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药品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灭螺药品项目
合同编号
JC066022K32119
合同名称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灭螺药品项目(罗森)
项目编号
JC066022K32119
项目名称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灭螺药品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2022-06-28
采购人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供应商
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2-10-08
合同总金额
91.44万元
2022年灭螺药品合同(罗森-2022.6.28).pdf2022年灭螺药品合同(罗森-2022.6.28).pdf
购销合同项目编号:JC066022K32119/2,JCO66022K32119/3,JC066022K32119/5,JCO66022K32119/6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所地:南京市建业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供应商: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沿海经济开发区通海一路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序号名称数量单价产品标识是否接受进口总价126%四聚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6吨21600元/吨红鲤否129600元24%杀螺胺乙醇胺盐粉剂30吨7700元/吨红鲤否231000元350%杀螺胺乙醇胺盐粉剂6.5吨31200元/吨红鲤否202800元80%杀螺胺乙醇胺盐粉剂6吨58500元/吨红鲤否351000元合计914400元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玖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扫描全能王创建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066020851658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乙方承诺:(6)服务承诺:(7)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扫描全能王创建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扫描全能王创建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4、其他违约责任约定: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白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赔赔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供应商):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扫描全能王创建代表人:张函涛电话:电话:1596258139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如东洋口闸分理处账号:账号:712301040022668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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