交广告上画/上刊照片。6、乙方必须保证设计均为原创,不得侵害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四、违约、赔偿责任1、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2、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广告画面发生损毁而需修复或因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等其它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连续一周以上广告发布时间损失的,乙方以广告发布时间顺延的方式补偿甲方。五、不可抗力及特别约定不可抗力: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包括未宣布的战争或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它政府干预行为以及合同双方所认可的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令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正履行达到3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终止的,双方据实结算已履行之广告期内应付广告发布费(乙方无需退还制作费)。特别约定1、在合同期内,如合同项下的公交线路因道路改造维修而做临时调整或因城市公交线路规划而做长期调整,或者合同项下的车辆因公交运行单位管理需要调至其他线路,双方认可该情形属于不可抗因素,不归责于乙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变更合同或者减少支付约定广告费;如该等调整率超过本合同约定广告发布车辆数20%,则双方再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2、广告发布期间,如遇政府征用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则按照征用的数量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发布期六、通知及送达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预留之联系人、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箱信息适用于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告知、公告等书面材料的送达。如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双方之间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除直接送达外,一方以本条款约定之地址、联系人、传真及电子邮箱发送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对方七、其他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补充合同内容。合同变更、补充之后以变更、补充后的合同为准。2、本合同签订之后及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关业务的保密义务。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相应授权委托书交对方留存。司I(以下无正文)甲方: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乙方:珠海公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字代表:签字代表日期:2022年5月20日日期:2022年5月20日合同签署地:珠海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交车 公益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