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1052069000017978937
五、合同编号:11N00250239720229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评估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
4800
4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许松伟
联系电话:15988120058
传真:/
地址:西湖区浙大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联系人:韩继伟
监督投诉电话:13958132623
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1104室
附件信息:
关于资产评估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0250239720229201).pdf关于资产评估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02502397202292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00250239720229201采购单位(甲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浙江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双方经协商,就委托事项协议如下:一、评估目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处置单项资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该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二、资产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具体为6辆汽车。三、评估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四、评估报告使用者:委托人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经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及相关批文、权属证明等资产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资料后/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乙方采用当面提交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六、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1、根据国家规定和此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经协商此次评估收取评估服务费总额人民币¥4,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2、本约定书签字生效后,甲方预付评估服务费用人民币/元,余额在乙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时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当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评估服务费采用转账方式结算。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2、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食宿、交通费用及必要的办公条件,并给予协助。3、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时,甲方应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4、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5、甲方应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甲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应当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6、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1/23、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若因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报告书时间。4、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服务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九、业务约定书中止履行和解除的情形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造成重大影响时,评估机构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评估机构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解除后评估服务费用按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的工作量收取。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评估服务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业务约定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业务并且不退还评估服务费用。2、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业务约定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评估服务费的/支付。3、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评估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生效日期本业务约定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遇特殊情况,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延安支行账号:,账号:733211018260004769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