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清远市教育局2022)



清远市教育局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LZ0122QY01ZC20B-3
二、合同名称
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项目
三、项目编号
CLZ0122QY01ZC20B
四、项目名称
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远市教育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
联系方式:0763-3116020
供应商(乙方): 清远市乐陶陶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五十五号城市花园三十八号楼14层办公室03号
联系方式:13922557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清远市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系列活动服务
1(项)
498,800.00
498,800.00

合同金额: 498,800.00元,大写金额:肆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清远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项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项目).pdf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项目).pdf
清远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08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2-03077项目编号:CLZ0122QY01ZC20B项目名称: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项目采购包3(清远市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系列活动服务)合同书甲方:清远市教育局乙方:清远市乐陶陶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电话:0763-3116020电话:13602943777传真:0763-3116020传真:0763-3863383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万福国际广场14F根据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项目项目采购包3(清远市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系列活动服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玖万仟捌佰元整(¥4988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之“新思路新梦想新征程”演讲比赛活动(3场)(二)清远市中小学生党史及团、队知识学习教育活动(3场)(三)清远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现场交流会(地点:清远市北部片区(初定)约195人参加,1场)(四)节能环保教育系列活动(讲座5场,演讲比赛3场,比赛及作品展1场,共9场,作品画册制作100本)(五)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讲座7场,比赛及作品展1场,共8场,作品画册制作200本(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8场)(七)思想道德教育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3场)(八)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3场)(九)“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清远市中小学生绘画比赛(1场,作品画册制作100本、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册2000本)(十)清远市中小学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暨“扫黄打非”“扫黑除恶”进校园文艺汇演活动(3场,宣传品一批等)(十一)供应商需积极联系市级及以上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利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活动实施过程进行监控、指导、修正及调整。(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整个活动实施过程中使用的物品进行抽检、验收。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按规定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人与乙方进行衔接和协调、指导工作。(2)甲方应依约支付合同款项给乙方。(3)甲方应依约提供场地以便活动顺利举行。(4)甲方提供人员以配合乙方维持现场秩序,但活动期间乙方财产(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器材、道具等)被盗抢、损毁以及乙方工作人员人身损害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5)甲方负责协调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本次活动。(6)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协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支配活动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2)乙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后,不接受由甲方单方面提出的不合理增大成本的附加项目,但双方就此协商一致的除外。(3)甲方逾期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时,有权要求甲方付款,但甲方无此义务的除外。2.乙方的义务(1)乙方有义务按照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活动组织工作。(2)制作、准备活动所需要物品、器材及道具,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以保证活动顺利完成(3)乙方布置的工作要经甲方验收合格。(4)乙方有责任保证活动的计划性、完整性、条理性和合理性,并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要求开展工作。(5)乙方若改变任何与活动相关的环节,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6)乙方作为本活动的制定及实施人,应严格按活动方案实施活动,并谨慎注意确保活动的安全,维持好现场秩序。如在活动过程中导致甲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7)乙方实施活动而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以下期限内付款:1.第1期:支付比例60%,待最终活动实施方案及甲方确认后按项目合同金额的60%办理支付手续2.第2期:支付比例40%,(1)活动任务完成,并移交完档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清余下款项:在采购人支付之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与成交金额等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3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3)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手续前,为采购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后,对另一方的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此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而终止。上述秘密信息包括双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知悉的甲方的行政及国家秘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支付款项的1%o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公律法规处理。山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二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m137002代表: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清远有限公司开户行:开户行:广东清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18020限公司江南分银行账号:银行账号:80020000003727320签定地点:签定日期:2022年9月20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