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平利县水利局2022)



一、合同编号:HT-平利县-2022-00135

二、合同名称:平利县城关镇龙头村苗木花卉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平利县-2022-00430

四、项目名称:平利县城关镇龙头村苗木花卉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施工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利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15309156013
供应商(乙方):安康新耀联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市辖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0号安康市劳务(建筑)产业园第3幢4层409室
联系方式:152892559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平利县城关镇龙头村苗木花卉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1(项)
¥497,600.00
¥497,600.00
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通过验收

合同金额: 497,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11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8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_部分2.pdf施工合同_部分2.pdf
平利县水利局(本级)
2022年09月30日

政府采购项目施工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平利县水利局供应商(乙方)安康新耀联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CZC-2022-050签订地点平利县水利局签订时间2022年8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平利县城关镇龙头村苗木花卉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2、工程地点:平利县城关镇龙头村3、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总价可变。5、工期:3个且。本工程自2022年8月24日开工,于2022年11月24日竣工。6、工程质量:合格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497600.00元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二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协调施工现场用接电、接水。(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三日。(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三日内提供地下强、弱电及给水管网资料2、指派曹文化、余选俊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工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本工程项目部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姓名:、级别:二级、职务(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7、认真落实执行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省市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杜绝违法及信访矛盾案件发生。第四条材料供应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甲方指定材料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单价等,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承担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准挪作他用。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第五条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未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乙方不通知甲方,自行验收或不组织验收,甲方应不予认可。4、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正式竣工验收7天内。6、在建设过程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达到合同的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第七条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一次性付清。3、工程结算形式。按中标价格结算,固定单价,总价可调。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变更必须经甲方会议确定认可后方可变更。任何未经甲方会议认可的变更均无效。发生新的工程量变更,原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以中标综合单价结算,原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和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内容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结算,无类似工程项目,按不高于定额标准协商处理。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时按合同工期进度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及清单量少算竣工后据实结算。4、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其他有关工程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意见,审计部门认定的金额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总额。第八条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审计后15个工作日内,在预付尾款中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经甲方组织现场复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十条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7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7日内,进行维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200.00元违约金并顺延工期2、甲方自筹资金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带纳金。3、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00元违约金。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8、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11、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2、乙方应主动做好汛期度汛防洪管理安排,度汛防洪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1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4、由于乙方没有落实执行好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省市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出现违法或信访矛盾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15、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采取以下(B)种方法解决,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诉讼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章)2022年8月24日乙方(章2022年8月24日单位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15-8421930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利县支行营业部开户银行:账号:26710101040005362账号:邮政编码:725500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