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烹饪实训材料配送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2022)


一、合同编号:11N47036207320226003
二、合同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材料配送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临[2022]1997号-1
四、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临天路2201号
联系方式:15990030370
供应商(乙方):杭州临安鼎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
联系方式:189571672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服务要求: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5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鼎新合同.pdf鼎新合同.pdf

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合同甲方: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方)乙方:杭州临安鼎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方)鉴证方全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临安区中小学(包括幼儿园)食品安全和规范食堂采购工作,引导、规范食品供应企业的诚信经营,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配送任务:乙方负责甲方指定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二、配送时间:2022-2023学年,即自2022年9月5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三、配送种类:粮油类、蔬菜类、冷冻品、调味品、其他类(水产类、禽肉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鲜猪肉类等)共五大类主副食品原材料,原则上按采购平台确定的品种配送。四、定价1.根据合同约定,原则上价格每两周核定调整一次。依据是:①参照临安区教育局保障中心发布的食材配送价格。2对不在目录中的食材价格定价方法为利用家长在超市工作的资源,收集超市价格比对,以不高于超市价格为准。2.调价:保持供货价格相对稳定。两周内价格不作调整,互相承担风险。3.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4.结算:商品结算单价=临安区教育局食堂配送材料标项(二)当月结算单价(即锦城镇义务教育阶段食堂配送材料当月实际结算单价)*0.96(投标折扣率)。(用量按月结算)。五、下订单订货1.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及时确认,原则上供货率应达到100%。六、交货1.乙方每天7:30将订单内所有食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作结算凭证附件。2.所有品种分类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乙方补足。七、验收标准1.净菜率: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是经过粗加工挑选的货品,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2.严格管理配送食品质量。蔬菜等专项类应采取自检、委检、抽检相结合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所供商品须取得有效的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必须通过乙方的验收,做到无销售“三无商品”、有害有毒、过期、霉烂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行为。3.乙方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所供猪肉的检疫检验合格证、非洲癌疫检测报告及分销凭证,其他食材必须提供每个批次的合格证明文件。八、付款方式每月凭采购打印电子结算单和送货清单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乙方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九、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承揽方全权负责活动的安全,交通,环保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审批和部门对接工作,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执行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实训材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实训室和配送企业,对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实训室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中标人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的,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即①配送食品质量低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的,经查实后将视情节罚没人民币500到5000元保证金,进行通报批评。②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中,配送企业被查实有质量问题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罚没人民币2000到10000元履约保证金;连续两次的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③除不可抗力外发生,延误配送时间,造成学校实训室不能正常供应上课,1次罚没人民币500-5000元履约保证金。④出现中标人退出制度规定,1-4种情况(即下方第十条1到4款规定)罚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5-6种情况(即下方第十条5到6款规定)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十、处罚与终止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学校烹饪实训材料配送工作小组,经核实可取消该中标人学校实训食品材料配送资格:①配送食品价格没有按中标下浮系数执行②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3次及以上延误配送时间,造成学校烹饪实训室不能正常上课。③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监检,一学期出现2次不合格的。④中标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职能部门列入黑名单的。5进货不正规,因主观原因配送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的。存在转包和分包经营的。十一、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合同要求凭乙方所在单位的财务统一发票,以支票(汇票)的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结算周期内(每月20号前)支付上个月的货款;(2)甲方在乙方商品供货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3)甲方要按照需求提前通知乙方配送量;(4)甲方有权对配送物品进行索证,并对配送物品进行检测。(5)甲方若发现乙方配送的物资存在问题,应第一时间查明原因,与乙方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报临安区教育保障中心备案。2.乙方权利义务(I)乙方必须向甲方单位提交有效证件,合同期内发生资质证件材料更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并将变更材料送达甲方单位。按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2)乙方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按质供货至学校要求送达的地方,所供商品须取得有效的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必须通过甲方的验收;每批次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上网(指临安区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平台)公示。1(3)乙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乙方要建立供货服务回访制度,定期征询甲方单位对食品供货的意见和建议;(5)乙方送货车辆及专职人员必须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进入甲方所在学校内,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乙方在商品配送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标准,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检测报告。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违法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甲方同时保留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8)甲方在使用乙方商品的过程中,若发生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赴赴现场与中方有关人员分析原因,积极处理;并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保障中心食管科。(9)乙方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索证索票台账。十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临安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四、合同的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3.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单位和监督备案单位各一份。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地点:2022年9月5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烹饪实训材料配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